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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traction
Basic Member
 
Extractio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中部
文章: 26
動保團體何時要為導盲犬發聲阿~
導盲犬的訓練過程本質上不就是種違反動物本性及虐待動物的行為嗎

咳咳...正題..
假設這社區大樓不准養狗,如自己有非養不可的理由找個沒寵物管制的大樓不就得了.
同理心?
同理心也要相對吧!今天不是身障與否,大家居住在同一個社區某些習慣行為勢必相互影響,
今天開了個先例,明天一個說我的狗很乖,也曾受過導盲犬的訓練,你看還有證照!後
天來個說他朋友的伯伯的叔叔的阿姨眼睛看不到,這隻是他的導盲犬我只是帶牠出去
看病。
那規定不就形同虛設!?要變更至少也得先經過管委會決議而非先違規後報備.
有的大樓對寵物有限制、有些則無;每位住戶可依自身需求選擇符合自身期待的社區大樓這不是很好嗎!!
沒理由就要整棟大樓的住戶遷就一個人吧!

越了線,被點出來才來阿Q自己情況特殊例外,甚至就要告人歧視什麼的..
這不算濫訴嗎?"歧視"這字眼似乎過度被濫用.
搞得人心惶惶...好比發表個意見也深怕因而此遭人扣歧視這大帽
     
      

此文章於 2011-11-27 07:36 PM 被 Extraction 編輯.
舊 2011-11-27, 07:32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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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traction離線中  
MyWish_2
*停權中*
 
MyWish_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12
引用:
作者Crazynut
「逢法官必反」當然不可取。

不過「逢狗必反」同樣也不怎麼高明。

導盲犬是很特殊的,有興趣的人不妨多查找一點資料瞭解一下。


我因為過敏,不太喜歡狗,但我認為應當對工作犬多一點尊重,尤其是導盲犬...


司法官在最近十年的公務員改革算是比較沒動到,還存在以前的那種囂張,現在一般公務員

都低調的要命了,他們還如此,真的很容易被當目標

 
 
舊 2011-11-27, 07:38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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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Wish_2離線中  
沒說過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409
引用:
作者操級廢員
這個案子不就是因為導盲犬而引起的嗎? 怎麼說狗不是重點?

民眾不知法, 不遵重盲人的權益而使得原告的權益受到侵害, 法官就是要針對此事開庭審理.
如果連法官都有偏見而忽略了法律的規範, 那原告如何能期待法官會公平的審理此案?


狗是重點, 但告的是違反公共衛生, 而不關係那條狗會不會咬人或亂吠。
舊 2011-11-27, 07:39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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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說過離線中  
chan97357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2
引用:
作者Extraction
動保團體何時要為導盲犬發聲阿~
導盲犬的訓練過程本質上不就是種違反動物本性及虐待動物的行為嗎

咳咳...正題..
假設這社區大樓不准養狗,如自己有非養不可的理由找個沒寵物管制的大樓不就得了.
同理心?
同理心也要相對吧!今天不是身障與否,大家居住在同一個社區某些習慣行為勢必相互影響,
今天開了個先例,明天一個說我的狗很乖,也曾受過導盲犬的訓練,你看還有證照!後
天來個說他朋友的伯伯的叔叔的阿姨眼睛看不到,這隻是他的導盲犬我只是帶牠出去
看病。
那規定不就形同虛設!?要變更至少也得先經過管委會決議而非先違規後報備.
有的大樓對寵物有限制、有些則無;每位住戶可依自身需求選擇符合自身期待的社區大樓這不是很好嗎!!
沒理由就要整棟大樓的住戶遷就一個人吧!

越了線,被點出來才來阿Q自己情況特殊例外,甚至就要告人歧視什麼的..
這不算濫訴嗎?"歧視"這...




1.有些生物是可以跟人類共生共存的

2.社區大樓公共空間跟戶外人行步道,公共建築物,一樣要考慮盲人行走的便利

3.社區管理規定也不能有別於法律

4.盲人佔不到全台灣人口零點零幾的人口數
那可以說全台的人,也不必去遷就少數行動不便的人嗎 ?

