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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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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是執政者的傲慢,嘴巴怎樣講都沒有用的,他們語言都是話術, 只是用來遂行意志的手段,不會聽你講也不可能被說服,只剩民主 手段才有可能讓他們忌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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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廢死,救核能... 同心同德,貫徹始終,青天白日滿地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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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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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跟對岸的小粉紅其實沒兩樣,網路維穩,主子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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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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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不忍了!揭惡男殺妻姨奪2命免死關鍵 新北地院、司法院回應了...
#46 #27 2022-08-27 「廢死」議題因殺警案再受關注 呂捷:「路人沒有權力談原諒」 呂捷於臉書上發文指出,自己多年前曾與一位支持廢死的朋友討論「原諒」的話題。 呂捷表示,當時自己無論提出何種惡貫滿盈的罪行,友人均坦然地表示「能原諒」, 而後他作勢戲弄對方女友,揚言要碰觸她的胸部,友人瞬間「沈默」了。 呂捷當即大罵友人是「講幹話」、「裝聖人」,並舉俗諺「站著說話腰不疼」, 批評對方淨說風涼話,「針扎到肉才知道會痛」。 呂捷指出,現在要在台灣被檢察官求處死刑,並在各級法官三審定讞後依舊判處死刑, 都是經過反覆的提訊、調查和充足的證據。 且判處死刑的案件都是社會矚目的案件,各大新聞台盯著、民眾看著,有一點不合理的地方立刻會被揪出來。 他表示台灣解嚴至今已35年,終止動員戡亂也已經31年,民主、法治、人權早已深植人心, 不是當年的白色恐怖時代,上位者的一句「應處以最重之刑」、「槍斃可也」就能為所欲為的。 路人沒有權力談「原諒」,只有上帝和受害人的家屬才有資格談原諒。 ![]() ---------- 說真的,身為人的我還真沒法沒有同理心的要去煎熬[被害人家屬]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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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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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公務員不維穩難道要跟你們一起唱反調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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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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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我是捅到的蟑螂窩了嗎?
每次討論一些話題時,總是有人不斷跳出來插話,就像現在一樣,東插一句,西接一句,有些甚至只是留沒有實質內容的挑釁言語。 很不幸的是我不是神,不可能每個人的意見都回,所以通常只能在有空的時候,挑覺得有意義的、講道理的留言去回。 我也沒有義務去回那些只是來挑釁的。 原來這叫龜縮,不針對問題回答呀!? 至於泯滅良心,我就不知道標準是什麼。 因為不認同某些人的意見,就是泯滅良心!? 實在是好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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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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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不忍了!揭惡男殺妻姨奪2命免死關鍵 新北地院、司法院回應了...
#65 2026-09-04 0606 請問ID: 惡蟲 , 您公開於pcdvd是指控誰[泯滅良心]? PS. 中華民國的成年人,記得要有[國民教育]的基本禮儀,[ID: 惡蟲]連自己公開說的都不知道如何解釋,是要他人如何了解您惡大的明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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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26-09-04 06:08 AM 被 polo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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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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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最美麗的風景是人性!?
2026-09-03 「我還活著喝雨水」殉職飛官突發文惹哭妻!他鬼扯神明託夢下場曝 施男隨後在該假帳號發布貼文,寫下「我辛柏毅還活著在太平洋海面上喝雨水露水辛苦維生」等荒誕言論, 辛員妻子輾轉得知後悲痛萬分,痛斥拿別人的摯愛開玩笑極其不可取,並號召網友協力檢舉, 刑事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循線掌握施男身分後,交由台南市刑大科偵隊通知其到案說明; 施男警詢時竟荒唐辯稱,是因為「神明託夢」告訴他辛柏毅還活著,才會發文替對方發聲。 台南地院審理時認為,施男以電磁紀錄在臉書發布文字訊息,足以使不特定多數人誤認該帳號為辛柏毅本人所使用, 已構成刑法上定義的準私文書,法官審酌施男為智慮健全的成年人,卻冒用殉職軍人名義胡亂發文, 對家屬造成二度傷害,行為實屬不該,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最終依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判處2個月徒刑, 若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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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銀河系
文章: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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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就跟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老爺爺一樣 一付眾人皆醉 我獨醒的態度 誰是有問題的人 大家清楚得很 反正你就趕快求神拜佛 保佑你家人永遠不要遇到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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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封鎖名單: cjan Kentnet rcack 冰的啦魔王大人 沒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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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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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不過是認為一切應該依循法律,就是逆向的老爺爺??
所以現在是違法最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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