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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9
文章: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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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在你後方那輛車超神的.
一看到機車過去.馬上就知道要閃開 那種 自殺式騎法 誰來開車.都沒辦法避免的 而且很明顯的是他來追撞你. 就影片看來.你駕駛的相當平穩. 並沒有任何會導致對方擦撞的過失. 不過是不是還是法官說了算. 沒辦法.台灣就是這樣...... 一切都法官說了算 所以.祝好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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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桃園
文章: 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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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麼看是左後方阿
還是我看錯了!!?? == 好像是因為V3左右相反喔@@ 所以我看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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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母身體健康是我工作之最大動力 此文章於 2012-05-01 03:17 AM 被 rickrickrick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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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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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
道安 101 超車提醒前車,前車允讓,候車超越 道安 94 與前車保持安全車距適當間隔確實注意車前狀況隨時煞停應變 基本上人的眼睛長在前面沒有長在後面 前車有很高的機率完全沒有責任 前車都直行沒有偏移 但是有很低很低的機率,被牽強未保持適當間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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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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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看起來是沒有肇責的 ..
不過一切還是得等警方的初判表才是 ! 機車不要再這樣騎車了 , 好危險的 . 我已經改掉這樣的騎車方式了,改成騎在車道中順著車流前進 . 但是換來的是後面的汽車叭叭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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