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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碎石堆緩衝區
文章: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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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叫偶大大了啦∼∼∼∼∼
我還是粉年輕的少年郎囉 ![]() 明年去日本玩的時候再看看找不找得到好了 在網路上應該是沒輒的了...... 上個月跟 amazon.jp 訂一張 メガゾーン23 的 CD 也是殘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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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雅ズ舞よ」∼ロ③ДワКиャ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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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Taiwan
文章: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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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晚才看到...
To 技安蘿蔔頭 可不可以請你幫我解答你的"妖刀傳總集篇"是幾區的DVD?!在哪裡買到的?!網購的話是哪個站(amazon.jp嗎?)內容值不值得,多少co co 呢?!我一直想把手上的VHS(代理版)置換掉...可以幫我解答嗎?!謝謝!!還有羅德斯島戰記...另外你有"武神"嗎?!(好像一下子問太多了,呵呵...) ps:也許你之前已經有提過了,但我不知道怎麼搜尋較快,所以直接問你...希望你能幫忙,再謝謝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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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啟發我心靈 "音"樂陪伴我茁壯 影音帶來無窮想像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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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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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不了你們了!
各位版上的朋友們,你們一定是腦袋全壞掉了,竟為了正版、盜版在此爭論不休。 有何好爭的?有錢買正版,願意當冤大頭,還願意安慰自己物超所值,只要你高興就好了,反正錢是你的,但請不要這樣就把買盜版的人罵成十惡不赦。 要依法論法,沒有盜版這東西,台灣法論明白的規定,日本的著作物在台灣不受法律保護。什麼意思?就是台灣百姓如果拿日本著作物來應用、販售,是不觸犯法律的。 所以若要依法論法,沒有盜版這東西,只有未經合法授權這玩意。當各位口誅筆伐的罵死這些盜版商時,其實都是站在道德層面來講話。若要講道德,日本人,美國人不會比我們好到哪裡去。 但是反過來說,如果我們去買未經合法授權的東西,我想我們「惦惦」的買就好了,也不要跟別人炫耀,畢竟這也不是光榮的事。 怎麼說呢?都是法律害的。以前,兩蔣時代規定電視不准播日片,不准出現日文字、日語,那時候日本人賣我們三台卡通,價格便宜的很,也不敢囉裡八嗦。可是現在呢?抱歉,規矩一大堆,譬如片頭片尾,哪一個播原音,哪一個可以換歌曲,全是他們說了算。 各位一定都不是老闆級的生意人,否則你們一定會瞭解,到人家的地盤去做生意,哪有這種作法的?所以,這錯綜複雜的問題,還是讓自由經濟的市場體制來公斷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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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臺北縣土城市
文章: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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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說的好阿.
我真是混蛋.我的DVD1.2.3區全是正版. 我真的不願意當冤大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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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當然在鐘樓
文章: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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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本來就是十惡不赦! 要開砲的話我奉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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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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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鐘裡的人
為什麼要將購買「未經合理授權」DVD的人看做十惡不赦呢?難道這是你度量別人的標準? 那我請問你一個問題,公版DVD你怎麼看?台灣對於著作權、專利,保護的範圍與年限與 美國不盡相同,我們稱公版的東西,美國可不這麼認為。那你來說說,這些在台灣販售公版 DVD的商家、購買公版DVD的百姓,你準備如何批評他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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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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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買得起日本出的片子,恭喜你,你是社會上少數的幸運兒,目前國內有人已經連小孩子的營養午餐錢都交不出來了...
