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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c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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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141
  這不是人渣,什麼才是人渣!幹!
     
      
__________________
髒手很難把東西洗乾淨
舊 2013-10-18, 03:35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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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cgd離線中  
kazama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引用:
作者d61s
不然李少爺那案子,老爸幫忙說謊、提供逃亡資源,友人提供住所、藏匿
這搞得比上面那個案子大了吧? 你看看最後會不會有事

配偶、五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適用刑法第167條,但友人可就會被用刑法第164條
藏匿人犯或使之隱避、頂替罪起訴。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210/137901.htm
涉窩藏李宗瑞 陳美蘭被判6個月

涉嫌窩藏「富少***魔」李宗瑞的陳美蘭(如下圖資料照片,東森新聞提供),
日前被依藏匿人犯起訴,經一個月的審理之後,法院依藏匿人犯罪判她
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雖說判得不重且可易科罰金,但會留下前科,可未必不會有事。
 
舊 2013-10-18, 03:38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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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zama離線中  
jason54088
Basic Member
 
jason5408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18
這樣......還是沒辦法判死刑......
而且....也得不到什麼賠償金.....
所以.....起訴也沒什麼意義(浪費時間).....
不如......自己想辦法或找人"處理"
至少.....心理好過點.....
兇手也沒機會再犯案了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3-10-18, 04:11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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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54088離線中  
d61s
Major Member
 
d61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引用:
作者kazama
涉嫌窩藏「富少***魔」李宗瑞的陳美蘭(如下圖資料照片,東森新聞提供),
日前被依藏匿人犯起訴,經一個月的審理之後,法院依藏匿人犯罪判她
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雖說判得不重且可易科罰金,但會留下前科,可未必不會有事。



一定是喬好了啊,前科也要看用在哪裡會有事,一般來說上班族找工作才會有事,但這位友人有這個顧慮嗎?


6個月徒刑的確不是沒事...也對,謝謝你提醒

此文章於 2013-10-18 04:20 PM 被 d61s 編輯.
舊 2013-10-18, 04:14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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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s離線中  
kazama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引用:
作者d61s
一定是喬好了啊,前科也要看用在哪裡會有事,一般來說上班族找工作才會有事,但這位友人有這個顧慮嗎?

要提醒的正是在看這個討論串,但若有了前科會有事的網友,不要誤以為藏匿友人不會有事。
舊 2013-10-18, 04:19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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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zama離線中  
hsinyic2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742
引用:
作者jason54088
這樣......還是沒辦法判死刑......
而且....也得不到什麼賠償金.....
所以.....起訴也沒什麼意義(浪費時間).....
不如......自己想辦法或找人"處理"
至少.....心理好過點.....
兇手也沒機會再犯案了


+1
說不定還不能無期
又是關幾年又出來繼續犯案
舊 2013-10-18, 04:38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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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nyic2離線中  
solosby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引用:
作者acetyl
熟看SOD吧

馬的

這種雜碎,只有在台灣才能活得下來

人犬團體,法官家屬,最好都別被碰上


這你就太看的起這些團體了
那跟宗教一樣,裡面有許多人是被迷惑的
只要不是主腦之一受害,他們絕對會踩著屍體前進,讓世人看看他們絕對不是光說不練

一個團體的運作需要資金,想想就知道幾乎都是掛羊頭賣狗肉
沒有利益的時候是不會出手的
舊 2013-10-18, 07:01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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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sbye離線中  
mobius797
Junior Member
 
mobius79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64
維護一個惡徒的人權
代價是無數無辜者的人權
怎麼算cp值都不划算
只有腦袋裝屎的人才會支持
沽名釣譽的人渣
舊 2013-10-18, 07:28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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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ius797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你們怎麼這麼不厚道,要再給他一次機會啊……













給他再犯第三次的機會啊,俗語說事不過三嘛……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3-10-18, 07:48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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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離線中  
E.A.G.Y.O.O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92
引用:
作者Crazynut
你們怎麼這麼不厚道,要再給他一次機會啊……

給他再犯第三次的機會啊,俗語說事不過三嘛……



也是可以,不過要先割雞雞.
舊 2013-10-18, 07:50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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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G.Y.O.O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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