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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Hsin-Chu / Chung-Li
文章: 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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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加收強險費 每次2100元
引用:
雖說立意良好, 但有沒有實質效用呢?? ---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四十九條(處罰) 投保義務人未依本法規定訂立本保險契約,或本保險期間屆滿前未再行訂立者,其處罰依下列各款規定: 一、經公路監理機關或警察機關攔檢稽查舉發者,由公路監理機關處以罰鍰。為汽車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為機車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二、未投保汽車肇事,由公路監理機關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扣留車輛牌照至其依規定投保後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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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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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森林裡
文章: 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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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無照駕駛都敢了. 無保險駕駛算個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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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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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罰金就一堆人累犯了
鞭刑比較實際,那叫聲真叫人銷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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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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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不起保費就不保
沒駕照就無照駕駛 酒駕累犯有在怕保險保費和無駕照嗎?? 對付酒駕就是要判刑抓起來關、拘役、鞭刑都比罰錢有用 無三小錄用,腦殘,政府缺錢就明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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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3 您的住址: 苗栗
文章: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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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
台人都是奉公守法的 我們這樣規定 他們一定照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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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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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酒駕加保險金
那麼被害人是否也有加乘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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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問為什麼抵制統一.而不抵制路邊攤或小吃 答案其實很簡單..就是"規模" 路邊攤客源只有幾百最多上千 但統一的客源人數是上百萬 統一隨便一個問題商品.受影響的可是好幾十萬人 你能否想像這影響的層面有多嚴重 吃的健康.是做食品的基本要求 統一至少應該為消費者的健康.負起把關的責任 才不枉費台灣人幾十年來 對統一這個老品牌的信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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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春滿四合院
文章: 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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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關金管會屁事喔
![]() ![]() ![]() ![]() 扣車扣人,以預謀殺人的刑度交保候傳,關幾天還另外算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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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恆久遠,CD永流傳! 羅馬並不是一天造成的 ∼敗家也不是三冬五冬的 >.<" 小豹貓流浪到哪兒, 永遠都是小豹貓 ![]() ![]() 公告 : 孝子孝女(新手爸媽)經驗交流............服務處成立囉 ![]() =================================================== 來PCDVD七八區,一定要認識的重要人物~~M頭 ![]() 請不要在"非政治區"的版面談政治,不然.... 範例一 : 我已經鎖定目標暸,同意開槍的請囬帖 範例二 :陳水扁的廢統論是幹嘛的? 範例三 :邵XX要死就快點 不要歹戲拖棚 範例四 :陳菊選上,陳大總統說要搬到高雄去住!! <==== 這串枉死的人還真不少 ![]() 範例五 :總統後選人辯論會看了有一點吐血 <==== 這串不怕死的人還真多啊 ![]() 範例六 :貓纜基座淘空 擬遷4、5個塔柱 工時最少要2年 <==== 看到日裔帳號要閃遠一點 ![]() 完美示範(全滅)(整串坑殺) : 提名顏寬恆 馬總統下達輔選令 回嗆馬英九 蔡英文:兩岸政策黑箱讓人民不滿 洪秀柱政見 簽兩岸和平協議 補充說明:站長:回應政治文者視同發政治文 加強說明:站長:送你紅十字,一路好走之類的也算回文,我這樣講的夠明白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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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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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加收強險費 每次2100元
引用:
改這還是有漏洞 那騎機車的酒駕 保險費用 不用強制提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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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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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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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很合理也很好
就保險部分來說,風險越高者負擔的保費也要越高阿 自己要酒駕,風險本來就比較高 強制險保費因此提高,個人認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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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可以吃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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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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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覺得加罰金效果有限
我一個客戶他平常喜歡喝酒 身上已經有幾張酒駕罰單1.20萬的罰款 也皮皮的沒繳 他說反正就是沒錢阿 可是就是喜歡喝酒 駕照被吊扣了 也是一樣偷偷酒醉開車 這種人很多 所以我覺得要跟新加坡一樣 "鞭刑"就對了 打得皮開肉顫 趴在床上一.兩個禮拜 就會記起教訓 想到那個痛誰要酒後駕車 都不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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