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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新天鵝堡
文章: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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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8314471.shtml
單親媽:大眾銀行隱瞞凶宅事實 【聯合報╱記者修瑞瑩/台南報導】 2013.11.23 02:42 am 大眾銀行昨表示基於道義,願以「債權讓與」方式給付莊明玉被法院沒入的卅九萬元,遭她拒絕,並強烈質疑銀行事前對凶宅知情。 記者周宗禎/攝影 大眾銀行昨堅稱,拒貸凶宅過程並無瑕疵,絕對不涉詐欺;單親媽莊明玉昨還原當初貸款被拒經過說,大眾銀行根本就是刻意隱瞞凶宅事實,為不讓錢被沒收,「只差沒向銀行下跪」。 「那種滋味比死還難過!」莊明玉說,二月向法院拍得善化這間舊透天厝,第二天開始詢問貸款時卻四處碰壁,她先後跑了土銀、彰銀、中小企銀,「我知道的銀行都去過,全被拒絕」。 她表示,去的銀行家數她已無法完全記得,有印象的就這幾家。由於法院規定得標後七天內要繳齊價金,否則就算棄標。她已將所有積蓄都繳進法院當押標金,為找貸款急得不得了,四處請託還是沒銀行要借貸。 她後來獲知向法院聲請拍賣的債權銀行是大眾銀行,心想「大眾丟出來賣,應該會貸給我吧?」又再找上大眾。 她向大眾表明:「我知道是凶宅但願意承接」,且妹妹也同意拿房產為她抵押,擔保後續還款,但大眾還是不借,表示「凶宅不會放貸」,她從大眾台南分行、高雄分行,一路求到台北總行仍被拒。 「行員那種冷冷的口氣,一輩子忘不了」。莊明玉說,眼睜睜看著自己辛苦存的錢就這樣沒了,那種滋味一般人絕對無法體會。 莊明玉表示,事後回想,大眾是債權銀行,應該早就與死亡的債務人家屬接觸過。她在得知是凶宅後再度前往,見屋內似乎有人,按鈴進屋,發現屋內還有死亡的這對母子的老父。 「死者父親仍住在凶宅裡,我覺得銀行不可能不知道是凶宅」,莊明玉說,她懷疑大眾刻意隱匿不告知法院,誘使她們這種弱勢掉進陷阱裡,「銀行賺這種錢不會心不安嗎?」 對於大眾銀行昨天表示,未貸款主要原因是大眾不辦墊付,不是因為凶宅;莊明玉說,當時大眾完全沒提到「不辦墊付」問題,大眾前後說法不一。 [YOUTUBE]IZD1Bx1yPRU[/YOUTUBE] [YOUTUBE]Skqc5aqBTEc[/YOUTUBE] [YOUTUBE]lMRhDcmSKMk[/YOUTUBE] [YOUTUBE]5E5LQwpOy1U[/YOUTUB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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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3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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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標準的會哭的小孩有糖吃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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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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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發文後才發現有另一位網友已早我一步貼了同樣的新聞討論 ,
想說這帖大概就沉了吧 , 加上後來幾天有事在忙、連鬍子登臨時因養傷沒出賽 , Lin07 先發上場都沒有注意到、錯過第一時間上來另一串討論參予回應 ... 今晚突然注意到這篇浮上來、還有不少留言有點訝異 , 就來做點回應、發文不理總是不好 , 看過本篇與另一篇同主題的後續留言 , 我真心覺得狗屁意見真的不少 , 什麼 法院只判產權、不管物權 ... 事主沒做好功課 ... 果然會吵有糖吃 ... 當一個制度出現問題、不合時宜 , 甚至有人因此受害 , 報導後多數人也覺得不合理、需修改的時候 , 還有這麼一群自認冷靜、明白問題癥結的人在說風涼話 , 甚至酸言酸語 ~ 真要每個人這麼會做功課、百貨公司或各地店家門市不會每天遇到客戶上門要退換貨的了 , 連一些民生用品、這種不用牽涉到太多法律或貸款等繁雜事項的交易 , 都有一堆退換貨問題與糾紛了 , 今天一個制度有問題的法拍買賣事件 , 你怎麼能全數歸咎於買方的問題 !? 銀行連對法院都隱避凶宅的事實 , 而會買法拍屋的人除了投機客、就是資金不夠多的買家 , 結果標到屋後銀行又不給貸款 , 居然還有人不覺得銀行可惡、又補踢受害買家好幾腳的 !! 什麼叫會吵的有糖吃 ? 擺明了法院與銀行是欺善怕惡 , 一開始這不行、那不準的 , 被媒體報導、金管會出聲後才趕緊在那邊做補償 , 它倆要真這麼站得住腳、需要理這些批評 ? 我覺得有些網友的留言很不錯 , 挑了幾個列在下方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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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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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我常覺得 仗義常多屠狗輩 我不是說在板上仗義直言的是屠狗輩 而是很多書讀得很高的人 講起話冷血的程度 我若是他們的父親 我會想當初噴在X上就好 有人一直強調會吵的小孩有糖吃 現在新聞鬧大 大眾銀行道歉要還錢時 單親媽媽拒收 你們這些落井下石的網友 怎麼都沒有在出聲 人家弱勢 不懂法條 還要被修理說 "誰叫她不做功課 法拍屋本來就不是一般人可以玩的" 如果是這樣 請政府規定 參與法拍第一次要有人陪 明明就是政府跟銀行的缺失 卻又在旁冷血嘲笑對方 套句某人名言 這不叫冷血 甚麼才叫做冷血 唉 ![]() 此文章於 2013-11-25 10:31 PM 被 BALA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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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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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法拍沒主動告知「凶宅」不必負擔責任與賠償嗎 ?
