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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打狗城
文章: 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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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可以先從部份違規事項開始試辦檢舉有獎金,
例如路邊紅線停車,這種比較沒有什麼爭議問題(不能停就是不能停), 還有是併排停車(可以規定用一分鐘影片來證明), 這樣可以大幅降低違規停車的狀況,並且增加用路人的安全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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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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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錯
把一些可能發生的弊端先行提出來討論 這樣看起來 用影片檢舉會比用照片好 含事件發生點前後連續無剪輯影片比只呈現違規部份的影片要好 小弟另外還想到時間和地點的問題 若是多人同時檢舉同依違規案件,如何公正的判定先後? 影片能包含GPS資料嗎?不然雖有背景影像但不是去過當地,很難判別場景是否為真 大家多想一想 搞不好一套可行的作法就出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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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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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問題在於大叔騎的是腳踏車,我講的是鄉民接罰單的情景啦!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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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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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以及違規事證的真實性和客觀性難以證明,
到最後..本末倒置, 一個簡單的"檢舉違規"變成要建立在無數的配套之上, 反而造成更多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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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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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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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用這麼麻煩,就交警上班時間全部出來開單就好了,
其他的先不講,光紅燈越線、紅燈右轉和違規停車就開不完, 問題是哪個首長敢?不想選了嗎? 現在偶爾開個單,一堆人就在喊政府搶錢了, 大量罰下去,沒人敢這樣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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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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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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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違規、不守交通規則都是別人 自已被罰都是因為政府搶錢 是這樣嗎? ![]() 這類人最喜歡說別人不守交通規則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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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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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新聞
有兩個跑車在北宜公路競速被起訴 如果是開放民眾檢舉分獎金 想必一路上58公里的距離會有數十件的檢舉通報 這要算一件違規還是數十件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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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酒無多少醉為期
文章: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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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如果實施, 就是台灣財富重分配的開始, 那些開好車的, 超愛違規, 超愛亂丟垃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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