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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5738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原來被害者不出庭,加害者就無罪

你自己都不太替自己討公道了 還希望別人幫你嗎?

民事庭 好像也是這樣 完全不出庭 表示一定要吃虧的

以上這種例子 算少 我出庭時 對造都會到
被告的人 隨意不出庭 不就自認心虛有罪

所以很多莫名奇妙的判決 大部分由此來
有理的不出庭 也變無理

PS.之前跑過法院 我自己由實務中 跟看書 慢慢學到很多
     
      
__________________
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舊 2010-08-02, 01:50 PM #2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bo5738離線中  
neto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78
引用:
作者廢鐵人
女遭性侵不出庭 狼判無罪


法官︰無奈痛苦的決定

〔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苗栗縣一名女子在10年前還是少女時,慘遭長輩多次性侵害,嫌犯被通緝6年半才到案,苗栗地檢署依強制****罪起訴;但因被害人如今已結婚生子,深怕不堪往事毀了現在的幸福,法院審理時她拒不出庭,只好判決被告無罪,但法官表示是無奈的痛苦決定。

這名女子10年前還未滿14歲,被長輩性侵後懷孕,後來接受人工流產,嫌犯在事發後逃匿而被通緝,直到98年底才到案,他否認亂倫蹂躪被害人,但未通過測謊,檢方偵結後起訴。

苗栗地院調查,承審法官認為全案只有被害人的單方面說法,她的父親、哥哥並未目擊,單憑被害人供述無法成為有力證據,測謊報告也只供參考,不能做為有罪判決的唯一憑據,且最重要的是,被害人在法院兩度傳訊時都未出庭。

承審法官請書記官打電話提醒她,她的證詞會影響判決結果,如果不出庭作證,將...


未滿14、長輩、通緝...
怎麼看都是重罪,怎麼會無罪呢?那當初之所以通緝的理由呢?流產,沒驗DNA嗎?......

221跟227 I 的法定刑竟然一樣......
 
__________________
###
我們都知道,這個問題,大家都非常的關切。本人,也非常的關切。
我們已經聯絡,會同了所有的專家、學者,一定要研究、擬定出一個,非常妥善合適的,辦法和措施出來。
相信大家都會得到一個非常圓滿而完美的結果和結局。
~這一夜,誰來說相聲?語言的藝術~
###
舊 2010-08-02, 01:55 PM #2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etor離線中  
老柏(第二)
*停權中*
 
老柏(第二)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110
引用:
作者solosbye
意思就是性侵10年內不要被抓到,並且注意年齡,年輕的比較沒有提訴堅持&不忍回首往事



話不是這麼說,怕人酸就應該看看法律那邊不完善

法律是人制定的、所以必定沒有完善的一天

尤其是台灣自稱法治社會,一切只講法律條文

實際上有罪、沒有條例可以治罪=無罪

實際上情有可原、但是條例已經制定=有罪

說穿了今天司法體系那麼黑暗、還不是因為凡事看條例

法律有法可循、就可以收了錢辦事又可以撇清責任(法律就是這樣寫的我只能這樣判云云)

沒證據如何判?這案子擺明了證據不足,如果真的判有罪,那以後只要靠放風聲就可以讓人定罪了

引用:
作者影劇版消息
您所說的是法官自由心證的裁量權
事實上,媒體鏡頭有許多
當時也有很多人在推擠
媒體鏡頭並不像職棒轉播那樣多角度還可以逐格播放
但,
現在定讞了就定讞了

