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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麼時候檢舉交通違規可以分享罰金?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46285)

s953812 2011-10-22 12:00 PM

什麼時候檢舉交通違規可以分享罰金?
 
可以鼓勵民眾檢舉
一方面增加國庫收入
二方面督促用路人守法,因為路旁的行人,後車的行車紀錄器,都可能讓你破財
三來也不會增加交警的負擔
窮學生嫌來無事也能到路口站崗賺點零用錢

這樣就不用戰機車、汽車、自行車了
大家通通一樣
違規駕駛、違規停車就是罰錢

提升用路人駕駛水準在此可一舉成功

這麼好的政策什麼時候要實行?

小建 2011-10-22 12:02 PM

不知道...

我跟多少民代反應過, 希望推動這項方案, 偏偏民代們都興趣缺缺.
只說會加重罰則或督促警察加強取締.

+新同學+ 2011-10-22 12:04 PM

引用:
作者小建
不知道...

我跟多少民代反應過, 希望推動這項方案, 偏偏民代們都興趣缺缺.
只說會加重罰則或督促警察加強取締.


他們怕婊到自己吧 :rolleyes:

cys070 2011-10-22 12:06 PM

引用:
作者+新同學+
他們怕婊到自己吧 :rolleyes:


+1 :laugh:

yolu 2011-10-22 12:10 PM

引用:
作者s953812
可以鼓勵民眾檢舉
一方面增加國庫收入
二方面督促用路人守法,因為路旁的行人,後車的行車紀錄器,都可能讓你破財
三來也不會增加交警的負擔
窮學生嫌來無事也能到路口站崗賺點零用錢

這樣就不用戰機車、汽車、自行車了
大家通通一樣
違規駕駛、違規停車就是罰錢

提升用路人駕駛水準在此可一舉成功

這麼好的政策什麼時候要實行?


沒獎金你也可以檢舉阿...若發獎金有沒那麼多人力處理那麼多檢舉案都是問題..
交通警察負擔不會輕多少,一個月100件檢舉沒甚麼...一個月10000-20000件檢舉
案要影片看完審查合格開立告發,再加上後面核發,想拿到錢可不是想像那麼簡單。

FIREFALCON 2011-10-22 12:11 PM

這樣以台灣人最直接會遇到的情況會變成
"你要直接給我五百塊, 還是我舉發你罰兩千塊"(假設分享一成罰金)

接下來可能會增加的就是社會案件了...

+新同學+ 2011-10-22 12:15 PM

引用:
作者FIREFALCON
這樣以台灣人最直接會遇到的情況會變成
"你要直接給我五百塊, 還是我舉發你罰兩千塊"(假設分享一成罰金)

接下來可能會增加的就是社會案件了...


這種情況少吧不過詐騙集團可以有新藉口 :laugh:

反而是單一違規被多人同時舉發 怎麼分贓才是麻煩

大茂黑瓜 2011-10-22 12:19 PM

引用:
作者小建
不知道...

我跟多少民代反應過, 希望推動這項方案, 偏偏民代們都興趣缺缺.
只說會加重罰則或督促警察加強取締.


小建真的不知道民意代表有項重要的為民服務選項叫"抽單"?? :rolleyes:
沒有民代會傻到幹這事影響自己選票的來源
賊頭開的單容易搓
民眾要拿檢舉獎金的單能搓嗎?

小建 2011-10-22 12:20 PM

引用:
作者yolu
沒獎金你也可以檢舉阿...若發獎金有沒那麼多人力處理那麼多檢舉案都是問題..
交通警察負擔不會輕多少,一個月100件檢舉沒甚麼...一個月10000-20000件檢舉
案要影片看完審查合格開立告發,再加上後面核發,想拿到錢可不是想像那麼簡單。

交通警察有說:若是影片檢舉,可以直接外包處理...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type=3&theater

引用:
作者大茂黑瓜
小建真的不知道民意代表有項重要的為民服務選項叫"抽單"?? :rolleyes:
沒有民代會傻到幹這事影響自己選票的來源
賊頭開的單容易搓
民眾要拿檢舉獎金的單能搓嗎?

我當然知道!
之前台中市我要反應一個禁行機車規劃不良的問題給議員, 議員還沒聽過說完前劈頭就先問我:你是在那邊被開禁行機車罰單了嗎?需要我幫忙嗎... :stupefy:

PS.我深深感覺民代不想通過這法案的原因, 其實主要是怕婊到自己. :think:

s953812 2011-10-22 12:25 PM

引用:
作者yolu
沒獎金你也可以檢舉阿...若發獎金有沒那麼多人力處理那麼多檢舉案都是問題..
交通警察負擔不會輕多少,一個月100件檢舉沒甚麼...一個月10000-20000件檢舉
案要影片看完審查合格開立告發,再加上後面核發,想拿到錢可不是想像那麼簡單。


本國的資委會常常搞短期就業方案
這問題6個月內聘用20,000人來審核及跑流程就足夠用了
而且增加的國庫收入付給這些人的薪水應該還有剩
就算不足,也等於是用納稅錢來改善交通,有何不可?
6個月後民眾駕駛習慣已經養成
檢舉案件必然減少
再來減少「約聘」人數
對財政負擔也小



引用:
作者FIREFALCON
這樣以台灣人最直接會遇到的情況會變成
"你要直接給我五百塊, 還是我舉發你罰兩千塊"(假設分享一成罰金)

接下來可能會增加的就是社會案件了...


基本上有競爭就不會造成壟斷
同一件違規若是有多人檢舉
那違規人就算付出500元還是會因為他人的檢舉而要繳罰金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7: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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