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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鳳形山下
文章: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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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民意執法!!!???
最近我只看到依財力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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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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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承認吧!台灣人的水準就是這樣而已。 台灣有法規,只是沒有去執行,編了拆除預算也會被議會刪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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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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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最近大條的是依財力判決 那是司法系統 執法是行政系統 依民意執法這點很普遍 大街小巷每條都有汽機車紅線違停 全台執行開單拖吊的有超過1%嗎? 99%都放掉了 上次中和光開單就激起民怨 一群人出來跟警方對峙 政府敢其他每條大街小巷都這樣搞? 這還不是依民意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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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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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臺北市這點做的還不錯 民間拖吊場為了搶業務做績效 拖吊的速度超快 這點天龍國真的有比其他地方進步吧 ![]() 其實落不落後還在於一個國家人民怎麼看待法理情的順序 越落後的會把情(/錢?)擺在越前面 因為大部分人都認為自己窮 不想損失一分半毛 而且有權勢者利用人民的無知和制度的漏洞 超愛藉勢藉端 越先進的國家越覺得法和理很重要 因為那是讓國家社會可以有秩序並且運作更為公平合理的法門 人民也夠有常識媒體發達監督制衡機制完備 不容許少數特權私下運作 此文章於 2015-12-12 09:07 AM 被 老兵.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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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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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拆違建就要被拆者自己出錢 沒錢就法拍建築物.土地就好 很多流程都是可以加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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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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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問題是多數人不想選出嚴格執法的官員和民代啊 只喜歡選容易陳情關說的 還好去年起有稍微改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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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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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理念很好,只是過得了立法這一關嗎? 很多事情仔細想就會知道,是不為也,非不能也。 為什麼不為,是因為刁民佔多數啊! ![]() Five Signs Taiwan Is Emerging, Not Develop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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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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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交通亂象 隨處都看到一家四口或三口騎機車幾貼,在外國人看來是不可思議 安全帽的觀念是用來保護自己,戴個西瓜皮是為了防警察取締 都會地區以外,警察人力不足,不戴安全帽的到處可見 機車騎上人行道,行人還要閃避他們 這種現象,在先進的地方,亞洲的香港,日本,新加坡,韓國應該看不到 (美國和歐洲很大,要比跟四小龍和日本比較才有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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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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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臺灣已經被前面三條龍甩開 快要只能和東協國家一較高下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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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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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民意執法?
只有扁案,這個馬說了什麼我實在記得很清楚:司法判決不可以背離社會期待, 真的要依民意,頂新還能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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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p: AS701 speaker:HECO Aleva GT 402 player:mb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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