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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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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嗯~偶最近好不容易跳出了這個迷思.. 我發現我呆在唱片行買dvd跟cd的時間~ 比我看dvd的時間還多... 這.....是一種花錢的病嗎?? 偶正在反省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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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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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很奇怪的論點... 荷蘭的某些毒品 是不違法的! 那如果買來台灣呢? 我不吸毒 ,可是我就光放著也違法了. 可我是合法購買的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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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退出江湖,化外之民
文章: 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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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總之是看該國法律規定,以及個人的倫理道德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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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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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好爛的舉例,在台灣光帶著毒品就違法了,不管是買的還是人家送的都一樣。除非是有職務上的需求。 至於國外買毒品是否違法,這我不知道。但這和我之前說的東西無關。 再回頭說到重型機車,台灣人在國外買機車不違法,不能騎在街上的原因,是在於重型車跟本不可能申請車牌,不在於不能騎重機車。兩者不能混為一談。只要你的車沒牌,一上街就已經是違法了,這跟是不是重機車無關。 此文章於 2002-11-14 08:02 AM 被 meidoku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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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行天宮,新竹園區,彰化員林
文章: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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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認定各國不同
亂入一下,以下是我的印像(太久沒唸書,錯了請指正):
毒品認定各國不一, 一般而言,歐美的定義比較狹義,所以認定較為寬鬆, 台灣的認定比較廣義,所以比較嚴謹, 國外把心理依賴性和身體依賴性的藥品分開認定, 也就是說,心理依賴性的藥品, 在歐美不認定是毒品, 只有身體依賴性的藥品才認定是毒品, 而台灣,把兩者都算是毒品, 所以才有余天之子持有大麻事件, 蘇永康安非他命事件, 這些,的確,在很多國家都不算是毒品, 台灣,這方面倒是粉嚴格, 現在連止咳用的CODEIN可待因都列為管制藥品了, 這方面看來,台灣似乎是很保守的國家? 不過,管制的嚴謹,似乎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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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就是要及時行樂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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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文章: 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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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插個嘴
各位看到這個版面的最右上角了banner嗎?? 看到了嗎??? . . . . . . . . . . . 提供站長及大家一個資訊,那是違法的,因為這個理念和技術的專利權在數年前已被阿媽爽拿走了,如果阿媽爽它不爽他隨時都可以告,這個在美國已有判例,阿媽爽是利用這些來排擠對手的,順便一提,它的網頁購物流程方式也是有專利權的.(雖然在輿論的壓力下它答應儘量不干涉,但是它的確是有專利權的) 在現實社會中法律有時是有瑕疵的,但是沒有卻不行,人生海海,大家把心胸放寬一些,生活會更快樂的,你說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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