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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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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 12 萬隻他們帶回去養不就好了..
反正他們那麼有愛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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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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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要做的,應該是要求飼主不要丟棄寵物才對
要求不要撲殺,也是可以,但請動保出錢出力,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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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謠指部
文章: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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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以為說又有玩家質疑拿動保的玩家開圖了
動保太危險,怕掉,到處插眼比較好 戰場資訊的即時分享比較有效 ================================== 國內就不討論了 在國外也是如此嗎? 為動物請命的人也比替人請命的團體聲勢浩大? 想到2012的一幕 某位有錢人面對世界末日,陪伴她的居然只是一條狗 我相信她自己的內心是空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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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Delta quadrant
文章: 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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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好像總有人會說現在狗命還比人命好,問題是流浪漢會被撲殺嗎...不同狀況還是別放在一起比比較好。至於你提到的電影片段。若有錢人身邊簇擁了一堆覬覦財產的人們,和身邊只有一隻不計較財產但很高興和他作伴的狗,哪個空虛?狀況有很多種,不是都能一概而論。 前面有人提到動保團體應該要求飼主不棄養動物。現在棄養動物已經被列為法律上明文規定的罰則,而這也是當初動保團體不斷爭取而來的。目前還在爭取的包括公權力、執行力等層面,畢竟有了罰則,但執行力不夠也很難做事。像美國就有動物警察,是真正的警察,飼主亂養狗被舉發還會被帶回警局訊問。只能說事情有很多面向,人也有很多種,有比較訴諸激情的團體,也有默默的不斷做事的團體,動保團體和愛護動物的人也一樣。不過我想在基本目的上還是善意的就還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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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您的住址: 貓窩
文章: 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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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久久出來一次秀一下,就是怕有人把他們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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暈死的肉喵D +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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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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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參照荷蘭~有錯請指正
養的時候要有身份證明(台灣這種晶片型的太不強制), 每個月需交一筆費用給國家。(大型犬似乎要交更多錢) 國家會請清潔人員清潔狗便便。 國民本身也需有認知。 棄養少,自然流浪動物就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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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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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這種假動保人士真的很討厭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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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火星
文章: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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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 要養狗一樣登記戶口
這樣因該省掉不少麻煩事,棄養之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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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1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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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也有兩千三百萬條阿 倒是常看到台灣狗咬狗的場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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