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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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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算是必然要撞到.. 我以為不同車速撞擊的結果也會也會有所不同... 試想一下,時速分別30 60 90 120去撞. 結果會一樣嗎? 我以為..速度越快傷害越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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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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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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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檢方不服判決要上訴 我們就繼續看下去 高院法官是否同樣認定或是改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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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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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只是一般鄉民如你我都會想到的事,也許不在法律人的嚴格考量範圍之內。 悲劇的發生,我們看到了兩造的應遵守而未遵守可能才是主因。但看來法庭上只檢驗有沒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證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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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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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觀歸責,因為對方突然摔車滑過來沒有「客觀預見可能性」所以無「注意」責任。
雖然車速快慢可能造成死或傷的不同結果,但是因為欠缺過失責任所以就沒責任。 不過,每個法官都有自己的想法,不保證類似的事故能全身而退, 就算最後沒事,進了司法絞肉機多少都得脫層皮。 最近有一個類似的,一樣機車彎道自摔滑到對向車道撞車死亡,開車的速度62.35KM/HR(限速40),責任7.5%。2017年的事情,原本檢察官不起訴,家屬一直再議,上周被起訴,光起訴就花了三年。 新聞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010494 我印象中開車這邊有行車紀錄器影片,但是我網路上找不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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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太陽系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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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差異在肇事者遵守法規也無法防範時有什麼意義?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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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站長:擋廣吿的後果就是導致免費網站無以為繼! 在你享受自由網路的同時 自私的行為只會扼殺這個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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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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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官初一十五不一樣,被機車撞到無責,被超跑撞到有責,
然後一審二審見解都不一樣,難怪法律是有錢人才玩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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