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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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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閣下真的看不懂,閣下只需要去思索 1.一父一母的環境相對比『非一父一母的還境比較好』 2.同志家庭領養環境 3.現行無婚姻可單獨收養子女]和[僅有一父或是僅有一母即可收養] 4.無婚姻狀態所生之非婚生子女(單親媽媽) 234的狀況,是否為『非一父一母的環境』 閣下是否有能力去否認?想通這一點自然能明白 引用:
你錯了,現在討論的不是岐視的原因 而是岐視的結果 試問,閣下這麼執著在岐視的原因 理由為何? 難道說是因為 1.身障家庭造成的岐視,閣下無所謂 2.窮困家庭造成的岐視,閣下也無所謂 3.同志家庭造成的岐視,閣下很在乎 換句話話,你在意的是原因,而原因不就是 身障,窮困(你不在乎) 同志(你很在意) 所以答案就是你在意的,跟本只是同志兩個字呀 此文章於 2013-11-11 03:45 AM 被 老鬼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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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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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全部看完整串
但是就我的感覺來說,小孩子的成長壓力是一父一母<單親家庭<同性家庭 大家的理想世界是不要歧視同性,但是目前的現實世界就是辦不到 而且,單親家庭裡面小孩子都生下來了,又不能選擇父母 但是同志結婚,卻可以選擇要不要領養小孩,這是不一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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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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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需要被領養的小孩
全都能被異性戀父母領養嗎? 如果是的話那就好了啊 反正小孩的權益比較大 有一般的家庭能領養就優先安排 但如果不是這樣的話 與其當個孤兒沒人照顧 是否真的會比讓同性戀(也有可能是兩個女的)父母領養來得好? 有時候我在想一個問題 有的人會覺得自己生在一個不好的家庭 或是怪先天環境差 父母為何要生下自己 但其實或許我們就是註定要來到人世 如果我們的父母不生養我們 或許我們此刻是生在印度、非洲(人口多機率大是吧?) 過著更艱難的生活? 所以小孩長大會不會覺得自己的父母是同性戀覺得很不平衡和怨懟 端看這個小孩是否在成長過程中有被教育良好的觀念... 能養小孩的父母多 會好好教育小孩的真的少見... 此文章於 2013-11-11 07:21 AM 被 dkjfso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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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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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於阿鬼網兄的觀點,我絕對是錯的,而且我為此感到安心.. 阿鬼網兄想要認為是怎樣都行, 我深感討論你的奇特的邏輯方式並無助提升我去支持同志領養。 對我而言, 論壇發言並不是用來爭誰是誰非, 最大的用途是透過言論來表達自己的想法, 以及讓別人由文字來認識這個人的立場和觀點, 我只能說, 我試圖由兒童權益的角度去思考這件事,前面也說過,要看兒童的意願, 那有些人是站在同志權利的角度來爭取..... 同志的權利有沒有對錯? 這不是我所該去認定的。 我也很充份的表達過我對於同志的觀感, 當然, 若是為了滿足同志的願望,而去立法修法或是認同同志領養小孩, 那我是無法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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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13-11-11 08:13 AM 被 EAC2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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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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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既然是討論同性戀領養小孩 目前法律並沒有任何規範 這個行為就是無罪 『擁有思想並且私下執行,法律未查知前也無罪』 舉例應該選擇目前無罪但是未來有顧慮的行為 用殺人來比喻並不是很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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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of 9:「過去三年我一直在追求人性,但在這裡我卻又失去了。」 Tuvok:「妳覺得很難過?」 7 of 9:「罪惡、羞恥、自責...」 Tuvok:「那麼妳就沒有失去人性,妳重新確認了它的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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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 Taiwan
文章: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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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標題所寫的 - 李明依:同志結婚OK 但反對領養 - 來看
