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tkukuo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34
引用:
作者megag5
依法行事,謝謝指教.
雖然社會觀感不佳,可是法律也沒有規定銀行一定要准予貸款吧.
那個給頂級富豪99%貸款的情況也是一樣,沒有法律說銀行不許貸款給富豪吧.

至於凶宅需不需要主動告知,恐怕還得查查房地產交易的相關法規.
因為凶宅本身應該不會影響房屋可居住性,又不是結構性瑕疵.
除非是什麼屍體沒清乾淨所以有血水屍臭,
這些肯定違反衛生法規而且實際會影響居住的情況.
雖然我們都知道凶宅弄下去對於市價肯定有影響,
因為即使科學無法證明,民眾還是寧可信其有.
不過除非法律規定說任何影響房屋市價的因素也需要主動告知,
要不然我也不確定這家人上法院就穩贏.

美國房地產交易合同判例中有個有名的鬼屋案,
法院也僅是判決賣家不得否認曾經在當地公告的事實,
但無需向外地買主主動告知.
至於鬼屋到底是不是鬼屋,法院不願也不能去裁決.


先前已有相關判賠的判例了,如果這次沒人需負責的話,那先前的判例就是違法了。
     
      
舊 2013-11-24, 08:20 AM #3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kukuo離線中  
傳說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太陽系
文章: 32
那麻煩你說說
你所想的資訊透明化是什麼?
引用:
作者yaohoung2
如果沒法點交 只能產權轉移的話 哪有辦法做到資訊透明化 您說對吧
 
舊 2013-11-24, 08:41 AM #3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傳說離線中  
傳說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太陽系
文章: 32
有判例了?
煩請指點是那一個
判決倒是不少,告贏法院的也有...

引用:
作者tkukuo
先前已有相關判賠的判例了,如果這次沒人需負責的話,那先前的判例就是違法了。
舊 2013-11-24, 08:50 AM #3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傳說離線中  
藍色&憂鬱
*停權中*
 
藍色&憂鬱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Greed Island
文章: 402
引用:
作者SimonV
搞不清楚狀況要跟人玩法拍屋要怪誰? 法拍屋價格較便宜風險也較高,這是常識吧!

1. 以事主待業中的狀態下,一般房屋只能貸六到七成,法拍屋要貸八成可能嗎?

2. 本身條件這麼差,要貸八成且在七天內核貸,做得到嗎?

保險金被吃掉是因為自己搞不清楚狀況不是因為凶宅好吧!

還好是凶宅有藉口凹銀行,否則只好認賠了!

事主的遭遇令人同情,但起因是銀行還是自己?

又是一起標準的會吵的孩子有糖吃!
那銀行如果有主動告知這是凶宅

他還凹的到賠償嗎?

太複雜的我是不懂啦 誰叫銀行當初沒主動告知這是凶宅 結果讓別人可以吵到有糖吃
舊 2013-11-24, 09:41 AM #3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藍色&憂鬱離線中  
tnt2
Master Member
 
tnt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奧丁
文章: 1,711
深深的同情 但是沒做功課就下去購買 該負責任
我父親也因為不懂 付了四千多萬學到教訓
最後只以對方某年限的破產 結束了官司
政府也沒幫助我家呀...

人對人是詐欺 銀行對人不也是詐欺嗎?
當然 有辦法的人 當然不叫詐欺 叫做不小心??
__________________

浩瀚無垠的宇宙、不停前進的人類、
永無休止的爭鬥。 不管是以往的歷史,
或未來的展望,是已知,是空想,
只有一件事實存在──
「人類永遠無法自歷史的教訓中學得任何教訓」
舊 2013-11-24, 10:01 AM #3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nt2離線中  
megag5
*停權中*
 
megag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10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2,596
引用:
作者tnt2
深深的同情 但是沒做功課就下去購買 該負責任
我父親也因為不懂 付了四千多萬學到教訓
最後只以對方某年限的破產 結束了官司
政府也沒幫助我家呀...

人對人是詐欺 銀行對人不也是詐欺嗎?
當然 有辦法的人 當然不叫詐欺 叫做不小心??


我在想“應注意而未注意/活該"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冒出來...

英美商法裡這個概念叫"caveat emptor"/buyer beware.
舊 2013-11-24, 10:27 AM #3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egag5離線中  
天下無難事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0
引用:
作者megag5
我在想“應注意而未注意/活該"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冒出來...

英美商法裡這個概念叫"caveat emptor"/buyer beware.



還好台灣不是英美法,而是大陸法。

"應注意而未注意",在台灣的刑法中"過失" 的定義倒是有看到。
舊 2013-11-24, 12:44 PM #3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天下無難事離線中  
厝漢
Major Member
 
厝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引用:
作者tnt2
深深的同情 但是沒做功課就下去購買 該負責任
我父親也因為不懂 付了四千多萬學到教訓
最後只以對方某年限的破產 結束了官司
政府也沒幫助我家呀...

人對人是詐欺 銀行對人不也是詐欺嗎?
當然 有辦法的人 當然不叫詐欺 叫做不小心??


請問可以說說您的故事嗎!?~~~~~

4千萬 天文數字呀 對一般 平民百姓來說
__________________
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舊 2013-11-24, 04:13 PM #3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厝漢離線中  
tnt2
Master Member
 
tnt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奧丁
文章: 1,711
回復在這邊 應該不會吸引注意力吧
情況大概是這樣 大約15年前
士林區一間三十坪的房子大約400~500萬的時候
某親戚 為了賺仲介費 拉了我媽媽去南部看土地
開的條件不錯 但不至於離譜 大概就是跟建商合建
賣了房子後 拿到投資的錢 還可以分3戶左右
然後就是一連串的恐怖事件 中間人的房子被槍擊
流氓過來參一腳 代書跟建商合作 把土地過戶後...巴拉巴辣.....
錢投資了 土地沒了 有的是一連串的官司 然後建商破產.....

四千萬....還到現在還沒還完 印象中建商被判兩年多 然後.....

在台灣當騙子真爽 真想改行
__________________

浩瀚無垠的宇宙、不停前進的人類、
永無休止的爭鬥。 不管是以往的歷史,
或未來的展望,是已知,是空想,
只有一件事實存在──
「人類永遠無法自歷史的教訓中學得任何教訓」
舊 2013-11-25, 06:47 PM #3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nt2離線中  
bigDDD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62
引用:
作者tnt2
回復在這邊 應該不會吸引注意力吧
情況大概是這樣 大約15年前
士林區一間三十坪的房子大約400~500萬的時候
某親戚 為了賺仲介費 拉了我媽媽去南部看土地
開的條件不錯 但不至於離譜 大概就是跟建商合建
賣了房子後 拿到投資的錢 還可以分3戶左右
然後就是一連串的恐怖事件 中間人的房子被槍擊
流氓過來參一腳 代書跟建商合作 把土地過戶後...巴拉巴辣.....
錢投資了 土地沒了 有的是一連串的官司 然後建商破產.....

四千萬....還到現在還沒還完 印象中建商被判兩年多 然後.....

在台灣當騙子真爽 真想改行

同感
現在有的建商為了取得土地感覺好像也會跟流氓聯手
一方面給你威脅醫方面給你利誘
普通小老百姓實在很難跟大財閥抗衡
舊 2013-11-25, 06:51 PM #4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igDDD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1:49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