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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2012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23
引用:
作者x1013 PRO
我的朋友
有一塊土地,很小,是繼承祖先的遺產,聽他說賣掉可能還不到6萬
旁邊的土地都是一些繼承同一祖先財產的親戚(可以說都不認識了)
有人就侵占到我朋友的土地...


前陣子遇到類似的情況,

也是被某個親戚(以A代稱)蓋房子,一開始是問A要不要買下來?
一開始A還不甩,想要白白使用,
我們就找仲介來賣,
A這時才開個超低價.(大概5折)
找到買主後,A居然還跑去仲介公司鬧.
我們不理A,就寄"存證信函",通知他拆屋還地
A看到後就嚇到,才願意以外面買主開的價格去買下來.

因為A跟我們有親戚關係,所以賣給他後就沒有後續了
否則我本來是打算賣完後,再寄一封存證信函,
跟他討侵佔的這幾年的租金....

很多人一開始嘴巴很硬,真的存證信函寄了後就軟了
(不過我是因為有親人從事法律方面的工作,所以才會這樣跟他玩)

以上供參考~
     
      
舊 2015-11-13, 08:49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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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2012離線中  
操級廢員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引用:
作者x1013 PRO
其實我聽到這件事的第一感覺是
那個人有可能"靠勢"我朋友不會告
因為照各位網兄的說法
就算我朋友告贏了,頂多就是土地返還(頂多就一點租金)
而花的律師費有可能又高於"所得"
基於衡量得失(除非就是爭一口氣)
所以才敢嗆我朋友
=========================================
其實我會問這個問題
朋友的事情只是給我一個"感覺"
所以不用針對我朋友的案子去做建議
他自己會處裡
我比較想知道的就是剛剛所說費用的問題
網兄給我的答案就是律師費自己處裡(一、二審)
這讓我有很深的感促
官司真的不是弱勢的人告得起
因為告輸是輸
告贏也輸(律師費都比得到的高)
佔便宜的人就是"嗆賭"你不敢告他
因為告官真是錢與精神的折磨


有時弱勢的人反而強勢.....

十年前我的社區裡有戶人家的男主人很GY, 很愛跟管委會(尤其是主委)抱怨東抱怨西,

有一次他抱怨社區年終聚餐為什麼沒有設素食桌, 害他們不能吃, 主委回他怎不早講,

每次都只會馬後砲, 於是他就開始爆走了....

先是開始到處宣傳主委的不是, 接下來開始拒繳管理費, 然後愈欠愈多, 其他住戶不滿,

有些揚言若不處理, 也要跟進拒繳, 搞得主委兩面不是人.

主委於是不得不召開住戶會議, 討論如何應對. 會議中, 主委拿出一張某律師事務所

提供的各項服務價目表, 光是代撰書狀一件就要3000元(不含法院的規費),

出庭一次(民事)就要4萬元, 主委苦笑說: "乾脆讓他欠個三. 四年再一次追討好了!"...

其他住戶也沒有人能提出辦法, 有的都是說報警抓他(但理由呢?), 有的還提要找兄弟..

其實也才欠萬把塊, 找什麼兄弟, 到時候那萬把塊給人喝茶都不夠.....

最後會議無疾而終....

會後, 我把主委拉到一旁, 告訴他法院的書狀及相關文件我來搞定, 他只要負責出庭,

照本宣科, 把書狀的內容陳述給法官即可.

事實上, 法院有許多簡易程序, 像之前也吵過一陣子的支付命令就是!

於是我就在司法院官網下載書狀範本, 把聲請事由寫明(就支付管理費的欠款),

附上主委提供的存證信函(催繳通知)及住戶會議開會紀錄和住戶陳情書等....

交給主委送去法院遞狀.

幾天後, 這名住戶就收到法院的通知, 不過他似乎也有所準備, 馬上遞狀聲明異議,

於是法院開庭, 傳喚兩造出庭, 主委很緊張, 我告訴他只要把書狀內容再陳述一遍就行,

並要他多找幾位鄰居去旁觀助陣....

果然, 法官看到我們準備的文件, 直接質問對方為何不繳管理費, 對方剛開始以主委態度

不佳不尊重他的意見當理由, 法官反而責問他那是私人恩怨, 和公共事務怎能混為一談.

