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Jo Jo Chin
*停權中*
 
Jo Jo Ch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引用:
作者maskedrider555
微罪不舉也是要斟酌案情...

而且實際違規也是有以勸導代替開單的情形, 線上舉發也不是件件都過.........

如果這樣都還可以被當成是危害人民自由的藉口, 那不如交通法規整個去除掉好了?

現在的教育程度增高, 但人民守法概念不見得有提升, 詭辯的程度倒是出乎意料優秀...


貪圖方便 自私 加上無恥
     
      
舊 2020-11-05, 10:03 AM #6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o Jo Chin離線中  
BAL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引用:
作者Jo Jo Chin
貪圖方便 自私 加上無恥


其實我是這麼覺得

我偶而也會違規 開車等人停紅線

但是我抱持著一個原則

拍到就摸摸鼻子認了

畢竟是違規

沒甚麼好說的

 
舊 2020-11-05, 10:11 AM #6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ALA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闖紅燈是微罪嗎,超速是微罪嗎,酒駕是微罪嗎,只要沒肇事都是微罪嗎。

可能有很多用路人多多少少都有這種想法吧。

只有肇事才需要用到警察。交警可以大量裁撤。對財政不知道有沒幫助。

那時的道路……那景象可能太美(?),真是無法想像。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20-11-05, 10:12 AM #6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razynut離線中  
aerocat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引用:
作者河口共享
刑法都在微罪不舉了
行政罰還在那邊違規就舉
得理不饒人 是有點過頭沒錯



微罪不舉,不是讓你可以一直微罪一直爽的意思
光這犯後態度,應該是不適用。
舊 2020-11-05, 10:19 AM #6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erocat離線中  
Kentnet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355
最近也無端被檢舉”達人"檢舉利切換進入車道“沒打方向燈"。

一個檢舉事件拖了近三個月檢舉罰單才寄來.(應該是大量檢舉人)

重點是在於檢舉事件有問題已向裁決所提出申訴。

非拖了近三個月因素而是這位檢舉人就是大量檢舉人.根本就是一直盯著目標檢舉。

且在我內切要進入車道也打了方向燈而被檢舉人在後頭叭一聲回切一下停了方向燈.

根本是蓄意來檢舉行為....
舊 2020-11-05, 10:32 AM #6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Kentnet離線中  
tisofi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95
https://autos.udn.com/autos/story/121040/4984956
科技執法下去開更多單,違規仔又要開始崩潰了
舊 2020-11-05, 10:57 AM #6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isofi離線中  
言身寸言身寸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8
文章: 133
引用:
作者maskedrider555
微罪不舉也是要斟酌案情...

而且實際交通違規, 警察也是有以勸導代替開單的情形, 線上舉發也不是件件都過.........

如果這樣都還可以被當成是危害人民自由的藉口, 那不如交通法規整個去除掉好了?

現在的教育程度增高, 但人民守法概念不見得有提升, 詭辯的程度倒是出乎意料優秀...

微罪不舉在交通上面可能很難界定

例如打瞌睡,基本上不犯罪
但是開著貨櫃聯結車,結果就是這樣
聯結車國道「打瞌睡釀1死3傷」退休藥師斷魂!醫:整夜不睡比酒駕更危險

或這路邊臨停,看起來也是微罪
可是通常影響2輪車流,導致他們必須突然匯入快車道
又或者是路邊停車,隨意開門上下車,造成多少死傷?

馬路如虎口,這從小到大都在被教育的
本來就該遵守,不該因為導因為果,不要違規就不會受罰
要違規就要有心理準備被開罰單,很公平的!
舊 2020-11-05, 11:22 AM #6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言身寸言身寸離線中  
莫爺
Major Member
 
莫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4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122
引用:
作者Kentnet
最近也無端被檢舉”達人"檢舉利切換進入車道“沒打方向燈"。

一個檢舉事件拖了近三個月檢舉罰單才寄來.(應該是大量檢舉人)

重點是在於檢舉事件有問題已向裁決所提出申訴。

非拖了近三個月因素而是這位檢舉人就是大量檢舉人.根本就是一直盯著目標檢舉。

且在我內切要進入車道也打了方向燈而被檢舉人在後頭叭一聲回切一下停了方向燈.

