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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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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牽涉到政治人物時, 陪審團成員需要申報自己的政治取向, 而辯方亦可要求撤換該名陪審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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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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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會去申請做陪審團一定會說自己是"中立",除非成員是名人或做過什麼事可查,否則一般素人又如何得知他政治傾向? 我的意思是台灣人對法治以及政治素養有很大偏見,案件進入到法院審理時已經是好一段時間,案子早就被媒體以及名嘴影響,已經有先入為主的心證,陪審團成員不是憑法學素養而是靠常識,又如何做出公正的判決? 此文章於 2013-09-07 03:48 PM 被 sc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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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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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控的陪審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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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市
文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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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所知,美國的陪審團的成員就是公民,參加陪審團就如同教召,公司得放人。
所以在有陪審團制的國家,一般大公司都比較不會硬凹,吃死老百姓,都是私下摸頭比較多。 原因很簡單,因為陪審團一般都是死老百姓,如果這案子勝算很大,還有很多律師願意免費出來幫忙,有贏錢再大家分。 若是站在大多數的人是公正的情況下,我覺得陪審制是OK的,畢竟賄賂一群人比賄賂一個法官難多了。 且站在消費者立場,這是有絕對的好處,比較不會發生店大欺客的事情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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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3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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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辛普森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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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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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陪審團成員不是申請的, 而是在所有公民中抽籤出來當的, 香港好像是規定中學會考合格的才可以當陪審員。 當然你可以隱瞞你的政治取向, 同時別人也可以告發你的隱瞞, 而在最終判決時, 要由法官以專業的角度去引導陪審團來作出判決的, 最後的是除非你是上帝, 否則這個世界沒有絕對公平的審訊, 只有相對公平的審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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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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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謝謝指正 查了一下,陪審團制度,美國法律規定每位公民所必須履行的義務,除了有基本學歷和身分的限制 被抽到時好像是兵役義務一樣沒有充份理由不得拒絕 台灣的公民意識有成熟到,有天莫名其妙被抽到就去做一下陪審員,然後很認真和公正的作出裁決? 提到香港,想起多年前一部電影"殺兄",據說是真人真事改編,最終辯護律師說服了陪審團,裁定被告無罪當庭釋放,這個案件引起很大爭議,殺兄是有鐵證的事實,只是陪審團認為被告殺人的動機值得同情,殺人是事實不管被告的哥哥有多壞,但判無罪實在有點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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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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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太同意。 正在打過跨國官司的人路過 ![]() 不過司法制度,還是學老美比較有前途。 自己瞎搞,搞不出花樣。 這邊也提一點,老美的法院真的比較有效率,例似的案子,不管你在哪提告,不管提告者是不是同一個人,都可以在一起審理,只要被告提出。 台灣?就不太行了,麻煩死了。 明明就同樣一件事情,我在台灣要台北跟新竹兩地跑,美國只要在LA一次都搞定。 此文章於 2013-09-07 05:29 PM 被 scottcha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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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蟹堡王餐廳
文章: 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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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學什麼都學半套 而且是比較爛的那一半 學什麼都沒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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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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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是比較爛的那一半,而是有利於統治者的那一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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