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
引用:
這個設計真的蠢,沒有比較下,誰看得出寬度多少? 台灣的標線根標誌設計真的都喜歡考驗駕駛人速讀能力。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2
|
引用:
沒錯, 所以才叫他仔細閱讀我的第一句話. 但現今有點........ 只要照片舉証夠, 有違規事實就會去開單. 這就是我說的微罪的問題, 有沒有違規? 有! 有沒有立即影響到用路人安全或消防安全等, 裁量權由警方認定. 之前也看過用腳幫別人推車, 被檢舉達人拍到這樣罰1萬5....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
其實, 沒有出現傷亡都是微罪, 這也是亂象主因, 因為沒出大事情, 大家就隨便了.
|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8
|
引用:
看到 youtube 留言, 我還在想什麼是 "擊敗" 想了一陣子就笑出來了 ![]() "哦哦哦,那我懂了,以後我就騎混合車道的中間,然後按限速騎,時速10沒超速吧?既不違法也不違規,只是很擊敗而已,要擊敗大家一起來啊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KU7yOZ_EHQ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文章: 3
|
引用:
我想很多警察也不會開罰騎路肩 只是有人檢舉 怕被申訴嗎? ![]() ![]() ![]() 引用:
如果要完全按照交通法規來執行 會不會交通糾紛變多 像你這個例子.... ![]() ![]() ![]()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
要擊敗可以 XD 記得打燈換線啊~ 會很忙的 XD 說真的, 機車族很多都不太打燈了.
裙襬搖搖就過去, 倒楣的就剛好隔壁有車或其他機車, 通常是機車自行擊落另一機車.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
引用:
這個很危險。 被踢的車處於無動力狀態,沒踢好,可能兩台車都容易出意外。 意外就是意料之外的事情。當下沒有發生事情,不代表100%不會發生事情。 現在都把轎車違規停車視為微最不罰,但多的是違規停車造成他人危險的案例。 問你,半夜闖紅燈沒有造成事故要不要罰?沒有立即影響啊。 但你不罰,大家闖成習慣,就看哪天運氣不好出事。 台灣是一個很容易得寸進尺的地方,一次不罰兩次不罰,後面就會越來越扯。 此文章於 2020-11-10 08:48 AM 被 orea2004 編輯. |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
引用:
因為其實警察在馬路上,動態下很多大概也很分不出那條白實線到底是10還15公分。 有照片就可以慢慢看。 引用:
他那個例子其實真要處理還是有法規可以處理。 只是看警察要不要處理而已。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4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122
|
https://tw.news.yahoo.com/%E8%BF%94...-200943032.html
在繼續「微罪」不舉啊!自己人都被搞死。 熱心民眾幫忙檢舉,還要被嘴? 希望下次受害不是你們的家人。
__________________
爭強鬥狠終日險 仁慈寬厚彌天高 觀心不用腹中取 看人何需面對面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2
|
引用:
可是我是認同學習先進國家用重罰, 違停罰六千, 你認同嗎? 不認同希望受害者不是你們的家人. 你覺得這樣說法對不對?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