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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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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之前討論說什麼匿名 無法追蹤 一堆很神的功能 怎麼現在卻開始怕被查禁了? 那表示也沒有多匿名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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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8,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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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提醒你一件事 : 如果你目前遇到任何人告訴你 他接受你使用比特幣支付, 很可能他的真正 目的是透過交易來獲得持有比特幣. 他自掏腰包使用現金代墊貨款, 便等於是從你手中買走 比特幣, 因為預期更高的價格還在後面等著, 中間可有套利的空間. 若損失, 也會自己吞下來. 目前一般公司行號是不會有人接受比特幣的, 問問會計怎麼作帳就知道是不是破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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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1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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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問如果比特幣是不能追蹤的, 那我將比特幣轉了給某人, 而他事後又不給回我等值的現金, 那我要如何提告? 我要怎樣向法庭證明我給了對方比特幣? 我可以要求對方先將現金存入我的戶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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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8,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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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也是一個去中心化 無政府管理之虛擬貨幣的軟肋, 如果沒有公權力維護秩序, 遇到問題 只能自認倒楣. 政府不承認它的合法地位, 你能告甚麼? 當然也不用證明甚麼, 對法庭來看, 比特幣交易 是你自己擔風險負全責. 沒有法定地位的"幣" 你轉十萬給他跟給他十顆石頭意思差不多. 所以如果你是要賣幣, 要避免這問題, 最好去交易中心, 不要直接找網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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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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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這麼多資料和討論,總感覺會有下面的問題,當然想的不一定對,畢竟是參考網友的解說&隨意Google的,就當做夢到的囉。
![]() 1.價值觀 匯率波動那麼大,我這一個便當到底要賣(買)多少?沒有一種直觀的感覺可以馬上決定。 2.成本高 挖礦所耗的計算能量是用於計算交易,目前才發行一半也還沒正式運作,就要這麼大的運算能量,這真的划算嗎? 3.不挖礦 可預見的是後續若挖礦獲益越來越低,那挖礦的運算量若撐不起越來越多的計算量,那Bitcoin系統會如何呢? 4.無記錄 當沒有實體記錄時,持有的Bitcoin突然消失,就無法知道為什麼,交易失敗也會白白損失。 5.量變少 比方說遇到戰爭時,記錄Bitcoin的載具消失沒備份的話,那就永遠消失了,那代表初期支持度高的持有者會變少,那後面進來的持有者會有信心繼續持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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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1,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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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像虛寶、網遊的虛擬貨幣被騙一樣,應該可以告詐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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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1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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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但是虛寶或其他的網遊虛擬貨幣是可以透過發行網站或遊戲公司來追縱去向的, 但比特幣是不能追縱的, 你根本不能夠證明你支付了比特幣給對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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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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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這回事,即便只是虛擬的數據,雙方只要有約定,除了因為法律上的理由、 或主觀客觀上不能完成交付標的物行為外,當事人可以去向法院主張契約行為有效, 不是法定貨幣那就當成物來處理,怎麼會認為碰到詐騙或是債務不履行必須要自認倒楣? 頂多最慘某天彼特幣價值崩盤,換了一堆無用數據而已(任何投資理財本有風險 您可以主觀認為這類虛擬貨幣缺點絕對大於任何優點, 不過關於人們心目中的經濟價值、還有相關經濟行為可能產生的法律糾紛 您似乎需要再多了解一些。 引用:
你還有交易對象電腦裡的那串數值裡面有交易紀錄 ![]() 此文章於 2013-12-07 01:07 AM 被 ruinousdeit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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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1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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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的意思是要查封對方的電腦才拿到證據? 但沒證據的倩況下要怎樣向法庭拿傳票去查封對方的電腦? 另外如果對方備份了比特幣的資料到USB隨身碟, 基本上是可以刪除了電腦上的紀錄, 那又要如何追查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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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8,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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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個 去中心化 去政府化 無稅務 的"字串", 遇到紛爭的時候 就要政府出來幫你主持公道? 只想佔好處, 不想盡義務, 還要討權利討保護, 這就是BTC鄉民的心態嗎? 主張契約行為? 前文有說這個? 先把條款拿出來看看 你是跟誰簽定甚麼內容, 有無效力? 如果你真有事前訂定契約, 要拿石頭 樹葉 便便 比特幣 作媒介都有效. 但沒有的事就不要 模糊焦點 突然又出現主張契約行為.口說無憑,發誓斬雞頭都可以當屁了,沒白紙黑字誰認? 兩個素昧平生的BTC持有者還先去簽紙面契約找公證?不如照我說的直接去交易中心買賣. 不然你跟法官說當時口頭講1:1美金 他說1:1元台幣, 是要測謊還是拷打? BTC技術本身就算可以證明你有交易, 但是仍不替你擔保對方要支付你甚麼! 一個小屁孩跑去跟警察杯杯說 小華說要用餅乾跟我換糖果的, 結果他賴皮把我的糖吃了 這種浪費社會資源的鳥事, 成熟的大人就別作了. 想靠法律解決問題, 先等關係物有法律 地位再來講. 遊戲點數/虛寶至少還是登記有案 有繳稅 遵法規 被管理 的公司經營下的 產物, BTC無責任無義務無地位也要出來爭權利? 我只說 自負風險 完全是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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