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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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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的傲慢 一點小錯就嚴罰 由上到下 一階整一階 最終形同死水 惡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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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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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櫃臺有錯+1 不過是客人害的 客人自己要反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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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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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樓主是小姐? 那一定就是店長的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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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Empire
文章: 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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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SOP制訂其實就是要給員工對客人服務的一定標準.. 若每位員工都不走..那公司的SOP就白玩了. 路邊攤跟這樣的公司是不一樣的..員工不是老闆.你進的也不是路邊攤. 店長只是在教育員工讓客人看到感觀不好有問題.. 但是沒錯...至於扣錢這要看有無不合法.. 他家是半筋半肉牛肉麵組合才有打折.你確要人家改賣別的.... 這不是價值問題..讓你換就換. 搞不好就是半筋半肉牛肉麵賣不好公司才想銷出去套餐組合.. 這不是單純半筋半肉牛肉麵換牛肉麵,是半筋半肉牛肉麵+組合才有打折的. 每個人都換.......這公司要你是老闆.你會換嗎.. 就像光華都有搭東西賣的電腦組件...但很多人都知道.搭的通常都是銷不太出去的.. 若每個客人都想換便宜一點熱門的..你去問問看看.會給換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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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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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兒子之前就在三商巧福工作過,他說這種情況再正常不過
他說牛肉湯都是煮一大鍋,之後再把肉與筋撈起來放在一旁 給客人多幾塊牛肉並不會影響庫存什麼的 總公司就算派人來查也不會因為這種問題就罰店長 因為做吃的本來就很容易有這種狀況 像客人要加湯,加麵,麵改冬粉,肉多一點少一點 甚至還有客人要求不要肉邊肥肉要全瘦的,總之各類的要求是一大堆。 樓主說的狀況應該是店長與那位女店員本來就有問題了 店長只是藉機找碴,建議樓主還是客訴,這種會隨便扣員工錢的店肯定不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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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文章: 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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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恩......如果是真的 那應該叫幾個學生去三商巧福臥底 我要去吃的時候,給我滿滿的牛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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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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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你覺得不可能,全世界就要按照你的想法運作嗎,那如果總公司來查,你要切腹還是負責店長日後的生計嗎。 店長就是沒辦法確定你是不是總公司佯裝的,又一直要求店長不必依規定處理,所以只能當你是總店來測試的,因而必須要在現場懲處小妹給你看;說真的,整件事情的始作俑者就是你所謂的『你覺得』,如果依你母親的處理方式,店長可能也是口頭說說有依照sop有做個樣子就算了,但因為你的堅持,搞得店長必須假設是總店的測試,也必須執行到底,你不只錯,還堅持用你的錯把店家的小妹往死裡打,店長執行SOP,但真正拿刀給店長害店家小妹的卻是你。 如果你還是一副自以為是自我中心的態度去面對所有的事情,你會發現跟你不合的人,討厭你的人怎麼越來越多,卻不曉得原因在哪裡,還真以為自己都有在為別人著想。 這也就是所謂的白目... ![]() ![]() ![]() 此文章於 2016-03-08 12:08 AM 被 michelle-lai52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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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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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確定你的兒子是在三商工作過嗎? 我上個月有去三商吃過,加麵是要加錢的 小菜同價格的可以換,他們有說明 肉多一點少一點真的可以? 我點牛肉湯麵可以要求給我兩塊牛肉嗎? 樓主都沒有說清楚扣什麼錢,如果是獎金之類的,勞基法可以管到得到嗎? 此文章於 2016-03-08 12:05 AM 被 sc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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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演藝圈
文章: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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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讀小妹內心話:幹!被這個奧客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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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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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更換商品的要求是沒有不對,但既然店家拒絕了,也沒啥好質疑,就是妳沒"盧"成功而已
你又不是該店店長,怎麼會知道人家有什麼考量及規定, 還自己得出「你們店裡應該不吃虧啊」的結論,他只是店員,吃不吃虧是他說了算嗎? 拒絕換的理由也是店家的權利,不需要低聲下氣向顧客報告 不然你也可以換X+Y+Z不超過金額,一樣說「你們店裡應該不吃虧啊」,原料庫存不就大混亂 店員臨時被這種要求弄糊塗了,反應不過來,覺得金額沒錯,好像是不會賠,就隨口答應了, 問題可能是,店長並沒有授予他有那種權限(當然這內部管理與你無關) 有沒有東西換是一件事 店員有沒有權限又是一件事 店長內部管理又是另外一件事 三個議題不要混在一起講,不然講來講去要說哪一方有道理都可以 我也鼓勵妳寄投訴信去總部看看, 並不是鼓勵妳找店長麻煩,而是總部會回應妳官方的態度是如何,總好過妳用自己的想法硬套,連總公司不可能查這種事都講得好像是妳管的一樣 總部若回應妳公司規定的確不能更換,或由該店店長決定....這樣妳還會有意見嗎 引用:
用任何形式、理由扣本薪,就立刻違反勞基法 但不包含津貼、獎金、年終等... 所以有99種方法可以弄死員工,不需要那麼傻去直接違反勞基法, 台灣資方很聰明的,這點你可以放心 此文章於 2016-03-08 12:29 AM 被 d61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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