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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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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感謝補充, 哪天那些汽車駕駛自己行動不便, 要推著娃娃車, 或者家裡有長輩時, 看看會不會用同樣標準去禮讓轉彎汽車 我去日本的時候很不習慣, 即使是在鄉下, 只是接近斑馬線而已, 汽車一定會停下來, 我示意要對方先過對方還不肯. 台灣的汽車駕駛最愛拿日本的道路有多平有多平來說嘴, 卻鮮少提日本的駕駛多有水準. 此文章於 2011-06-30 09:02 AM 被 sazabijia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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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9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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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紅單開的不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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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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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有這麼神... 我每天會從仁愛路右轉上建國高架, 那個路口行人還蠻多的, 大部分是學生/上班族/單車族
禮讓?! 禮讓 my ass... 大部分右轉車根本不想讓直行的行人, 連幸安小學的學生都不肯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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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十八層地獄
文章: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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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讚 當初後照鏡 安全帽規定要安裝 配戴時 全國上下不是罵個半死 現在呢 罰完之後 上下班時間去台北車站承德路看 媽呀! 比閱兵時還整齊 該取締還是要取締 不然開這條文出來 真的是參考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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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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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中南部真的就是參考用啊... 我說的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實不用炮我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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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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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聲說 支持天龍國的車禮讓人 好的就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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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您的住址: 空中飛人?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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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拿新北市民來開刀也太不公平了.讓不讓跟住那沒關係。跟國家文化還有國民水平有關係。早期台灣開車文化是車>人,駕駛人常對行人按喇叭。之後政府開始宣導行人>駕駛人,才漸漸改善。拿國外跟台灣比,國情不同,國外地大,一人開一台車 ,在路上走的人可能沒車開,也沒有多少人在路上走,行人路權>車子。在東岸紐約地小人稠,很多計程車素質跟台灣差不多,不讓行人,按喇叭。後來紐約立法不能按喇叭,不是國外就沒這些問題,國外很大不是只有加州。台灣算是很好了,不爽搬去中國住看看。
此文章於 2011-06-30 10:18 AM 被 喵喵咪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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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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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開車最客氣的地方是花蓮市, 不過說來奇怪, 一出市區大家開車就變的很凶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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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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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路權
跟 相對路權 = 交通規則明文規定 第 103 條 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 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 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 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 絕對路權,動力車輛完全責任,全陪 相對路權,未禮讓行人主因,行人違規或者未注意為次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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