根本是蓄意來檢舉行為....

哇賽!檢舉三個月才寄來這效率。
哇哇賽賽!三個月前的事,過程居然還這麼清楚,這記憶力。


人的隋性有目共睹,更何況是「台灣人」。
看太多給方便當隨便,警察愛抓不抓,搞到違規者隨處可見。

巷子擋道放人下車行,但後車B了就自愛動作快一點。
曾經遇到B了二、三次,還不讓道等了一分鐘,遇到這種機掰人不檢舉嗎?
__________________
爭強鬥狠終日險 仁慈寬厚彌天高
觀心不用腹中取 看人何需面對面
舊 2020-11-05, 11:36 AM #6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莫爺離線中  
maskedrider555
Master Member
 
maskedrider55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假面騎士大本營
文章: 1,598
引用:
作者Kentnet
最近也無端被檢舉”達人"檢舉利切換進入車道“沒打方向燈"。

一個檢舉事件拖了近三個月檢舉罰單才寄來.(應該是大量檢舉人)

重點是在於檢舉事件有問題已向裁決所提出申訴。

非拖了近三個月因素而是這位檢舉人就是大量檢舉人.根本就是一直盯著目標檢舉。

且在我內切要進入車道也打了方向燈而被檢舉人在後頭叭一聲回切一下停了方向燈.

根本是蓄意來檢舉行為....

這種跟方向燈有關的違規檢舉, 一般來說應該都是以行車紀錄器影片為主...

也就是說遭開罰單, 肯定還是有所本...

應該這麼說, 當您內切要進入車道時有打方向燈...

也許後車不想讓您切進來 or 有其他因素, 所以按了喇叭, 導致您回切停了方向燈......但開單是否就真的是因為如此!?

還是回切停了方向燈後, 您再次想要內切進入車道, 沒再打方向燈?

實際不是後方第一輛車檢舉, 而是第二輛車檢舉的!?



另外, 說實話...

以前騎車時接過兩張禁行機車罰單(十幾年機車生涯中,也只接過這兩張罰單), 接到罰單後都不見得記得當時的狀況...

歷時三個月的罰單, 您還能記清細節, 相當不簡單...

此文章於 2020-11-05 11:47 AM 被 maskedrider555 編輯.
舊 2020-11-05, 11:45 AM #6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askedrider555離線中  
msnow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2
我當然贊成有條件式的廢除, 例如無影響到交通安全或消防安全而濫舉的不可由民眾檢舉, 裁量權由交警判斷;

當然相信有人會喊說你違規魔人?
那我若說, 例如違停把罰金提高到3000, 沒打方向燈的罰7200, 超車道惡意以超過110公里以上逼車罰36000 等, 若不贊成的我就扣他頂帽子叫違規魔人, 這樣對不對?
不對嘛. 一個是過程一個是結果, 在討論的是過程. 兩碼子的事

我只是認為不該由為己之私而由民眾檢舉,政府淪為打手, 這樣而以, 不然你問問檢舉過的人, 是不是該人的心態看不爽看不順眼就去檢舉? 99%就是! 不然我若叫檢舉達人說, XX路有違規, 快去處理, 達人會馬上趕到拍照檢舉嗎? 也不會嘛.

當然有些檢舉達人會打著為交通更好的大旗說, 我為了台灣交通更好! 所以我檢舉就有嚇阻作用. 罰到他們不敢規違. 那請思考一個問題, 歐美德日可沒有魔人app檢舉哦! 為何守規距程度比台灣要好得很多? 思考一下, 3...2...1.... 時間到
對了, 就重罰,記點吊照. 即然有效, 我當然認同重罰很好, 但執法者要由公務人員執行自己的執務行之. 所以, 為何台灣要搞個可由民眾檢舉?

ps: 別提什麼教育水準, 懶得解釋.我國與日本高教人數比例自行去餵狗.
舊 2020-11-05, 11:56 AM #7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snow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2:29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