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火紅眼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91
撿到手機還堂而皇之的登出來拍賣,大家有什麼看法?

http://tw.f3.page.bid.yahoo.com/tw/auction/c11439628
拿出來拍賣就算了,還怕別人不知道,竟然還寫說是撿來的手機。
唉!真不知道該說什麼!我已經發問題請他還給遺失的人,希望這位賣家可以
有點良心,不過,我想可能不會有回應吧!
     
      
__________________
「我已把自己的靈魂交給了海神,而心臟的跳動由自己來控制,我想。
雨,依然下著;海,依舊兇猛,在此刻,我是孤獨的,在海裡非常的孤伶,而我的感覺是何等的舒暢。」夏曼.藍波安
舊 2004-07-05, 01:22 PM #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火紅眼離線中  
hsiencdr
Advance Member
 
hsiencd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你在哪,我就在哪
文章: 389
回覆: 撿到手機還堂而皇之的登出來拍賣,大家有什麼看法?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火紅眼
http://tw.f3.page.bid.yahoo.com/tw/auction/c11439628
拿出來拍賣就算了,還怕別人不知道,竟然還寫說是撿來的手機。
唉!真不知道該說什麼!我已經發問題請他還給遺失的人,希望這位賣家可以
有點良心,不過,我想可能不會有回應吧!

被查到遲早要吃官司的.....侵占罪
 
__________________
討厭一個人是有理由的,喜歡一個人是無法解釋的。
『★電腦篇★』
(☆)GSC電容初體驗
(☆)WD硬碟國外送修
(☆)IBM硬碟送原廠方法
(☆)PCDVD 的 DVD 轉AVI,SVCD,VCD 相關教學主題匯集精華區 PART II
(☆)Divx轉vcd或svcd教學問題資料匯整
(☆)AGP4X的主機板,可以插8X的顯卡嗎?
(☆)AGP Aperture Size對遊戲和系統整體效能影響
(☆)提昇TMPGEnc轉檔的音質

『★做人篇★』
(☆)簡易說話技巧心得
(☆)如何第一次交女友就上手
(☆)如何追到曾經罵我又醜又粗俗又沒水準的女生!
(☆)如何脫離好xx系列...(好人,好丈夫等等...)
舊 2004-07-05, 01:32 PM #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siencdr離線中  
louistop
Junior Member
 
louistop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MSN&ICQ的核心地帶
文章: 848
回覆: 撿到手機還堂而皇之的登出來拍賣,大家有什麼看法?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火紅眼
http://tw.f3.page.bid.yahoo.com/tw/auction/c11439628
拿出來拍賣就算了,還怕別人不知道,竟然還寫說是撿來的手機。
唉!真不知道該說什麼!我已經發問題請他還給遺失的人,希望這位賣家可以
有點良心,不過,我想可能不會有回應吧!


他有說過這樣一段話
如果手機是您的~我願意無條件還您~手機是在高雄縣~巴士上撿到的~藍色~ 序號是3519940000xxxxx~祝您早日找到屬於您的手機
__________________
louistop's Photo Galleries
http://www.pbase.com/louistop
舊 2004-07-05, 01:39 PM #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ouistop離線中  
goddess-urd
Master Member
 
goddess-urd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黑洞
文章: 1,995
已經按檢舉了
__________________
Lenovo ThinkPad W540 + DS413 + U2415
舊 2004-07-05, 01:39 PM #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oddess-urd離線中  
louistop
Junior Member
 
louistop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MSN&ICQ的核心地帶
文章: 848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goddess-urd
已經按檢舉了


這樣做好嗎
看他的樣子
如果真的是那個人掉他
他就會還他

稿不好是查不出那個人是誰啊
我是沒用過PHS所以我不知道查不查的出
__________________
louistop's Photo Galleries
http://www.pbase.com/louistop
舊 2004-07-05, 01:41 PM #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ouistop離線中  
FD3STYPER
Master Member
 
FD3STYP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給他個凸!!!!

