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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Sep 2018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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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本事爬黑山,就別出事找救援… 什麼叫「不影響他人」 ![]() 救援需要多少成本與人力,也讓救難人員身陷險境 成本,是全民的納稅錢。 救難人員,往往也是家庭經濟支柱。 別拿車禍的救護車的例子來相提並論! 兩者付出的成本與風險差距如天壤之別,這也是引起眾議之所在! 使用者付費,這不是全民都認同的觀念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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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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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人民素質不同, 滿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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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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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非傳統路線,是今天的傳統路線,以O聖來說,也是後來才有人走完全程,不允許登山客走非傳統路線,是很可笑的觀點。
比基尼客路線的選擇,沒什麼好爭論的,她犯了兩個錯,第一是獨攀,第二是冬季爬高山。 獨攀造成出事後沒人就近處理。 冬季高山會結冰,上下岩壁,如果踩點抓點結冰,容易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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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herf="http://www.wretch.cc/blog/anny3yu"title"舞蹈老師的部落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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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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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次...還好吧....
有報地點,只是救援到了,人已掛. 總比求救,找了好幾天都還找不到人,還好一些 火災報警也會報地址啊... 你只報中山路火警....消防隊應該是不會理你.... 應該規定..要報座標...救援隊才出發... 如果有個身份驗證,還能避免亂報案 至於要不要登記爬山...免了... 用個低價租用GPS+衛星電話的方案... 能登記身份,又能提供安全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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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10 您的住址: 東郊皇陵
文章: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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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哈哈哈哈 照台灣人的尿性 阿貓阿狗都會搶著去爬S級的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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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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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因為事前就知道風險高
且要去救你的人也必須冒著相當的危險 甚至連你在哪裡可能都要找很久 這跟其他救援模式是不同的 不能拿來跟什麼那路上車禍救援之類的相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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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VS台北
文章: 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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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說的那些都有公共安全的疑慮 獨自登山又不影響他人安全 我是覺得在國外登山都已經形成一個成熟的產業鍊了 台灣實在不用搞的跟遇到洪水猛獸一樣 使用者付費的機制建立好就行 台灣人祖先都是不安於室的那種 不然乖乖待在對岸種田就好,沒事幹嘛跑到荒島來賭生死 你要這些人的後代都改當乖乖牌我覺得是緣木求魚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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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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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用:
怕熱就不要進廚房, 如果怕入山還當什麼救難人員?有人逼你入山了? 那麼怕危險還是別離開家好了,出門都有風險的。 收不收費是另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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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19-01-24 09:20 AM 被 EAC2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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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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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話,是截至目前為止看到最正向的話,但要討論的點太多,也是很值得來討論的,可是,現在山友們不願支持的一定很多 首先,光是標準,可能就是一個炮點,定出標準後,高山是善變的,多久(如何)去重新定義這個標準又是一個炮點 然後,標準定出來了,登山者的等級認定標準,又是一個炮點,光是商業登山團一定就會反對 最後就是保險和救援收費問題 零零總總估下來,在爬高山的人數和上述政府要投入的心力,明顯不成正比 最有可能的方法就是由民間登山團體串連自主提出方案,透過立院來立法 當休閒活動項目民間團體有自主性,政府需介入的點也少,要成立的可能性就大增 但,回到最原始點,我相信,上述東西,應該就有一堆山友們不認同,最後又是放大絕...又不是全體山友同意的立法,政府在逼人爬黑山.... 此文章於 2019-01-24 09:26 AM 被 跳海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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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4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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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山不照規定來,出事就自行負責啊!
不管救到死人活人,所有搜救、賠償費用都自費,就沒人靠背... 登山有自制條例的搜救賠償規定。 老是在靠腰車禍是不是也要依照辦理的人,快去跟政府建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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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強鬥狠終日險 仁慈寬厚彌天高 觀心不用腹中取 看人何需面對面 此文章於 2019-01-24 09:31 AM 被 莫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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