劣者以為這是個假議題,明的是關心兒童的權益,暗的是反同性婚姻。 大夥沒必要為 "可不可領養" 戰的天昏地暗烽火連天。 若是真的關切所謂孩童權益,那該先去檢討的是現行關於認養的相關法律規定。 因目前單身者是可以認養小孩的,不管是不是同志,只要能通過審核就可認養。 但她無視現存的法,卻著眼於尚未三讀通過的,真正在意的到底是哪個點呢? 試假設一個狀況: 阿志是個單身同志,兩年前認養了一個兒童小明,打算在法案通過後,跟相戀的同志結婚。 在場如果有記者如此提問,不知李明依會怎麼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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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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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的論點之前就有人在別的地方講太多次了 立法跟選擇是不一樣的,立法是告訴你,你『有』或『沒有』這個權利 沒有權利的原因為何?而法律講的是平等 既然立法制定了沒有權利的原因,相同原因的所有人 不管是同志與非同志,就應該要一視同仁 單就一父一母<單親家庭<同性家庭,這說法來說 這不就等於是一種岐視?單親家庭跟同性家庭有著同樣不利的因素 卻因為認同感較高,而可以被無視? 這跟黑人白人同樣都是人,但是黑人的認同感較低 所以活該被岐視是正常的,有何不同? 法律禁止酒駕,但有人喝了酒就是要上路,誰能阻止他? 因為阻止不了,所以法律就乾脆同意嗎? 當然不可能呀,所以立法的用處就是告訴你,你沒這個權利 若是你真的要做,就要付出法律的代價 相對的,如果法律認為有一對父母沒權利生小孩 孩子都生了,你能怎麼辨? 既然法律禁止他生,他照做就要付出法律的代價 而不是用不能選擇來當成豁免權 否則的話同性戀要生小孩也不是不可以 女同可以借精,男同可以找孕母 孩子都生了你要怎麼辨?對孩子來說也是不能選擇的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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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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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律我不敢說我很了解,這部份交給專業來回答 在下請教了該文章的原po,回復你的疑義 請參考 引用:
回頭想一點就好,法律為什麼不強制公開性傾向,因為法律不得以性傾向去限制 任何在法律上的權利跟義務,就以收養小孩為例,如果法律上認為收養者的性傾向 對被收養者有重大利益影響,自然會在民法上規定限制特定性傾向者不得收養子女, 但民法並沒有這樣規定,這表示立法者不認為收養子女這件事情跟性傾向有什麼關聯。 所以依現行法律不得也不行對有特定性傾向者,限制其收養子女權利。 關於自願批露性傾向這種講法,很多人都公然出櫃,難道法律有限制他們 不得收養子女,光看用這樣的講法,就知道此人法律觀念極差,應該並非是唸過法律之人 引用:
在如果承認同性婚姻下,依照憲法的平等原則,自然無理由可差別對於同性婚姻者, 況且同性戀者如前述,民法本來就未限制其收養子女的權利,而在婚姻制度下只有 對於收養權利只有在是否能共同收養的差別。 此人所提的論點會變成,原本民法並未對性傾向限制收養權,但如果同性結婚後, 會變成連單獨收養的權利都喪失,這就是與目前要討論同性婚姻是否能共同收養子女 的立論不符 引用:
看這樣的類比,就覺得很可笑,拿刑法跟民法相比已經不當, 刑法採罪刑法定主義,必須是該當刑法所規範之構成要件罪責才得處罰。 法律暨對有特殊性傾向者無規定差別的權利義務對待,無論此人在事實上或法律上 是否有公開揭露其性傾向,法律自無予以差別待遇之理由。 目前系爭的同性婚姻規定,是因為原本傳統制度性保障的婚姻依相關法律解釋確為一夫 一妻制,但如果立法者願意將同性婚姻透過修法將其納入婚姻保障,自無不可。 此人應該並非修習法律或法律工作者,對其法律見解的謬誤不予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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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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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沒整串看完!我不是同性戀!
李說的話基本上,我只對最後一句有意見! "站在小孩立場想,在一父一母的環境下,比較沒有外界壓力" 拿這沒有絕對性的事情當理由反對太薄弱!! 但是我想用不同的整理法,針對她的話去歸納問題點! 1.一父一母的成長環境!小孩的未來?? 會爛掉! 會很好! 沒影響! 2.一母的成長環境!小孩的未來?? 會爛掉! 會很好! 沒影響! 3.一父的成長環境!小孩的未來?? 會爛掉! 會很好! 沒影響! 4.兩父的成長環境!小孩的未來?? 會爛掉! 會很好! 沒影響! 5.兩母的成長環境!小孩的未來?? 會爛掉! 會很好! 沒影響! 6.無父無母的成長環境!小孩的未來?? 會爛掉! 會很好! 沒影響! 有沒有發現.所有狀況的答案都是很有可能的!! 所以以小孩未來為出發點考量,問題根本不在父母性別, 而是在父母是什麼樣的人.跟小孩本身是什麼樣的發展! 與其在意扶養者性別,不如在意扶養者的認知觀念!!與小孩後天教育!! 然而這兩點卻跟同性戀話題一點關係都沒有! 而是跟領養審查制度,與教育制度有關!!!砲這兩項配套吧!! 還有以心理學的角度來看, 很強力反對同性戀的人,有很大機會是有同性戀潛力的人!只是道德認知與心理相矛盾, 潛意識知道自己有這樣的倾向,道德認知害怕自己變成那樣.所以反射出強力反對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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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於 2013-11-11 12:33 PM 被 cafulo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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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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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的確,論擅的發言,用意就是讓大家表達想法 你就大大方方的承認你是岐視同志,這很難嗎? 這樣的話就沒人跟你多廢話,我不同意你岐視的觀念 但是我也不能阻止你岐視 可是如果你要就岐視的立場去反對任何事 你反對的理由,當然應該受到所有人的檢視,來評論對錯 你上面打了一大堆反對的論點,前面的文章全部都有回答過,爬個文很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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