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
引用:
你說的是有可能的 .... 所以現在通過路口我都會特別小心 ! 放慢速度 . 不過這樣的影片我如果放上網 , 就很容易被當成笨蛋龜車 ! 但是看多了事故 , 我想 , 我在台灣騎車開車 , 還是當笨蛋好了沒關係 .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92
|
引用:
[YOUTUBE]a2ECtOJXcHY[/YOUTUBE] |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50
|
引用:
18W張,都算歐兜賣好了 180000*1800=3.2E ![]()
__________________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
引用:
您可以再仔細看一下影片, 大約26秒到27秒時, 小黃行車方向的燈號還是紅燈, 但影片左側已經看到機車大燈的亮點快速衝出, 所以機車有可能是搶黃燈的. (影片後段肇事小黃駕駛不也說了他是看到機車搶黃燈衝過來的?) 另外, 肇事小黃並不是新聞前段主播所述的是"剛起步", 而是駕駛未曾減速, 並且一看到燈號由紅轉綠時反而加速.... 就新聞影後段中駕駛所述, 他有看到機車搶黃燈衝出, 那代表他是有看到機車的, 所以這段陳述將來很有可能被機車騎士的家屬引用來做為求償的重要證詞. 因為小黃駕駛明明看到機車了, 卻沒減速或閃避, 明顯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責任. 再說, 小黃是正面撞上機車的側面, 而不是機車撞上小黃的側面, 所以小黃難逃肇責.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
引用:
法律應改成肇事責任49%以下者,無任何賠償責任才是。 要不然千萬豪華車都可以橫著走了 ![]()
__________________
歐洲輪胎滾動阻力&溼地煞車&噪音查詢 日本輪胎滾動阻力與溼地煞車查詢(歐洲阻力A=日本阻力AAA)(歐洲跳過D) 貧弱家庭兒童愛心早餐計畫 手機請勿使用台哥大700MHz 4G LTE頻道,以免干擾無線麥克風運作。 推薦網站 我不爽健保局 巴士大叔之部<-華航飛安不良的原因 國家的遠見 站內特別推薦連結 yahoo賣片被抓 由於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第四款的緣故 賣海外正版是違法的喔(刪除紀念) 又有人受害了 好書推薦:快樂為什麼不幸福? 本書不討論快樂更不討論幸福,講的是大腦如何理解世界。 好書推薦:大腦決策手冊 該用腦袋的哪個部分做決策? 了解自己與別人怎麼使用腦袋瓜(因被發現是抄襲的所以下架了喔) 好書推薦:販賣債務的銀行 了解銀行如何使一般人建立錯誤的借貸觀念,讓老百姓成為金融佃農,一輩子替銀行工作 好書推薦:企業的性格與命運 企業的本質是無道德的,企業努力的把自身成本轉嫁成社會成本,以大幅提高獲利。 DVD 好書推薦:沒有中國模式這回事! 雖然書名有中國,但其實是講近代全球經濟史,讓你從經濟學的角度理解歷史。 好書推薦:搶救35歲 十五張證照找不到好工作、四十歲結婚成家是常態、雙薪家庭也只敢生一胎、房貸要背到七十歲… |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18
|
"應注意而未注意" 這句本來就是有罪判決,
再來就是所謂 "道義責任" 這種東西 今天如果是人家來撞我,自己飛出去 死了,沒刑事責任,卻要付道義責任, 只因對方比較慘,死了人 或 傷得較重, 我沒有撞人的權利,但是我無法阻止人家找死, 今天如果我在慢車道,時速40 慢慢開,突然路邊一個想自殺, 在經過同時瞬間鑽到你車底,....死了.... 根據"應注意而未注意"解釋......... 髮棺: 被告"應注意"路上行人是否有自殺意圖,"而未注意" 判....有罪... ![]() ![]() ![]() ![]() ![]()
__________________
![]() ![]() ![]()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50
|
引用:
很簡單,就看你怕不怕上法院了 |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
引用:
這種狀況不是無法可管。只是大家都姑息養奸。 |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
引用:
就算你刑事無罪...法官在民事上也會讓對方秏到你賠錢和解為止?! ![]() ![]() ![]() |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High Male
文章: 3,975
|
引用:
綠燈是通行的必要條件 非充份條件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