已經檢舉了!!!
看不下去,
撿到的東西,像是手機,
是可以很容易連絡到失主的!!!!!
拿來冠冕堂皇的賣........
不檢舉, 真的覺得很看不過去!
我個人沒撿過什麼東西佔為己有,
能聯絡的, 就聯絡, 不行的, 送警局,
因為我會想,
東西的主人, 一定很著急!!!!!!!!!!
難道,
現在人都不會這樣想嗎?!??!?!
__________________


10年
舊 2004-07-05, 01:42 PM #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D3STYPER離線中  
goddess-urd
Master Member
 
goddess-urd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黑洞
文章: 1,995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louistop
這樣做好嗎
看他的樣子
如果真的是那個人掉他
他就會還他

稿不好是查不出那個人是誰啊
我是沒用過PHS所以我不知道查不查的出



可是我認為歸還本來就是應該了 不是因為對方是失主 才歸還

這樣想一想 應該知道不同點在哪


掉了PHS的確是查的出來 只要那隻手機再登錄一次機身號碼

PHS本身都有機身編號 絕對不是燒碼 是在機房設定那隻PHS的編號

所以掉的人可以像大眾電信 告知該手機已遺失

故那位說問過大眾可以重新燒碼 根本就是錯的 PHS手機沒有燒碼這動作


另外網路上查到的

所謂侵占罪,係指行為人易其所持有之物為所有,
簡單說,就是行為人對於他所持有的東西(並非行為人所有)表現其變更持有為所有之意思。
故而實務上稱其為「即成犯」(如22上字4762例、43台上675例)亦即侵占行為完畢即為既遂。
在行為主體方面,此罪之行為人迨以持有他人之物為必要,故屬身分犯,
至於行為人因不法原因而持有他人之物者,仍無礙本罪之成立(32院2513)。

太文言文了 看不懂 XD
__________________
Lenovo ThinkPad W540 + DS413 + U2415
舊 2004-07-05, 01:52 PM #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oddess-urd離線中  
火紅眼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91
回覆: 給他個凸!!!!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FD3STYPER
已經檢舉了!!!
看不下去,
撿到的東西,像是手機,
是可以很容易連絡到失主的!!!!!
拿來冠冕堂皇的賣........
不檢舉, 真的覺得很看不過去!
我個人沒撿過什麼東西佔為己有,
能聯絡的, 就聯絡, 不行的, 送警局,
因為我會想,
東西的主人, 一定很著急!!!!!!!!!!
難道,
現在人都不會這樣想嗎?!??!?!


很高興還是有很多有正義感的人士,我本來也是想直接檢舉,後來又想說
給他一個機會自己歸還失主。
希望這只是個案,大家都還是很有良心的。
__________________
「我已把自己的靈魂交給了海神,而心臟的跳動由自己來控制,我想。
雨,依然下著;海,依舊兇猛,在此刻,我是孤獨的,在海裡非常的孤伶,而我的感覺是何等的舒暢。」夏曼.藍波安
舊 2004-07-05, 01:57 PM #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火紅眼離線中  
ganbe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407
回覆: 給他個凸!!!!

剛看了一下,是G1000!!!!
PHS的號碼燒錄在手機裡面,只要去辦PHS,就可以查到這個手機已經有門號,不過GSM是插卡的,買了之後雙機變單機,不知道那台G1000有沒有鎖鍵,如果沒有的話,打777叫大眾聯絡一下失主叫他自己打電話給撿到的人就可以了,去大眾門市也查得到。

GSM通常都會鎖鍵,但應該也是查的到,只是看撿到的主人有心跟無心而已。
通常被鎖鍵後就不想查的,都是想要佔有已有的比較多,丟到警察局的話,我不清楚警察會怎麼處理。

撿到PHS手機的人最好不用想說可以換號碼,對方只要暫時停用不退租的話,永遠也沒辦法使用。

PS.有內賊除外。
舊 2004-07-05, 02:01 PM #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anbee離線中  
vul4
Master Member
 
vul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鬼畜道之路
文章: 1,795
手機既然撿到
可以打SIM卡的電話簿紀錄去查手機是誰的
不過這種東西
物主自己應該自己去爭取
自己都不想打自己電話要回手機
還要期待別人好心還他嗎
別忘了台灣人的一個根深蒂固的觀念-撿到就是誰的
__________________
拒用被聯想搞爛的thinkpad!
舊 2004-07-05, 02:05 PM #1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vul4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6:09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