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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3,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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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女人不能用懶子嗎? 你這是對女性的歧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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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8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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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的新聞印象所及,臺灣開放同性結婚之後沒多久,
就有第一對男同性戀,才結婚一個月就鬧離婚了。 接下來一定會有極左派嗆說, 一堆異性戀也沒少過結婚一週就鬧離婚, 憑什麼同性戀就不能鬧離婚!? 這就是典型的「比爛」! 身為同性戀群體,結婚這件事就更應該「謹慎」。 而不是在那邊異性戀都可以爽結爽離,憑什麼同性戀不行!? 這種「比爛」的心態, 基本上就跟政治面向的「小粉紅、小青蛙」沒什麼兩樣! 印象所及,YT也有過美國的公聽會, 女同性戀收養的孩子,長大後在抱怨兩個母親的公聽會錄影, 時間久遠,要找找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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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8 您的住址: 常被查水表的小房間
文章: 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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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不靠代理/試管著麼樣也生不出小孩, 反而是異性戀離婚更有可能影響無辜第三者, 沒想到反而是同性戀更要謹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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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7
文章: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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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8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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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
所以說同性戀結婚,的確真的更要謹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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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8 您的住址: 常被查水表的小房間
文章: 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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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8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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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還是在「比爛」啊,真的就跟政治面向的「小粉紅、小青蛙」沒什麼兩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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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8 您的住址: 常被查水表的小房間
文章: 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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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你也知道異性戀比較爛喔? 不先反求諸己,反倒先檢討起同性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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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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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叫相互為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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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8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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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感受到的是,同婚開放之後,同性戀的整體表現, 並沒有比異性戀更好。 你的論述就是典型的, 你可以爛,憑什麼我不能爛的「比爛心態」。 這種心態會累積到反撲的作用力不爆則已,一爆很大的。 將來還會是世界潮流等級的反撲,極左玩過頭,又會變回極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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