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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到手機還堂而皇之的登出來拍賣,大家有什麼看法?
http://tw.f3.page.bid.yahoo.com/tw/auction/c11439628
拿出來拍賣就算了,還怕別人不知道,竟然還寫說是撿來的手機。 唉!真不知道該說什麼!我已經發問題請他還給遺失的人,希望這位賣家可以 有點良心,不過,我想可能不會有回應吧! |
回覆: 撿到手機還堂而皇之的登出來拍賣,大家有什麼看法?
引用:
被查到遲早要吃官司的.....侵占罪 |
回覆: 撿到手機還堂而皇之的登出來拍賣,大家有什麼看法?
引用:
他有說過這樣一段話 如果手機是您的~我願意無條件還您~手機是在高雄縣~巴士上撿到的~藍色~ 序號是3519940000xxxxx~祝您早日找到屬於您的手機 |
已經按檢舉了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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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樣做好嗎 看他的樣子 如果真的是那個人掉他 他就會還他 稿不好是查不出那個人是誰啊 我是沒用過PHS所以我不知道查不查的出 |
給他個凸!!!!
已經檢舉了!!!
看不下去, 撿到的東西,像是手機, 是可以很容易連絡到失主的!!!!! 拿來冠冕堂皇的賣........:shock: 不檢舉, 真的覺得很看不過去! 我個人沒撿過什麼東西佔為己有, 能聯絡的, 就聯絡, 不行的, 送警局, 因為我會想, 東西的主人, 一定很著急!!!!!!!!!! 難道, 現在人都不會這樣想嗎?!??!?!:nonono: |
引用:
可是我認為歸還本來就是應該了 不是因為對方是失主 才歸還 這樣想一想 應該知道不同點在哪 掉了PHS的確是查的出來 只要那隻手機再登錄一次機身號碼 PHS本身都有機身編號 絕對不是燒碼 是在機房設定那隻PHS的編號 所以掉的人可以像大眾電信 告知該手機已遺失 故那位說問過大眾可以重新燒碼 根本就是錯的 PHS手機沒有燒碼這動作 另外網路上查到的 所謂侵占罪,係指行為人易其所持有之物為所有, 簡單說,就是行為人對於他所持有的東西(並非行為人所有)表現其變更持有為所有之意思。 故而實務上稱其為「即成犯」(如22上字4762例、43台上675例)亦即侵占行為完畢即為既遂。 在行為主體方面,此罪之行為人迨以持有他人之物為必要,故屬身分犯, 至於行為人因不法原因而持有他人之物者,仍無礙本罪之成立(32院2513)。 太文言文了 看不懂 XD |
回覆: 給他個凸!!!!
引用:
很高興還是有很多有正義感的人士,我本來也是想直接檢舉,後來又想說 給他一個機會自己歸還失主。 希望這只是個案,大家都還是很有良心的。 |
回覆: 給他個凸!!!!
剛看了一下,是G1000!!!!
PHS的號碼燒錄在手機裡面,只要去辦PHS,就可以查到這個手機已經有門號,不過GSM是插卡的,買了之後雙機變單機,不知道那台G1000有沒有鎖鍵,如果沒有的話,打777叫大眾聯絡一下失主叫他自己打電話給撿到的人就可以了,去大眾門市也查得到。 GSM通常都會鎖鍵,但應該也是查的到,只是看撿到的主人有心跟無心而已。 通常被鎖鍵後就不想查的,都是想要佔有已有的比較多,丟到警察局的話,我不清楚警察會怎麼處理。 撿到PHS手機的人最好不用想說可以換號碼,對方只要暫時停用不退租的話,永遠也沒辦法使用。 PS.有內賊除外。 |
手機既然撿到
可以打SIM卡的電話簿紀錄去查手機是誰的 不過這種東西 物主自己應該自己去爭取 自己都不想打自己電話要回手機 還要期待別人好心還他嗎 別忘了台灣人的一個根深蒂固的觀念-撿到就是誰的:th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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