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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0
文章: 399
一則大陸關於酒後調戲,開車並致人於死的案件審理,台灣恐龍法官多看看

因為原文很長,以下為連結http://news.qq.com/a/20121128/001241.htm,有興趣的大大們可以前往看下,是簡體的喔

小弟僅節錄這邊終審裁定的兩大理由:

何煒及其辯護人訴辯稱,何煒在案發前大量飲酒,犯罪時實際辨認和控制能力已有所減弱。省高院認為,從何煒案發前後能在古街自如地駕駛車輛,追逐、擠逼被害人電動車,案發後聯繫朋友幫他駕車逃到漳浦縣等一系列行為來看,何煒當時對他的行為仍有清醒認識。此外,刑法修正案已對醉酒駕車行為規定為犯罪,因此何煒酒後駕車不能作為從輕理由,相反應從重處罰。該訴辯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採納。

省高院也沒採納他們的另一訴辯理由:本案是突發性案件,並非何煒無事生非所引起,被害人拿磚頭砸何煒的車前擋風玻璃,對何煒繼續實施犯罪起激化作用。省高院認為:本案證據證實,何煒的車右側只有一道碰擦痕,且為舊痕,與被害人並無關係。何煒酒後懷疑車被刮蹭,是自身認識錯誤,在逼倒被害人後,他下車不是查看車有無刮蹭,而是打人。被害人在報警後棄車跑回自家,何煒仍駕車追趕並停在路中間,可見氣焰囂張。

被害人見車追至家門口,拾磚頭砸中何煒的車前擋風玻璃,何煒馬上駕車撞向被害人並碾壓致其死亡,說明何煒的主觀惡性和人身危險性大。被害人在受到何煒無端駕車追逐、擠逼、被毆打且被追至家門口的情況下,拾磚頭砸車實屬忍無可忍之下的防衛行為,因此被害人沒有任何過錯。

省高院裁定,何煒酒後駕車,追逐、擠逼、毆打被害人,進而駕車撞擊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犯罪手段殘忍,情節特別惡劣,所犯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應依法懲處。案發後雖能投案自首,但尚不足以從輕處罰。


大陸這邊的宣判有guts多了;同樣情節若發生在台灣....恐龍法官們的宣判下,結果可想而知
     
      
__________________
''@@''去金瓜石爬煙囪 ''

此文章於 2013-08-15 09:25 PM 被 like 編輯.
舊 2013-08-15, 09:19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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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ng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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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亞太淫運中心
文章: 587
因為台灣鄉民太好欺負
在大陸不這樣判,法院會被包圍的
 
舊 2013-08-15, 09:32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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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ngchu離線中  
CPAP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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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150
判到死刑我只有一個念頭...
誰叫他爸不是李剛....

河北大學「10·16」交通肇事案
http://zh.wikipedia.org/zh-tw/%E6%B...%BA%8B%E6%A1%88
舊 2013-08-15, 09:35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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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P離線中  
目乏目艮目青
Amateu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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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34
看到今天新聞,巴西罰了當地三爽一個天價罰款(勞動條件惡劣).......

比較之下,呆灣真的是犯罪者的天堂......
舊 2013-08-15, 09:45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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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乏目艮目青離線中  
lan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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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332
引用:
作者CPAP
判到死刑我只有一個念頭...
誰叫他爸不是李剛....

河北大學「10·16」交通肇事案
http://zh.wikipedia.org/zh-tw/%E6%B...%BA%8B%E6%A1%88


在台灣,就算你爸不是李肛

撞死人也不會判多重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3-08-15, 10:13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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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ai離線中  
duerjrs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0
酒駕撞死人最高才10年,殺1、2個人也不會死刑。

這些都被我們的法院證明過了。
舊 2013-08-15, 10:28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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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erjrs離線中  
newfir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374
恐龍法官如果會自省的話就不會被稱做恐龍法官了
舊 2013-08-15, 10:37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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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fire離線中  
afeiniva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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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自大的島嶼
文章: 1,149
大家真的這樣喜歡大陸的法制環境喔??
舊 2013-08-16, 12:07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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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einiva離線中  
藺無雙
Basic Member
 
藺無雙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21
引用:
作者afeiniva
大家真的這樣喜歡大陸的法制環境喔??

那邊是人制吧,離法制還很遠
真的這麼好早就過去了
舊 2013-08-16, 12:25 AM #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藺無雙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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