我只是想表示法官的裁量權有多大
可能會造成多大不公平的範圍罷了

再舉個偏激的例子
法條定X年∼Y年有期徒刑併科或易科罰金
但收受好處的法官卻可以對某些事證不予採信
甚至判無罪 而當時也無人可質疑判決

這兩者例子無關,只是不滿我國法官的權威還真大

你不滿又怎樣,還不是只能打嘴砲
又不自己去考法官,又不去當政治人物去修法,只能在這看到啥新聞就隨風起笑
舊 2010-08-02, 01:59 PM #2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老柏(第二)離線中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5
引用:
作者影劇版消息
您所說的是法官自由心證的裁量權
事實上,媒體鏡頭有許多
當時也有很多人在推擠
媒體鏡頭並不像職棒轉播那樣多角度還可以逐格播放
但,
現在定讞了就定讞了

我只是想表示法官的裁量權有多大
可能會造成多大不公平的範圍罷了

再舉個偏激的例子
法條定X年∼Y年有期徒刑併科或易科罰金
但收受好處的法官卻可以對某些事證不予採信
甚至判無罪 而當時也無人可質疑判決

這兩者例子無關,只是不滿我國法官的權威還真大

沒錯,台灣法官權威比總統還大,總統了不起幹八年
法官亂判就算被監院彈劾,也可以繼續幹庭長做到退休
最近有位經典之作將貪污罪從九年刑期改變成較輕的詐欺罪判七個月
看到報導,他過去有很多輝煌戰績,不爽律師替被告講話,當庭要求法警把律師架出庭...
舊 2010-08-02, 02:03 PM #2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clee離線中  
影劇版消息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41
引用:
作者老柏(第二)
你不滿又怎樣,還不是只能打嘴砲
又不自己去考法官,又不去當政治人物去修法,只能在這看到啥新聞就隨風起笑

七八區不就是個討論區
討論區不就是打打嘴泡?
我不滿,你很滿意嗎?還是雖不滿意但可以認同?
還是你認同我的說法,但又說我「隨風起笑」?

摩亞:這就是所謂的沒風度嗎
舊 2010-08-02, 02:05 PM #2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影劇版消息離線中  
Delta[TW]
*停權中*
 
Delta[TW]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縣唯一賣燒餅油條的地方
文章: 51
引用:
作者abo5738
你自己都不太替自己討公道了 還希望別人幫你嗎?

民事庭 好像也是這樣 完全不出庭 表示一定要吃虧的

以上這種例子 算少 我出庭時 對造都會到
被告的人 隨意不出庭 不就自認心虛有罪

所以很多莫名奇妙的判決 大部分由此來
有理的不出庭 也變無理

PS.之前跑過法院 我自己由實務中 跟看書 慢慢學到很多


是的,你說的這一部分我也認同,我也只能說,這就是中華民國的司法制度。
舊 2010-08-02, 02:09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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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ta[TW]離線中  
FLY-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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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NJ
文章: 982
大家都沒注意到一點..這位嫌犯在事發後逃匿而被通緝,直到98年底才到案嫌犯.....

將近十年被通緝而未被查獲..代表在這段時間內.這位嫌疑犯.舉凡任何需要出示身分證明的
事情.他都無法做(除非他買假身分或偽造證件.若被抓到時.要多加一條偽造文書罪).........
他所犯的罪.扣掉假釋.大概頂多關個1~3年...但他卻在無法曝露身分的狀態下生活近十年.
也算是另外一種看不見的刑罰吧!...
舊 2010-08-02, 03:46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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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SKY離線中  
monicahuan@hotm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0
這法官判的沒有問題!

判的有問題的是張銘清摔倒案

張銘清沒出庭交叉詰問,法院和地檢署審理時的錄影畫面,也清楚看到王定宇沒有推倒張銘清。
舊 2010-08-02, 04:20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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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icahuan@hotm離線中  
senyu
*停權中*
 
seny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4
樓主應該換個標題吧

要不然........
殺人罪就不用審了
舊 2010-08-02, 05:53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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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yu離線中  
monster.tsai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1
引用:
作者senyu
樓主應該換個標題吧

要不然........
殺人罪就不用審了


誰說的, 只不過刑訴禁止夜間訊問..........
舊 2010-08-02, 06:09 PM #3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onster.tsai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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