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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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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主要是回這一句 "私人公司法律上來說也並不是說開除就開除,不過大家都知道為何勞基法在我國是單純的一紙文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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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是這個世界太吵 聽不到自己的思考 有人笑我腳步太小 走不到什麼天涯海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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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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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行犯不用錄影也可以舉發, 這跟肉眼無法辨識好壞的油品需要檢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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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請多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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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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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2.上行下效,人民的選擇也決定了在上位者的品德及其會帶動的整個社會風氣 台灣民間司改會對台灣司法亂象檢討已久,也有很多相應的改革方案,都需要有心的上位者帶動改革,如果因習舊有的司法風氣對在位者有利,他們當然只會當成沒這回事,把司改會的所有建議當成空氣 1.全世界的現代司法系統都是這樣,所以法官檢察官必須具備的還是除了各行業知識以外的法律專業素養及一顆不偏不倚想維持司法獨立公正及社會公義的心,在這個案件裡主要也是以此受公評 我標顏色的那句文章觀點很奇怪,律師和檢方是互相敵對的對手,用打臉這個字怪怪的,他們根本從頭到尾都是要互相打臉的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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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7
文章: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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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以為醫審會重判來騙選票,等到二審時,選舉已過,在海放被告
現在就判無罪是哪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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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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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錢人禁不起折騰,不想幫襯旁人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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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4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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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怎樣都馬合理,哎這世道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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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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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當然是沒有。 所以才有鑑定證人的存在。 透過鑑定證人以具結方式,證述相關事證內容,從而取得待證事實的憑信性,法官才能下判決。 白話來講,就是鑑定證人(有些人亦稱為專家證人)發誓講的都是實話,再依據所講的內容,法官以自由心證判斷是否可以相信,來做為證據。 所以鑑定證人的專業性,也可以成為法庭攻防的一部份,如果常看國外法庭辯論戲劇的人,應該會看過一些證人在上證人席後,一開始被詢問的問題並不是關於案件的待證事實,而是證人的專業性(如:你的專業領域?現在從事何種工作?學歷?…等),而反方有時候便會針對專業性下手,去質疑鑑定證人的可靠性,如之前曾做過偽證,那就是直接被請出去了,不然就是從之前做證過的案件中找出與本案矛盾的證述,去攻擊證人的可信度。 當然,這些程序與臺灣現行的制度並不相同,但是同樣的,一方提出的證人,另一方都可以去質疑其可信性,而如果雙方提出的證人所證述的結果不同時,這時候就是法官必須判斷何者較為可信的時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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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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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番和二審常會不不一致 我猜二審看情況不對就會改了 不知有沒鄉民買了一堆頂新食品送給法官 慰勞他們的辛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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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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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握有不可說的秘密阿 一天都不能關 ![]() 一審無罪我認為啦,最重要就是『解除境管』 有可能政權輪替前就出國深造不回來了,管你二審要怎麼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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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Hsin-Chu / Miao-Li
文章: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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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檢反擊「頂新廠商列名鑑定人」
引用:
有沒有法院是魏家開的八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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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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