這媽媽不好過 退39萬 對很多人來說
是筆不小數目 真的應該收下才對 有時想想 世間很多悽慘的事情 聽到也很無奈 前天 聽一個 婆婆級的婦女 跟家人聊天 一年內 先生被酒駕的撞死 媳婦得到惡疾過世 悲慘的還在後頭 那酒駕的人 只賠他的家人 10多萬 你沒看錯 只有10多萬 對方就是擺明沒錢 10多萬還扣掉律師費 賠剩不到10萬 真人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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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此文章於 2013-11-26 01:36 AM 被 abo5738 編輯. 原因: 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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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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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拍是不折不扣的真刀實彈的投資市場 我覺得這要分別兩個來處理 走司法比較直接 隱匿歸隱匿 違約歸違約 任何投資 下單前本來就要考慮再三 很多人把弱勢混在一起就簡直就是"濫情" ![]() 算了 就被批做"冷血"吧 事實上有人也是在法拍賠錢的大有人在 不知道他們要找誰投訴 此文章於 2013-11-26 02:39 AM 被 yaohoung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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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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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分析事情還是得站在客觀角度! 如果那不是凶宅,事主在搞不清楚法拍屋作業程序的狀態下, 應該還是無法在七日內(含假日)繳清全部金額而導致保證金被沒收! 那樣乖乖認賠就是應該嗎? 事情發生的必然性跟凶宅無直接關係,一直強調這個只為了要把過錯推給他人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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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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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一輩子一帆風順
可能從小到大沒吃過苦.有房住又沒挨過餓 弱勢對他們來說.不過是一個遙遠又模糊的名詞 更有人喜歡用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一詞 來驗證別人的不幸.必然是自取的.是有跡可尋的 悲哀悲哀 如果努力就能一帆風順.三餐溫飽.甚至成為王永慶郭董 誰會想挨餓受凍死在路邊 一切都是命.半點不由人 同理心也好濫情也罷 你我心中所想.將感染周圍.將造就你我的未來 未來到底是無情地獄還是溫暖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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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問為什麼抵制統一.而不抵制路邊攤或小吃 答案其實很簡單..就是"規模" 路邊攤客源只有幾百最多上千 但統一的客源人數是上百萬 統一隨便一個問題商品.受影響的可是好幾十萬人 你能否想像這影響的層面有多嚴重 吃的健康.是做食品的基本要求 統一至少應該為消費者的健康.負起把關的責任 才不枉費台灣人幾十年來 對統一這個老品牌的信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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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瘋人島
文章: 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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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今天是發生在一位落選民代身上
不知道這些人會不會出來幫忙說話 銀行止血賠39萬是小錢 但不代表他們錯了 借貸本來就是你情我願 不是來申請就一定要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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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島已經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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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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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從不懂到懂、往正面看是為了進一步對事物的了解與掌握 , 可以從中分析、獲取對己身最大的利益或幫助 , 除了己身也能用來幫助人 , 不過很可悲的有些人就只是停留在分析的階段 , 少了人性又怪別人濫情 , 你多懂了我所不懂得投資遊戲規則 , 除了客觀分析之外對於事件又有何幫助 ? 受害買家、有問題的制度依舊不是 ... 凶宅確實是一個爭議點、但不完全是引發其他人想幫助受害買家的關鍵 , 大夥看到的是一個弱勢有難想出手幫忙、不論是實質上或是輿論上 , 至少因此現在金管會出聲、也有立委說要提修法 (先不論是嘴砲還是真的會提案去修) 如果連一個這麼直接的人性反應都沒有、還能大言不慚的認為是把過錯推給別人 , 那被人說冷血也剛好而已 , 你們腦中想的就只是分析、通通是買家沒搞清楚遊戲規則的錯 , 卻不會想到規則的不合理、不合時宜應該修改 , 以及怎麼幫助弱勢、即便只是輿論上 (很多時候相關單位也是因此才動起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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