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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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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檢舉交通違規可以分享罰金?
可以鼓勵民眾檢舉
一方面增加國庫收入 二方面督促用路人守法,因為路旁的行人,後車的行車紀錄器,都可能讓你破財 三來也不會增加交警的負擔 窮學生嫌來無事也能到路口站崗賺點零用錢 這樣就不用戰機車、汽車、自行車了 大家通通一樣 違規駕駛、違規停車就是罰錢 提升用路人駕駛水準在此可一舉成功 這麼好的政策什麼時候要實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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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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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
我跟多少民代反應過, 希望推動這項方案, 偏偏民代們都興趣缺缺. 只說會加重罰則或督促警察加強取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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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1
文章: 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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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們怕婊到自己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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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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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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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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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獎金你也可以檢舉阿...若發獎金有沒那麼多人力處理那麼多檢舉案都是問題.. 交通警察負擔不會輕多少,一個月100件檢舉沒甚麼...一個月10000-20000件檢舉 案要影片看完審查合格開立告發,再加上後面核發,想拿到錢可不是想像那麼簡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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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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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以台灣人最直接會遇到的情況會變成
"你要直接給我五百塊, 還是我舉發你罰兩千塊"(假設分享一成罰金) 接下來可能會增加的就是社會案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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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1
文章: 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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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種情況少吧不過詐騙集團可以有新藉口 ![]() 反而是單一違規被多人同時舉發 怎麼分贓才是麻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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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10 您的住址: 馬口鐵罐
文章: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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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小建真的不知道民意代表有項重要的為民服務選項叫"抽單"?? ![]() 沒有民代會傻到幹這事影響自己選票的來源 賊頭開的單容易搓 民眾要拿檢舉獎金的單能搓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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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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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交通警察有說:若是影片檢舉,可以直接外包處理...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type=3&theater 引用:
我當然知道! 之前台中市我要反應一個禁行機車規劃不良的問題給議員, 議員還沒聽過說完前劈頭就先問我:你是在那邊被開禁行機車罰單了嗎?需要我幫忙嗎... ![]() PS.我深深感覺民代不想通過這法案的原因, 其實主要是怕婊到自己. ![]() 此文章於 2011-10-22 12:22 PM 被 小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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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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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本國的資委會常常搞短期就業方案 這問題6個月內聘用20,000人來審核及跑流程就足夠用了 而且增加的國庫收入付給這些人的薪水應該還有剩 就算不足,也等於是用納稅錢來改善交通,有何不可? 6個月後民眾駕駛習慣已經養成 檢舉案件必然減少 再來減少「約聘」人數 對財政負擔也小 引用:
基本上有競爭就不會造成壟斷 同一件違規若是有多人檢舉 那違規人就算付出500元還是會因為他人的檢舉而要繳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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