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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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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是舊文,但是還是順手破解一下:
http://police.gov.taipei/ct.asp?xIt...45340&mp=108001 違規(拍照)時間104-09-19 填單(舉發)時間104-10-14 「自103年8月15日起......民眾檢舉發生超過7日之交通違規,依法不得舉發。」 這單明顯已經已經25天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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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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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是這樣說的... 這邊"民眾檢舉發生超過7日之交通違規"重點是"民眾檢舉"+"發生超過7日". 也就是如果你是7/1違規被民眾拍到, 民眾7/10才去檢舉, 這種不舉發... http://www.tynews.com.tw/news.php?a...show&nid=130832 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但行為終了日起逾七日之檢舉,不予舉發」。 https://tvrs.ntpd.gov.tw/ 因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新增但書規定「民眾得檢舉交通違規,但違規終了日起逾7日之檢舉,公路或警察機關應不予舉發。」並自103年8月15日起施行,檢舉交通違規案件時,請注意是否符合前揭規定,亦即自違規日(違規終了之日,含當日)起,逾7日之案件即不予受理。但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案件,因肇事責任不明,已送鑑定者,其期間自鑑定終結之日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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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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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有停車格後來塗黑漆取消,經過一些時候黑漆脫落白線又露出來,停到這種也是要認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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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飛機跟捷運在窗外跑來跑去...
文章: 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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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斯福路四段的警察抓超兇的
有一次騎上人行道要停車就被活逮 當場就吃了一張~ 從此在那帶要停車都格外小心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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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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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我家人行道也是被我爸停滿了機車(當然也有的是別人停的)
所以被開單我也不會說什麼就乖乖去繳吧 沒辦法 我爸這代的就是要外面擺滿車他們心裡才會有踏實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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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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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種若有似無的倒是可以申訴看看, 如果沒有其他明顯禁停原因(ex:路口, 消防栓前), 翻案的機會還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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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8
文章: 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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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樓下一整排人行道的機車格也在去年整個畫掉,起碼有30格
以前都停那邊,停了好幾年 劃掉也沒立什麼牌子,就是沒格子不能停,現在只好租停車位 剛劃掉時也是每天看到一堆車被吊走 我還有看過更扯的,一個停滿機車的地方,他也沒畫線 你看到小空格會不會去停? 對,會去停,那邊剛好是火車站後面,很難有位置 他就畫了一小段紅線,大約就是一格機車格的寬,還被灰塵蓋掉不少, 晚上根本看不出來紅色,他就專吊這一格的機車 前面都是牆壁,沒有道路 此文章於 2017-12-02 05:44 AM 被 sorrojv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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