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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G
Junior Member
 
BM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引用:
作者小豹貓
他知不知道要賠多少啊?

說的真輕鬆~

還以為是她自己的,結果是借來的也能秋成那樣

那台車子車牌字尾是55
看樣子也是租來的
     
      
舊 2012-01-16, 09:37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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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G離線中  
henryyeh0731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震怒市
文章: 55
引用:
作者BMG
那台車子車牌字尾是55
看樣子也是租來的



也有可能是節稅車
那或許真的可以靠錢擺平
 
__________________
當時一起度過的日子,我不會忘記
舊 2012-01-16, 09:42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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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yeh0731離線中  
supstring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引用:
作者操級廢員
不用修了, 刑法已經增訂"酒駕條款"了.
刑法第185-3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001&FLNO=185-3)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的部分:


根據這條, 她的駕照是拿不回來了! 然後也很有機會進去關個幾年.

前面不是説「所幸3名騎士都僅受輕傷」
不過也不清楚詳細啦~
即使是重傷, 法官也很可能會說「重判六個月」三個月即可假釋?!
舊 2012-01-16, 10:04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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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string離線中  
weirock
*停權中*
 
weiroc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引用:
作者supstring
前面不是説「所幸3名騎士都僅受輕傷」
不過也不清楚詳細啦~
即使是重傷, 法官也很可能會說「重判六個月」三個月即可假釋?!


就失控撞上停在待轉區等紅燈的4輛機車,並造成一對母女重傷送醫

有一對母女重傷...
舊 2012-01-16, 10:06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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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離線中  
bass .
*停權中*
 
bass .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台南or台北
文章: 99
引用:
作者qwer9812
看不下去了~我決定投身競選立委

政見只有三條: 酒駕者直接判殺人未遂!
酒駕致人受傷一級謀殺!
酒駕致人於死者死刑!

很明顯在台灣酒駕刑法太輕 才會有人一再挑戰!

相信酒駕重罰後 一定可降低酒駕的問題!

印象中現行法令借車給喝酒的人好像要負連帶責任! 那男的要一起賠了


什麼時候出來選告訴我
我全家都投給你
舊 2012-01-16, 10:11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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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s .離線中  
A級黑豬肉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引用:
作者qwer9812
看不下去了~我決定投身競選立委

政見只有三條: 酒駕者直接判殺人未遂!
酒駕致人受傷一級謀殺!
酒駕致人於死者死刑!

很明顯在台灣酒駕刑法太輕 才會有人一再挑戰!

相信酒駕重罰後 一定可降低酒駕的問題!

印象中現行法令借車給喝酒的人好像要負連帶責任! 那男的要一起賠了


妳要不是邏輯有問題就是中文有問題。殺人未遂?一級謀殺?
酒駕妳沒辦法證明他已經殺人但是未成功,妳要怎麼判殺人未遂?
第二個既然只有受傷何來謀殺?你知不知道一級謀殺是什麼意思呀?

只有第三個沒問題邏輯也沒中文上的問題。事實上要是你直接講酒駕者死刑也不會有問題,但是你就光只想著亂安一個罪名,腦袋什麼都不想...

此文章於 2012-01-16 10:20 PM 被 A級黑豬肉 編輯.
舊 2012-01-16, 10:18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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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級黑豬肉離線中  
supstring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引用:
作者weirock
就失控撞上停在待轉區等紅燈的4輛機車,並造成一對母女重傷送醫

有一對母女重傷...
法官:「重判六個月!!!」

舊 2012-01-16, 10:22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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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string離線中  
u8526425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4,801
引用:
作者supstring
法官:「重判六個月!!!」


兩年以下徒刑可以試著凹緩刑

緩刑的適用條例也該改一下了吧...
__________________
人性的醜陋就是,會在無權、無勢、善良的人身上挑毛病,卻在有權、有勢、缺德的人身上找優點。當無權、無勢、善良的人受到傷害的時候,還會站在所謂的道德制高點上,假惺惺地勸說無權、無勢、善良的人,一定要忍耐,一定要大度。
舊 2012-01-16, 11:17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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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8526425離線中  
pcdvd.02@hotmai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2,549
"酒精濃度值高達1.24"

高於1就有致死的可能了
舊 2012-01-16, 11:33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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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02@hotmai離線中  
MrHermes
*停權中*
 
MrHerme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02
會把醉話拿來大肆報導的媒體到底是...?
舊 2012-01-16, 11:36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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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Hermes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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