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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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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tc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19
引用:
作者x1013 PRO
我的朋友
有一塊土地,很小,是繼承祖先的遺產,聽他說賣掉可能還不到6萬

前面很多人都講過了
不然自己打民事官司,不要請律師,訴訟裁判費也是很低,因為土地價值低
還有一招就是打刑事竊占官司,不用花錢,參考看看
     
      
舊 2015-11-13, 12:01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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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tc離線中  
bird2005
*停權中*
 
bird200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734
走霉運才走法院
法律手段可做為嚇阻工具
讓對方不要來惹我們
保護自己

法院能閃就閃
 
舊 2015-11-13, 12:03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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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rd2005離線中  
usher67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17
引用:
作者usher67
訴訟費用--法官會在裁判書中判定由誰付或雙方負擔比例。

依你的例子,律師費無法在法庭上向對方求償。
現行司法系統中,一二審可親自出庭或委由律師代理,所以律師費不可求償;
三審(最高法院)不能自己寫訴狀,必須委由律師代理,所以律師費可以求償。
樓主的例子根本到不了三審,所以律師費必須自己吸收。
除非官司打完後樓主手上有甚麼籌碼是對方無法拒絕的,就可私下要求賠律師費。
就像--順利打完拆屋還地的訴訟又獲勝訴,而對方拆屋的代價太高,
這時有心賣地給對方就可提出除土地價金外另賠之前律師費用,就有機會被接受。

總之,先仔細分析利害得失再做決定,官司是最後手段。
如果無路可走又不捨得出律師費更吞不下這口氣,
那麼,自己來打官司也是可以的,沒有想像中困難。
畢竟,以這個例子來說,失敗的壓力沒那麼大,體驗一下也不錯。

以上是我之前打官司的心得,律師費共13萬...

續上...........
依我的看法,樓主自己打官司根本不會輸,為何?
如果被侵占土地上有建物,就打"拆屋還地"官司。
結果就是勝訴與敗訴而已。

勝訴的話就予取予求了。趕快拆掉你的房子不然拿錢來買地(價格自訂)
順便交過去5年的土地租金。

敗訴的話就是對方不必拆建物,但這並不表示可平白占用,不是買就是租。
過去5年租金可一並要求償付(這是一定會准的)。
至於租金,在法庭上盡管跟對方開口,若法官認為太高就會幫你算租金。
法官算的租金就是對方必須償付的--過去5年來的不當得利(俗稱租金)
未來對方不願買地就可用這金額逐月(或逐年)向對方收租金。
對方不願付?沒關係,再告,拍賣對方財產,不達目的絕不終止。
樓主本來就想租或售,所以樓主無論如何都不會輸,可以不請律師,
只是要花些時間精力。
換句話說,若調解不成,官司只是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的一種手段而已。

樓主沒那麼悲情也不必那麼忍氣吞聲,了解一些法律對自己是有幫助的,
當然,維護自己的權力必須有決心有毅力的,從調解到官司是條很磨人的路。
舊 2015-11-13, 12:40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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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her67離線中  
Quaker2013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引用:
作者x1013 PRO
因為畢竟不是我自己的事
所以也無法完全了解
只是大概敘述一下
我的朋友
有一塊土地,很小,是繼承祖先的遺產,聽他說賣掉可能還不到6萬
旁邊的土地都是一些繼承同一祖先財產的親戚(可以說都不認識了)
有人就侵占到我朋友的土地
我朋友是說看那個親戚要買地還是租地都行,因為畢竟還是要繳地價稅
可是那個人就是不買不租,就是賴著不還
還嗆說有本事去告他......
以上只是這幾天聽他抱怨,畢竟要繳地價稅了
=============================================
這裡也不是幫我朋友問的
以上案例如果打官司,假設我朋友勝訴
除了土地可要回來以外
訴訟的花費是否可以請對方支付
畢竟請律師整個花費,都比這塊土地高
所以才想到
如果因為財物打官司
而那個財物價值可能低於訴訟費用
訴訟的費用是否可以請敗訴方支付?


重點是要舉證,如果沒蓋東西在上面,我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如果有蓋建物要告他也比較簡單。
__________________
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此文章於 2015-11-13 12:49 AM 被 Quaker2013 編輯.
舊 2015-11-13, 12:47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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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13離線中  
commando001
Master Member
 
commando00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2,414
引用:
作者x1013 PRO
因為畢竟不是我自己的事
所以也無法完全了解
只是大概敘述一下
我的朋友
有一塊土地,很小,是繼承祖先的遺產,聽他說賣掉可能還不到6萬
旁邊的土地都是一些繼承同一祖先財產的親戚(可以說都不認識了)
有人就侵占到我朋友的土地
我朋友是說看那個親戚要買地還是租地都行,因為畢竟還是要繳地價稅
可是那個人就是不買不租,就是賴著不還
還嗆說有本事去告他......
以上只是這幾天聽他抱怨,畢竟要繳地價稅了
=============================================
這裡也不是幫我朋友問的
以上案例如果打官司,假設我朋友勝訴
除了土地可要回來以外
訴訟的花費是否可以請對方支付
畢竟請律師整個花費,都比這塊土地高
所以才想到
如果因為財物打官司
而那個財物價值可能低於訴訟費用
訴訟的費用是否可以請敗訴方支付?

