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051
|
那台北站前店的大眾唱片有賣2區的演唱會DVD(包裝外有印"海外販售禁止"的字樣)
這樣說,大眾唱片也犯法摟???
__________________
----------------------------------- camera like a mirror copies the fact, and the mirror copies me.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退出江湖,化外之民
文章: 723
|
引用:
包裝外有印"海外販售禁止"的字樣→應該就不行吧?? |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民權捷運站
文章: 569
|
引用:
依據我們的法律來解釋,他們應該算是違法的商品(不算盜版,但違法,說真的有些怪怪的)。 名 稱: 著作權法 (民國 90 年 11 月 12 日 修正) 第 87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視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 一 以侵害著作人名譽之方法利用其著作者。 二 明知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之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陳列或持有或意 圖營利而交付者。 三 輸入未經著作財產權人或製版權人授權重製之重製物或製版物者。 四 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而輸入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者。 五 明知係侵害電腦程式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仍作為直接營利之使用者。 87-4條說明,如果有代理商的產品,而我們未經同意輸入,就違反了著作權法。 反向思考:如果只會利用法律的保護,而不思進步,總有一天會被大家所唾棄。 case1:某家p公司的代理商,自己不進產品,卻只會跟海關打小報告,害大家買片有困難,如果他們有進貨,而價格合理,誰沒有太閒到HK買有台灣中文的片子。現在沒了代理權,大家都叫好。(真的代理商要好好反省一下。) CASE2:大家所熟知的幾大天王,上市價8,900元,不久變199元,再來變贈片,害大家冒著違法的風險到美加買片子,還要加買字匣和字幕機。"有頭髮,誰願意當禿子"(純粹形容,對光頭沒有不敬的意思)。 PS:如果所有三區片子品質、規格同一區片子,應該沒有人會買一區,這才是最大的競爭力。
__________________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Takao
文章: 1,253
|
剛剛給他看了十頁
就看不下企嚕~~~~~~~ 因為話題就是在正版和盜版裡面轉來轉企~~~~ 其實 對於kiwi的事情 Ethan並沒有覺得那麼嚴重 怎說哩?? 因為我也是因為這個"Title"而進來看看的 然而 會進來看看的人 我想大多不大會反對看Kiwi 不論日版或台版價格差多少 畢竟在台灣沒有買到的管道 台灣的出版商不爭氣 怪誰呢?? 而買kiwi是貪小便宜 我覺得這並不能斷言 因為比kiwi便宜且同樣日劇的DVD還是有 論違法 姑且不論你花再多的錢去買跨區DVD 買跨區片本身就是違法 不然DVD的公約何以設區?? 台北為何有一區的大掃蕩?? 然而本論壇討論跨區影片是常有的事 卻也變成了一個玩跨區DVD的天堂 因此 本論壇的出發點應該不在於違不違法... 是在於要維持本論壇的一級水準 相信會花大錢去買一區DVD的大大 對於影片要求應該有一定的水平吧 至於盜版 盜版也違法 一般言論上若限制別人提到"盜版" 有點言之過重 像是共產黨一樣 倒是本主題的出發點 似乎沒有搞清楚此出版商的產品是否為盜版... 但並沒有必要用太強烈的口吻來斥責 但在本版可能是站長很ㄘㄟˋ盜版 所以禁止討論 就像我一樣 聽到盜版我連進去都嫌傷眼睛 而且會喜歡看盜版的大多不會太合本論壇的胃口 這就應驗上面的一句話 會買的就會買 不會買的就不會買 若是大喇喇的提到"盜版資訊" 會刪的就會刪 會被狗幹的就是會被狗幹 倒是不用某某網友出來充當法官 我的結論是 大家在此是為了更高的品質 有志一同的大大來此互相交換心得 一般我們所謂的盜版是無法達到各位大大的滿足感 自然會消失無蹤 然而Kiwi是少數畫質可以達到大家的標準 討論我覺並沒有覺得特別不妥的地方 倒是也不鼓勵 盜版...... 我是不知道啦 這個討論版的版面 我也在很多其他的討論版看到類似的介面 像DVDtalk或Myav還是啥米愛狗愛貓的 那到底是誰做的哩?? 有版權嗎?? 不過大家還不是討論得粉開心?? 引用電影圖像作為討論工具 也是盜版呀..... 畢竟影片片頭都有明言 電影內的任何圖像或聲音未經同意都不得擷取 如果那些圖不是我看錯 就是所有的大大都要..... "通通給偶帶走嚕~~~~~~"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鹿港
文章: 80
|
ethanethan大大.....
我支持你的想法,大家看的太嚴重了, 我就不信大家都有這麼清高..........沒用過盜版!!!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051
|
引用:
贊成
__________________
----------------------------------- camera like a mirror copies the fact, and the mirror copies me. |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省台北縣
文章: 516
|
引用:
雖然寫了一大串看完還真得專心一點 可是看完後真很贊成
__________________
![]()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207
|
看完這一大串...心中只是有個感想
就是何時法律與真理能夠合而唯一... 而不是在智財權方面一味當搖尾哈八狗... 今天我們冒著可能郵寄遺失的風險從國外訂購DVD回來 (搞不好還比較貴) 然後本地代理商開始代理該產品 大家可以安安穩穩的直接在店家買到 結果...那我們手持的R1 DVD瞬間變為盜版品? "正版品存在的價值即在尊重智慧財產權" 譬如說我們購買了R1的星戰首部曲 這片是R1廠商精心製作, 也付了版稅給老盧公司 照理說我們已經付了代價給產品製作者 但是R3一在本地開始銷售 R1即刻變成盜版, 嚴禁私下轉賣 法律保護R3廠商的動機由此可知 為何付了代價給的產品製作者的我們 手邊的R1竟被認定成盜版, 且有違法之嫌? 這其中的邏輯實在很難理解 硬要用法律來解釋 只能說 這些法律就像部分關稅壁壘一樣 "保護無用本地廠商 扼殺整體經濟利益"
__________________
"Try not to become a man of success but rather try to become a man of value." ~ Albert Einstein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72
|
引用:
唉, 說一套做一套的人多的是 ![]() 左手叫人不要買到盜版動畫, 右手卻在使用盜版的Windows 明明自己買的就是盜版, 卻又呼籲大家不要討論盜版、買盜版 只為了滿足自己做正義使者的快感--- 反正, 各人玩各人的鳥, 既然站長都說話了, 那還有什麼好爭議的 畢竟這裡是人家的地盤嘛!!! ![]() |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縣新店市
文章: 864
|
引用:
~部分恕刪~ 飛狼兄請恕怪叔叔稍稍指正一下~請別放在心上喔~ 其實不是說"3區有代理商之後,1區馬上成為盜版"!這個觀念有點小小的誤會啦~ 應該是說"1區之DVD商品僅限於美國及加拿大地區販售及使用,不得於其他區域販售及撥放使用" 所以說"非3區之商品"在台灣來說並非盜版品,而是"不合法的存在",是這樣子的唷~ 以上是怪叔叔的認知~有誤還請指正,有辭非達意之處更請見諒~ 哇係 變態怪叔叔 @_@
__________________
WHO AM I ? YOU SURE YOU WANT TO KNOW ? I AM HENTAI_OJISAN @_@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