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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RC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852
引用:
作者小建
之前台中市我要反應一個禁行機車規劃不良的問題給議員, 議員還沒聽過說完前劈頭就先問我:你是在那邊被開禁行機車罰單了嗎?需要我幫忙嗎...

PS.我深深感覺民代不想通過這法案的原因, 其實主要是怕婊到自己.


他那樣說的原因是因為

台中市 沒在開禁行機車罰單 照像也沒有
     
      
舊 2011-10-22, 02:01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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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RC離線中  
sibak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800
引用:
作者s953812
多些利益團體互相制衡
這才符合民主的精神


攪了半天就是有錢大家賺,達成均富社會?

林北剛接到一張1500罰單,

案陰陽咧,相機帶著去拍它三張,

倒賺你三千回來消消氣?
 

此文章於 2011-10-22 05:03 PM 被 sibaken 編輯.
舊 2011-10-22, 05:01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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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baken離線中  
s95381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89
引用:
作者sibaken
攪了半天就是有錢大家賺,達成均富社會?
林北剛接到一張1500罰單,
案陰陽咧,相機帶著去拍它三張,
倒賺你三千回來消消氣?


問題在於「大叔您有違規的事實嗎?」
有的話這1500並不冤枉

如果檢舉違規真有獎金
您拼了命賺30,000也行
國庫增加收入、您分享利益、交通秩序更好
三贏,唯一輸的就是違反交通規則的人
舊 2011-10-22, 11:38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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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953812離線中  
abo5738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什麼時候檢舉交通違規可以分享罰金?

記得沒錯的話 要被檢舉者繳納罰金

檢舉人才有機會拿到

所以你要看你檢舉的人 是不是窮人

不然檢舉一堆 拿到手的獎金可能沒想像中的多........
__________________
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舊 2011-10-22, 11:52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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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5738離線中  
sd640801
*停權中*
 
sd64080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不太可能

有時候會被逼到違規

如果剛好被別人檢舉逼不得已的違規,會很冏


=
舊 2011-10-23, 06:56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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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640801離線中  
oldgam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3
閱 那檢舉亂貼 招牌 的獎金怎麼分,黑箱作業嗎?

檢舉亂貼 招牌 的都能分獎金了,檢舉交通違規哪不能處理,不想辦這樣而已。

此文章於 2011-10-23 11:50 AM 被 oldgame 編輯.
舊 2011-10-23, 11:49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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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dgame離線中  
tlk223
Basic Member
 
tlk22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11
這會產生很多問題
假如前車發生事故逼得後來的車都必須違規跨線之類的
那因此被檢舉的人不就衰死了!
因為有些檢舉人會剪輯對自己有利的片段或拍攝角度去檢舉
之前電視上有位交通隊長就是這麼說的...
他們也不會對所有的檢舉照單全收!

我車上也有裝台機子
但就只是拿來自保用的!
有檢舉獎金的話以台灣人的天性
各種奇怪的檢舉方法都會被想出來!
所以可以檢舉違規但最好還是不要有檢舉獎金!
舊 2011-10-23, 12:36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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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k223離線中  
limaik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5
我不反對有這種機制,提供獎金鼓勵民眾檢舉

但我覺得獎金不能太高,所謂太高就是獎金不能高到,有人會專職做檢舉達人這種行業

最主要的問題在於

民眾自己抓的,怎麼樣可以等同於主管機關抓的,兩者根據的標準是一樣的?

或者如同樓上有人說的,如果民眾檢舉的資料有修改過,屆時主管機關仍然要耗費人物力來判斷民眾檢舉的有沒有問題?

如此算下來,讓民眾去檢舉所花費的成本可能不如主管機關自己執行這種業務

但或許也有人會說,難道主管機關就比較公正嗎?但我的想法,如果以這樣的想法出發,那我們也不需要交通大隊來執法了

如果是以認為主管機關一定會做假的想法,所以認為應該讓民眾有檢舉的高額獎金,這就代表整體的制度有問題,絕非又弄法律來將這種公權力回歸人民這樣的做法可以解決

我講這些不代表說,民眾檢舉有獎金這件事情就不能做,但我覺得,如同我一開始所說,有獎金但不是超高的獎金我也能接受,但這其中的權衡是值得思考的

此文章於 2011-10-23 12:47 PM 被 limaike 編輯.
舊 2011-10-23, 12:45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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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aike離線中  
快說我很厲害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9
可能會石沉大海

因為問過警政署會把規劃檢舉獎金的責任,全部推給交通部



交通部又推給警政署

然後就不了了之
舊 2011-10-23, 02:05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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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說我很厲害離線中  
abo5738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什麼時候檢舉交通違規可以分享罰金?

交通警察第一個可能 會跳出來反對

會講這樣搶她們的積效等等


PS.基本上 你可以去檢舉他人逃漏稅的 成功 就有獎金了......
__________________
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舊 2011-10-23, 02:50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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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5738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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