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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引用:
作者老飛俠
我們幫他算過,他累積的假一次放完的話,
可以三個月不來上班),像這種情形,我覺得還可以接受。


這是我當初的樂趣啊, 算自己一口氣請假可以多久不上班, 不囉嗦, 直接14周起跳.

如果算上特休, 17周起跳, 不過我偶爾還是會用一下特休, 也就是請特休後來上班.

底薪18900的時候, 就假裝一天特休加班算NT多少, 因為特休不能隔年用的特性.

當然, 直到離職, 我的假也沒有用完的一天, 對了, 我們那時候是一天給半天補休~

那超過70天的補休是怎麼來的, 至少是多一倍的工作天才能累積起來.

那時候大家會彼此算, 誰是每個月300俱樂部的會員(工作時數).

因為老闆就是這樣看誰才是好員工的.
     
      
舊 2016-07-02, 02:20 PM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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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離線中  
abo5738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政院:再拖下去 勞資兩敗俱傷 一例一休趕進度 今審明拍板

法條訂得很好聽

問題搞到來 下面極大部分勞工 看的到吃不到?


有啥用?

很多老闆連1.33加班費都不願意發了

何況法條講的4倍加班費?


當慣老闆 有國小沒畢業的數學 都算得出好壞了


那些官員也別太自我良好了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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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很感謝你了 -----------
舊 2016-07-02, 02:32 PM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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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5738離線中  
sinclairlan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241
引用:
作者fpe
這樣搞的話,加班上限46小時會被分掉

一個月有四個禮拜週六上班,46-32=剩14小時加班工時

若有五個禮拜週六上班只剩46-40=6小時

除非公司加班都沒記錄的.....


這更好解決了:
方案一:先打卡下班再加班就不算加班了
方案二:加班的紀錄分開來囉!(如果有給錢還算佛心的)

以上方案皆為現在進行式......
舊 2016-07-02, 02:36 PM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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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clairlan離線中  
邪神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48
引用:
作者sinclairlan
這更好解決了:
方案一:先打卡下班再加班就不算加班了
方案二:加班的紀錄分開來囉!(如果有給錢還算佛心的)

以上方案皆為現在進行式......

公司要這樣玩的話
只有勞檢能改善

其它都是假的
舊 2016-07-02, 02:47 PM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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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神離線中  
abo5738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政院:再拖下去 勞資兩敗俱傷 一例一休趕進度 今審明拍板

引用:
作者sinclairlan
這更好解決了:
方案一:先打卡下班再加班就不算加班了
方案二:加班的紀錄分開來囉!(如果有給錢還算佛心的)

以上方案皆為現在進行式......

方案二 我以前公司 就這樣
上班時數 都拆開成兩張表

用來躲避 被檢舉 沒給加班費跟勞檢
__________________
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舊 2016-07-02, 03:04 PM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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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5738離線中  
BMG
Junior Member
 
BM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引用:
作者sinclairlan
這更好解決了:
方案一:先打卡下班再加班就不算加班了
方案二:加班的紀錄分開來囉!(如果有給錢還算佛心的)

以上方案皆為現在進行式......

現在一堆公司都這樣
下班先叫你打卡
加班時數用手填表單申報
加班費給不給看老闆心情
舊 2016-07-02, 04:03 PM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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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G離線中  
42章經
Senior Member
 
42章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0
您的住址: 東郊皇陵
文章: 1,012
引用:
作者邪神
公司要這樣玩的話
只有勞檢能改善

其它都是假的


+100000000
遇到這種老闆
就算改成例假兩日又如何?

勞檢不確實,管你幾例幾休
全都是假議題

前面提到我公司現在都乖乖照法規走
那也不是老闆特別佛心,而是這幾年下來幾個先賢先烈犧牲自己,狀吿公堂
勞資鬥爭下來的革命果實
在此向那些已經不在職的前輩們至上最高敬意...

此文章於 2016-07-02 05:39 PM 被 42章經 編輯.
舊 2016-07-02, 05:34 PM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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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章經離線中  
smoguli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54
引用:
作者42章經
+100000000
遇到這種老闆
就算改成例假兩日又如何?

勞檢不確實,管你幾例幾休
全都是假議題

前面提到我公司現在都乖乖照法規走
那也不是老闆特別佛心,而是這幾年下來幾個先賢先烈犧牲自己,狀吿公堂
勞資鬥爭下來的革命果實
在此向那些已經不在職的前輩們至上最高敬意...



慣老闆及資委會一定很幹,早知道勞工是這種心態,這次修法應該改成周休半日.
舊 2016-07-02, 06:18 PM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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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oguli離線中  
davidxyz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5
文章: 18
引用:
作者邪神
公司要這樣玩的話
只有勞檢能改善

其它都是假的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ingnews/1748012

恐怕只有勞檢是不夠的......
舊 2016-07-02, 06:51 PM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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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xyz離線中  
P&W
Elite Member
 
P&W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Red Planet
文章: 4,277
引用:
作者davidxyz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748012

恐怕只有勞檢是不夠的......


沒錯,沒有違反勞基法除了該付的錢全部得付外,還得一案一罰至少一千萬,累犯的就從一億起跳,否則你加班一次給一百萬,你都是看的到吃不到,因為這些王八蛋都是累犯,而且是故意犯∼
__________________
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舊 2016-07-02, 07:20 PM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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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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