(這是從你的文中推演出來的)
舊 2011-11-27, 07:53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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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973573離線中  
yaohoung2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6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不是有規定好好的嗎?

如果大部分住戶們不爽的話

可以強制驅離或區分所有權強制出讓甚至強制處分等

檯面下那麼多黑道介入大樓管委會就知道了

話說回來 法官的責任就是讓法庭順利進行

如果認為導盲犬失控咆吠等會阻礙法庭進行

法官是有責任把導盲犬轟出去的

不知道以後每個法院裡面會不會養公設導盲犬
舊 2011-11-27, 07:57 PM #5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yaohoung2離線中  
sd640801
*停權中*
 
sd64080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法律條文太多

另外有些東西跟修大學學分有點類似


主菜
配菜

=
舊 2011-11-27, 07:59 P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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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640801離線中  
chenyuan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永恆的回憶~
文章: 260
引用:
作者mount
我抬頭一看, 發文的不是工程師也不是炸海苔, 我去罰站...

咦~他們不是同一人分飾兩角嗎?

此文章於 2011-11-27 08:10 PM 被 chenyuan 編輯.
舊 2011-11-27, 08:07 P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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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yuan離線中  
咕咕鳥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墓仔埔旁的樹上
文章: 1
如果就新聞所述....那法官已經有立場了..
判決不會公正....

我上民訴課時..有個同學拿他的案例問老師一些問題
一樣是告管委會的...
他遇到的問題跟這新聞很像...管委會在貨梯貼公告批評某住戶
就是一開庭法官就很明顯的表現他會怎麼判了...
讓a的律師暢所欲言,b的律師講到一半就打斷..
在一些事情上只刁難b...要求b舉證
ex:要傳其它住戶證明有看到那公告......

只能說...還沒啥辦法拿這種法官怎樣.....
舊 2011-11-27, 08:21 P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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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咕鳥離線中  
沒說過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409
引用:
作者chan973573
1.有些生物是可以跟人類共生共存的

2.社區大樓公共空間跟戶外人行步道,公共建築物,一樣要考慮盲人行走的便利

3.社區管理規定也不能有別於法律

4.盲人佔不到全台灣人口零點零幾的人口數
那可以說全台的人,也不必去遷就少數行動不便的人嗎 ?

(這是從你的文中推演出來的)


問題是你可以要求新落成的大廈都要有這樣的安排, 但是已存在的則很難去更改, 如果現在住客裡就有不喜歡狗隻的, 難道你要他們立即搬走嗎? 那和歧視盲胞和導盲犬的人有什麼不同? 只是由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吧了。
而且一開放便要全部的開放, 可不能規定某人才可以養, 某人不可以, 否則平日誰去管那些狗可以進出, 那些不可以, 你那隻是導盲犬, 我可是有弱視, 我也要養一隻都柏文, 他又說他眼睛不好, 要養一隻吉娃娃, 什麼不給養, 你是歧視我們嗎? 還是以後每幢大廈都派警衛站崗, 驗證了文件核對犬隻的種類和證件吻合才准進入?
舊 2011-11-27, 08:45 P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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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說過離線中  
操級廢員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引用:
作者沒說過
狗是重點, 但告的是違反公共衛生, 而不關係那條狗會不會咬人或亂吠。


違反公共衛生? 那棟大樓有住戶或是管理員看到那隻導盲犬隨地大小便或是身上髒污嗎?

但可以確定的是, 不管是大樓管委會或承審法官都已經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引用:
第 60 條
視覺功能障礙者由合格導盲犬陪同或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帶
同導盲幼犬,得自由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
具及其他公共設施。
前項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之
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對導盲幼犬及合格導盲犬收取額外費用,
且不得拒絕其自由出入或附加其他出入條件。
導盲犬引領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他人不得任意觸摸、餵食或以各種聲響、
手勢等方式干擾該導盲犬。
有關合格導盲犬及導盲幼犬之資格認定、使用管理、訓練單位之認可、認
可之撤銷或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舊 2011-11-27, 08:49 P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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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級廢員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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