對方見狀, 改口"他聽說主委貪污(侵佔)管理費, 收廠商回扣", 法官反問有無證據,

並轉向主委問有何意見, 主委認為是不實指控, 要提出誹謗告訴, 法官補上剛才的問話

都有書面紀錄可作為證據, 對方一聽趕快改口, 說只是聽人"轉述", 而且可能"聽錯了"...

後來當然是管委會勝訴, 支付命令也核發下來, 對方一收到, 馬上繳清欠費, 而且開始

對鄰居說他的親戚誰誰誰也是法官, 不過他不想麻煩人家, 意思是他有人脈可以搞定....



不過沒多久, 他們就搬家了....

其實這類小額的民事訴訟, 都有小額程序或簡易程序可以處理, 不必大費周章請律師,

各地方法院的聯合服務櫃台也都有格式化的書狀範本可以作為參考, 若真的不會寫,

也有志工可以協助.
 
舊 2015-11-13, 10:40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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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級廢員離線中  
操級廢員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引用:
作者aerocat
如果土地位置大小雙方沒爭執,就是侵佔,民事部份可以訴訟排除侵害,訴訟費用不高但是不一定全部對方負擔。刑事部分侵佔有時效,要看是否過追訴期。
如果土地還有界址爭議,要先打民事確定界址,會有鑑定費用,高於一萬元,加上裁判費,一般是雙方平分,大概是這樣。


這種疑似侵佔土地的, 如果已有界址釘或界標可為證明, 可以舉證直接提告,

(有些地區這幾年剛好政府辦理土地重新鑑界, 會釘上新界標)

沒有的話, 還是先申請鑑界, 鑑界費用在1公頃以內4000元台幣,

超過1公頃的部分, 每半公頃增收2000元, 不足半公頃以半公頃計費.
舊 2015-11-13, 11:01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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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級廢員離線中  
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x1013 PRO
其實我聽到這件事的第一感覺是
那個人有可能"靠勢"我朋友不會告
因為照各位網兄的說法
就算我朋友告贏了,頂多就是土地返還(頂多就一點租金)
而花的律師費有可能又高於"所得"
基於衡量得失(除非就是爭一口氣)
所以才敢嗆我朋友
=========================================
其實我會問這個問題
朋友的事情只是給我一個"感覺"
所以不用針對我朋友的案子去做建議
他自己會處裡
我比較想知道的就是剛剛所說費用的問題
網兄給我的答案就是律師費自己處裡(一、二審)
這讓我有很深的感促
官司真的不是弱勢的人告得起
因為告輸是輸
告贏也輸(律師費都比得到的高)
佔便宜的人就是"嗆賭"你不敢告他
因為告官真是錢與精神的折磨

都沒有所謂懲罰性賠償嗎?
我官司打輸了,只需要返還當初不當得利的部分......當初乖乖付也是那些錢啊~
不要臉反而有機會偷雞........
舊 2015-11-13, 11:24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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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離線中  
hba1c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310
引用:
作者操級廢員
對方見狀, 改口"他聽說主委貪污(侵佔)管理費, 收廠商回扣", 法官反問有無證據,

並轉向主委問有何意見, 主委認為是不實指控, 要提出誹謗告訴, 法官補上剛才的問話

都有書面紀錄可作為證據, 對方一聽趕快改口, 說只是聽人"轉述", 而且可能"聽錯了"...

唉這種人真是他媽的無聊, 浪費地球資源.
舊 2015-11-13, 11:25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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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a1c離線中  
aerocat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引用:
作者操級廢員
這種疑似侵佔土地的, 如果已有界址釘或界標可為證明, 可以舉證直接提告,

(有些地區這幾年剛好政府辦理土地重新鑑界, 會釘上新界標)

沒有的話, 還是先申請鑑界, 鑑界費用在1公頃以內4000元台幣,

超過1公頃的部分, 每半公頃增收2000元, 不足半公頃以半公頃計費.


你這個是一般民眾申請鑑界而且是一筆宗地(就是一個地號)的收費,
法院囑託鑑界,雙方就兩筆了(=8000NTD),一般是另一邊也要一起鑑(+4000),複雜一點的50公尺內都要涵蓋,所以金額不會太低。
舊 2015-11-13, 02:02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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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rocat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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