一部卡通需不需要花1萬台幣去買,我想是見仁見智,就像日本女性上班族,省吃簡用,只為了買一個LV包包掛在身上,那也純屬她個人的價值觀. 只是,買得起也沒什麼好驕傲的,就如同買了全套的香奈兒掛在身上,也不代表什麼,最多是妳捨得花在上面而已. 會去買到BLOOD這部好片,是因為看到myav林宗毅版主的推薦,不然光看那個封面,怎麼也買不下去,我也回饋他一部必買佳片--ROBOT CARNIVAL,不過他是內行人,早就買了,我想,這才是動畫同好藉由網路彼此交流的目的,互相交流,甚至交交朋友. 動畫同好本來就屬少數民族,難得有新人願意提供他的心得,作為大家購片的參考,但,總有人自稱上帝的使者,手中拿著所謂的正義之劍,砍殺一切他所謂的罪大惡極之人,"智慧財產權"果真如皇后的貞操,神聖不可侵犯?這難道不是廠商的片面之辭,只為了不顧一切保障他們自身的利益?想想所謂的區碼?想想為了取得代理權,其他國家所付出的代價?想來,只不過是文化的價值被簡約為貨幣的價值罷了. 是否隨著廠商的魔笛起舞,隨你高興,一大堆人買了四大惡人的片子,一邊買一邊罵,真不知是什麼心態?想想也真幼稚. 什麼是"智慧財產權"?是否會阻礙人類的進步還很有商榷的餘地.據聞有一位科學家聲稱他擁有某個"質數"的"智慧財產權",呵呵,以後有人用到這個數字都要繳錢給他,因為這個數字的法律使用權是他的,有這種道理? 動畫圈是個小小的,需要用心栽培,需要有心人來努力,讓大家都可以互相交流的世界,不過,未曾見過有哪個人願意提供同好網聚的機會,倒是畫地自限,口誅筆伐者,所在多有,我對這個圈子的未來發展,抱持著存疑的態度. 因為在家上網,未使用常用的代號,1881不代表什麼,也只是網路上的稱呼,只是還是破戒加入這種議題,唉,堪不破,誰叫我從小就喜愛動漫畫呢? Johnwalk兄,有沒興趣把你的蒐藏post出來,給大家參考參考,真正是--有多恐怖,架恐怖!!! P.S.您說買正版是冤大頭,那您還真是當了無數次的冤大頭,哈哈哈. 對了,台北只賣250元,光華那兒還有店家賣200元的,怎麼還有商店賣450元?台北可是海報貼出來統一售價呢,要搶到台北來搶吧. 在此感謝ldwang6666,你的熱心令人感動,雖然被澆了冷水,還是希望你繼續提供心得,不要就此離開,如同之前憤而離開這裡的朋友. ---1881於家中感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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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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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極贊成樓上630989兄的言論
希望此處不要成為少部分"了不起"的人專屬園地 我們並不是這麼有錢(家中片子多的可以壓死人) 有閒(整天盯著討論區就有飯吃) 但我們對此處的熱愛並不比諸位大大少... 針對這類的話題...... 我真的很厭倦了.就像某位大大說過的:各玩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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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Taiwan
文章: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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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好片很好,給我們這類敗家子多一點敗家的機會,但"我"也不喜歡人家顛倒是非講一堆理由告訴自己,告訴別人盜版沒什麼...這很糟糕...如果你看過一篇文章-侯文詠的"漸漸"...你就會發現很多事都是這樣...漸漸...漸漸...他就變成是"可以"的了...!我想...我們這些敗家子當然會不由得擔心了起來對吧,呵呵...
挖出這篇是對GR的妖刀傳有興趣不是要挑起各位的反盜版情節,就此打住吧?!吵太多次囉!每來個新人就吵一次哪吵的完阿...?! to 菜瓜布 怎好少看你post看影片的心得或...難道唯一興趣只有買回家放著阿?!跟我一樣,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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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啟發我心靈 "音"樂陪伴我茁壯 影音帶來無窮想像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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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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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鐘樓裡的人
老實說,東西的價值在這個混亂的世界,變的很詭譎。是與非的界線也變的不是那麼清楚。 不過唯一清楚的是,你不該那麼「得理不饒人」。 盜版商絕對應該譴責,並予抵制。但問題就出在你一直誤導大家,讓大家以為只要沒有經過正常管道授權的動畫DVD皆是盜版,這是許多人所無法認同的。「盜版」與「未經授權」絕對是兩碼子事,不應混為一談。要是今天普威爾出了DVD,他們直接拿來複製、販售,這才叫偷,才叫搶。可是現在的情況不全然是如此。香港的一些商人將許多版權代理商不願代理的片子,找來翻譯,費了一些功夫弄成產品推到市面上販售,你罵他們是強盜、土匪?我可不這麼認為。那麼當年唐三藏西域取經,如今看來,可也是江洋大盜一個了。 著作權的保護不應這麼死板的。著作權的保護是希望保護創作者能得到「應有」的利益,但不是「所有」的利益。 闢如今天日本推出一部動畫,他只在日本行銷、販售,不打算行銷全世界,那麼 請問「鐘樓裡的人」,如果該日商宣稱該部影片在台灣擁有多少潛在利益,你同意嗎?商業利益是必須透過商業行動來產生的,而且未必成正比!以貿易的角度來看,今天你不經營台灣這個市場,就等同放棄這個市場一樣,你無權禁止別人去做,也禁止不了。這就是為什麼專利權、著作權舉世喊得震天嘎響,但在實務上,卻得一個國家一個國家去分別申請,才能得到保護的原因。 況且影片這東西屬於文化的一部份,文化的交流更不應被少數廠商所控制。日本人若認為台灣不值的開發,那麼經由少數個人、團體將動畫引進台灣流通,又有何不可?又侵害了誰的權益?沒有當年精緻動畫社那一票人的努力,日本動畫能在台灣蓬勃發展?可沒想到「鐘樓裡」的你們,不僅飲水不思源,還竟然在網路上大四撻伐,罵人家是盜版始祖!真是孰可忍,孰不可忍! 若要真說誰是強盜,我倒認為博XX、木XX才像呢!這些版權商只知道出會賺錢的片子,滿腦子只想賺我們的錢,可是他們有顧到產品的品質嗎?就像皇帝身邊的太監,拿著雞毛當令箭,僅幹些壞事,還稱自己才是唯一的正統!可是反過來看看那些「未經合法授權」的廠商,卻出了一大堆動畫迷引頸以盼的好片子,真正做到了服務讀者。誰受讀者歡迎?大家自己心知肚明。 所以我希望大家以後譴責盜版,應該將對象明確指向那些,直接拷貝、盜錄,對國內合法廠商造成傷害的不法廠商,而不應籠統的將所有未經正式授權的廠商全部算在內。 最後,我有一件事想向普威爾的JACKY先生講,你和日本人打過交道,相信日本人的作風你也領教過,其中有多少不合理的地方,相信你冷暖自知。在這裡,我希望大家所捍衛的是「台灣消費者」的權益,而不是日本廠商益。 PS:從來只有買到便宜的東西才叫物超所值,怎會買貴了,也叫務超所值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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