民事訴訟費用

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4.asp

十萬以下 1000元
__________________
新。弱弱的戰績
舊 2015-11-13, 01:04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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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ando001離線中  
x1013 PRO
New Member
 
x1013 PR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某處二樓
文章: 8
引用:
作者usher67
續上...........
依我的看法,樓主自己打官司根本不會輸,為何?
如果被侵占土地上有建物,就打"拆屋還地"官司。
結果就是勝訴與敗訴而已。

勝訴的話就予取予求了。趕快拆掉你的房子不然拿錢來買地(價格自訂)
順便交過去5年的土地租金。

敗訴的話就是對方不必拆建物,但這並不表示可平白占用,不是買就是租。
過去5年租金可一並要求償付(這是一定會准的)。
至於租金,在法庭上盡管跟對方開口,若法官認為太高就會幫你算租金。
法官算的租金就是對方必須償付的--過去5年來的不當得利(俗稱租金)
未來對方不願買地就可用這金額逐月(或逐年)向對方收租金。
對方不願付?沒關係,再告,拍賣對方財產,不達目的絕不終止。
樓主本來就想租或售,所以樓主無論如何都不會輸,可以不請律師,
只是要花些時間精力。
換句話說,若調解不成,官司只是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的一種手段而已。

...

其實我聽到這件事的第一感覺是
那個人有可能"靠勢"我朋友不會告
因為照各位網兄的說法
就算我朋友告贏了,頂多就是土地返還(頂多就一點租金)
而花的律師費有可能又高於"所得"
基於衡量得失(除非就是爭一口氣)
所以才敢嗆我朋友
=========================================
其實我會問這個問題
朋友的事情只是給我一個"感覺"
所以不用針對我朋友的案子去做建議
他自己會處裡
我比較想知道的就是剛剛所說費用的問題
網兄給我的答案就是律師費自己處裡(一、二審)
這讓我有很深的感促
官司真的不是弱勢的人告得起
因為告輸是輸
告贏也輸(律師費都比得到的高)
佔便宜的人就是"嗆賭"你不敢告他
因為告官真是錢與精神的折磨
__________________
x1013於2013/1/2命喪鍘刀
x1013new於2013/7/3再次輪迴
x1013E於2014/4/9為學運(?)轉生了

舊 2015-11-13, 01:38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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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013 PRO離線中  
xing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7
文章: 35
土地賣不到6萬,地價稅繳多少?
應該只有幾百塊吧?
就算了吧.....
不然我幫你朋友解決困擾
6000元收
舊 2015-11-13, 01:41 AM #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xingy離線中  
Y游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新北市中和區
文章: 552
引用:
作者xingy
土地賣不到6萬,地價稅繳多少?
應該只有幾百塊吧?
就算了吧.....
不然我幫你朋友解決困擾
6000元收


其實不敢告...又不敢打...又吞不下這口氣...

賣人也是一個不錯的選項(但感覺上很對不起祖先)...


不知道是那邊的地...我父親這邊不時都會收到一些信(想要跟我父親買小地, 說要抵稅用)...

賣給這種公司的話...他們一定搞得定的...

.
舊 2015-11-13, 02:42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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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游離線中  
操級廢員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引用:
作者Y游
其實不敢告...又不敢打...又吞不下這口氣...

賣人也是一個不錯的選項(但感覺上很對不起祖先)...


不知道是那邊的地...我父親這邊不時都會收到一些信(想要跟我父親買小地, 說要抵稅用)...

賣給這種公司的話...他們一定搞得定的...

.


如果是收購已經被劃為計畫道路或公共設施用地但未徵收的畸零地,

很有可能是打算拿來勒索旁邊住戶用的....

像很多店家門口的地不是自己的, 而政府又還沒徵收, 這些公司買下後,

就會找人去土地上圍鐵皮圍籬, 讓店家做不成生意, 再趁機要店家高價買地或租地.

當然有些是財團或建商要把這種畸零地"捐"給政府, 換取新建案有更多的獎勵容積轉移.

此文章於 2015-11-13 07:21 AM 被 操級廢員 編輯.
舊 2015-11-13, 07:18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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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級廢員離線中  
aerocat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如果土地位置大小雙方沒爭執,就是侵佔,民事部份可以訴訟排除侵害,訴訟費用不高但是不一定全部對方負擔。刑事部分侵佔有時效,要看是否過追訴期。
如果土地還有界址爭議,要先打民事確定界址,會有鑑定費用,高於一萬元,加上裁判費,一般是雙方平分,大概是這樣。
舊 2015-11-13, 08:02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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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rocat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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