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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您的住址: 國1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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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話
立法缺失 問題是你我選出來的立委要做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嗎? 難聽一點 改天你有幸當老闆就會知道台灣的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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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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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八仙跟粉趴明明有利益連結 參加粉趴八仙門票可以比較便宜,出事說跟八仙沒關係? 今天如果沒掛八仙的名子,路邊阿貓阿狗辦粉趴人氣有多少? 八仙不用負責的話根本是法律漏洞 如果出事都是司機的錯,那當然沒公司的事 如果司機處於過勞狀態呢? 此文章於 2017-02-19 04:08 PM 被 邪神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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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6
文章: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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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員工過勞公司不用負責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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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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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過勞公司應該就跑不了 車子狀況如果不好也是 不知道這種情況下,屍檢有沒有辦法精確檢查出過勞的幾個指標 像是某項肝指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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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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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八仙有個問題被放大看是租借場地問題, 當然有利益. 其他幾乎找不到不合法地方. 若同樣狀況場地是北市府租借你覺得結局是? 別跟我說北市府會停止營運...... ![]() ![]() ![]() 司機過勞如我說的, 是否上班符合"目前"法律規範? 是司機自願愛錢拼命, 還是公司就是不准假? 現在就一種狀況. 家屬能舉証公司就是不准司機假, 這12天請假被駁回. 不然公司真的僅有道義責任. 另外, 我很相信遊覽車司機大都有債務問題, 於是不加勞保, 那是自願的. 公司可以幫他們躲避一些債務. 你覺得這責任又該歸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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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您的住址: 府城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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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相信大部分的家屬最後都會接受和解,金額大概就是強制險+旅平險的金額。 主要是這不需要花時間打官司。 開車司機掛了,受害家屬應該不至於向司機家屬求償。 旅行社老闆,名下看起來無啥財產,況且能不能拉他下來賠民事,還有疑慮。 現在會吵,看新聞的內容,可能部分家屬認為打國賠可以拿到更多? 這件案件跟八仙一樣,我覺得不合理的地方在 1.八仙無限期停業? 依據? 2.靠行友力的113輛遊覽車被吊牌,依據? 這兩者的利害關係人如果因權利損害,個人認為打國賠官司還不見得會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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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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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新聞連結: 周比蒼擁24輛車 16司機都沒勞保 照你這邏輯,那這蝶戀花的周姓老闆真是『有情有義』,不惜違法也要幫這十六名可能都有欠債的司機躲債,還真是情義相挺啊 ![]() 此文章於 2017-02-20 03:18 PM 被 z2911202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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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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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民刁,就會有人倒莫名其妙的楣 此文章於 2017-02-20 03:24 PM 被 Pyot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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