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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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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開發票 還敢這麼大聲??!!
今天下午去買飲料
聽到一件感覺很不舒服的事 最近飲料店要強制開發票 原本營業稅從核定應稅額的1% 變更成進銷項差額的5% 就算計入營業所得轉入個人所得的稅率 事實上要繳的稅也不比上班族多 但為什麼!!!!! 店家可以一副理所當然 好像政府搶劫他們一樣地抱怨 這些稅金 明明是他們該繳的 只是因為早期的歷史因素 讓小額營業人可以少繳 但在社會轉變的過程裡 他們的收入已非弱勢 卻還是可以享受同樣的稅率優惠 導致其他人必須多繳 雖然說這樣不公平的狀況 社會上比比皆是 但怎麼可以這麼不要臉去抱怨 還說要走上街頭抗議(應該是唬爛的) 雖然說我只是一個小小消費者 買了一杯飲料就走人 但聽到他們店裡面的人在聊 就很想吐槽一番 然道就不能低調一點嗎??!! 雖然我忍了 但決定拒喝這家飲料店 明天還要出公告要求員工 不准訂這家飲料店 否則不准報公帳 雖然這種行為十分不理性 但我短時間之內就是無法釋懷 怎麼可以這麼理所當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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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宜蘭
文章: 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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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被國稅局盯上的才會改開發票嗎??
又不是每家飲料店都得開發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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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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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tory/7243/1024...%A5%A8%E4%BA%86
基本上 那些有POS機的 可以用電腦管理帳務 開發票不會造成現場人力負擔的 就在這次中鏢的範圍了 況且 不開就不開 但被要求要開了 哪有資格抱怨什麼 千萬別跟我說 一家主要幹道上的飲料店 營業額會低於20萬 沒這個數字 早倒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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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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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覺得所有行業都應該開發票了.........要我的話聽到店家這樣講可能也會以後不爽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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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15
文章: 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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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已當老闆了 不會不知道 "檢舉"
https://www.ntbt.gov.tw/etwmain/fro...600W/WebMail/AM 匿名檢舉 (匿名檢舉案件無法查詢辦理情形) 還公告啥??? 快去檢舉....國家欠錢用 此文章於 2016-06-02 10:07 PM 被 cocola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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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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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也這麼覺得 應該要擴大稅基 把有能力繳稅金的店家納入 減輕一般上班族的稅務負擔 讓大家有能力出去消費 這才是雙贏!!! 而且 開了發票 就必須報稅 就會想辦法報員工薪資成本 報了員工薪資成本 也必須繳納勞健保費用 這對勞工才有保障 很多店家都說這樣會倒 但外面停雙B 雖然說這不關我的事 但就是覺得很不舒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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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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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事實上 他們本來就被盯上了 否則哪會抱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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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15
文章: 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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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給他繼續檢舉下去....不怕停業就再漏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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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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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不是漏開
是根本沒開過發票 我邊等飲料邊聽 覺得應該是政府有寄公文 要求該店家開發票 導致他們十分不爽 就抱怨給熟客聽 如果是沒賺錢的店家就算了 但 在那條路上 店面租金至少三萬 有辦法開個三五年的店 說沒賺錢 太唬爛 要抱怨也低調一點啊 怎麼可以這麼理直氣壯呢?? 這樣繳稅的不就是傻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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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5 您的住址: 天龍國
文章: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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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讓我聯想到,像淡水 長興街,裡面好幾間 『小吃店』、『老人泡茶店』
也是都貼著『免用統一發票』 如果沒賺錢,光租金就倒了... 但∼∼ 回歸老話題,因為違法,所以大家都做暗的,這種皮肉錢的交易金額,也是政府稅收"肉"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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