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紅色彗星
文章: 827
|
本公司保留最後出貨權
別太樂觀了 這行字不是寫假的 說真的 如果大家都訂個一兩張 也許廠商會認,就當是行銷費用 但剛在PTT看到已經有人訂十張.............. 他M的, 你是廠商遇到這種擺明是來貪的 你會認? 只能說明明是一次很好的換卡機會 就被這些貪心的人給糟蹋了...........................
__________________
電腦界的老鳥 音響界的菜鳥 ![]()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1,810
|
> 本公司保留最後出貨權
不多說了 我可以跟你確定,這行字的確是寫假的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8,344
|
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
四、終止契約及賠償責任免除 不得記載企業經營者得任意終止或解除契約。 不得預先免除企業經營者終止或解除契約時所應負之賠償責任。 所以自行聲明本公司如何如何權力的, 不見得能過這條 五、確認機制 消費者依據企業經營者提供之確認商品數量及價格機制進行下單。 企業經營者對下單內容,除於下單後二工作日内附正當理由為拒絕外,為接受下單。 但消費者已付款者,視為契約成立 已經刷卡付款的可能算買到了 ![]()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804
|
引用:
我是不清楚是否刷卡後,當下就契約成立。 因為上次順發刷卡購物,順發大概慢了4~5天才跟信用卡公司申請款項,如果順發不跟信用卡公司申請款項,買賣仍算成立嗎?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8,344
|
引用:
這個還是要給法務專業的先進來答, 我不確定. 不過我的用卡經驗是, 如果你有20萬額度, 刷卡一萬塊, 過卡成功即視為消費成功, 也是因此你可在櫃檯把東西拿走, 而不論店家幾日 後請款, 不管有沒有遇到假日, 店有沒有公休, 老闆晚幾天請款不是顧客/銀行關心的事情. 而你卡的額度也都立即減少那一萬的消費金額, 直到你繳款銷帳. 今天差別只是你當場 在店家取走商品變成網購他要寄給你, 我個人是覺得刷了有過就是契約成立比較合理.
__________________
<伸出援手加入亞洲超強隊從今天開始! 加入BOINC@Taiwan的World Community Grid團隊與 Folding@Home 台灣聯盟隊,分享你的電腦運算力,協助解決複雜的能源,糧食,與疾病等重大難題.> ![]() ![]() ![]() ![]() ![]() ![]() ![]() ![]() ![]() ![]() ![]() ![]() ![]() 此文章於 2012-05-13 09:33 PM 被 Raziel 編輯.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1,366
|
引用:
別那麼激動,沒人說你不對 ![]() ![]() 我的重點在於:就算是認賠出貨,最後虧的一定不是老闆的口袋 多半是某個倒楣標錯價的網頁維護員工/部門主管要賠薪水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622
|
引用:
但如果訂多了他還是可以不出貨,他回你缺貨就好了 用刷卡的只要通知銀行刷退就好,不需要你的卡片
__________________
已關閉簽名檔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1,810
|
>別那麼激動,沒人說你不對
我上面的回覆還好吧,"激動"你恐怕是想太多了 > 但如果訂多了他還是可以不出貨,他回你缺貨就好了 在那個法律還沒生效或許可以(不過還沒生效就已經有相關判例必須履行) 生效之後就更別說了 就這案例該網頁顯示有庫存,如果說缺貨不打算出那還需要背負相關法律責任 然後原本的交易還是要履行,怎麼看"偷機不出貨"虧的遠比"乖乖出貨"還要大上許多 除非出了這筆貨公司會倒,那乾脆無預警倒閉不出貨,公司負責人脫產 躲起來 > 用刷卡的只要通知銀行刷退就好,不需要你的卡片 這要看刷卡成功時算不算交易成立 絕大多數都算成立吧? 刷退則是另外一回事,等同取消交易(應該是需要買賣雙方同意才可)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8,344
|
引用:
回缺貨的同時也代表它不能出貨給其他客戶, 這招有七傷拳的感覺, 傷敵七分 自傷三分 我不知道購物者有沒有自救的措施, 例如讓廠商延期出貨, 那廠商拖著不出貨可能損失更大, 要是能一句 缺貨 就沒事了, 那上面那個第四第五條規定整個就是一個笑話. 刷退? 至少先確定"能不出貨" 之後才想這個動作.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931
|
引用:
單方面免除一方責任的條款不見得會被法院接受. 當然契約是否成立還有得吵... 按照契約理論,如果訂立過程存在明顯失誤造成不能視同雙方合意的狀況是可以拿來免除契約履行的依據,至少美國的法院可能這樣做.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