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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82189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89
同志能不能有合法婚姻和你有甚麼關係?

我覺得和我沒關係

和你有關係嗎?

搞不懂一堆人上街運動做甚麼?
     
      
舊 2016-11-30, 09:51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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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821893離線中  
michelle-lai529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6
引用:
作者TP821893
我覺得和我沒關係

和你有關係嗎?

搞不懂一堆人上街運動做甚麼?

是啊,我也搞不懂,既然沒關係,幹嘛阻止他們。

哪天跟您有關係的,也不需要有人幫您出聲了。
 

此文章於 2016-11-30 09:57 AM 被 michelle-lai529 編輯.
舊 2016-11-30, 09:55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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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le-lai529離線中  
plutogoofy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3
引用:
作者TP821893
我覺得和我沒關係

和你有關係嗎?

搞不懂一堆人上街運動做甚麼?



都跟你沒關係的話

你上來發文幹什麼?
舊 2016-11-30, 10:25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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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utogoofy離線中  
afena955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台中/大里區
文章: 390
怎會沒關係?為了5%左右的變態(這是學術或醫學名詞,在此不是岐視用語),卻硬要綁架其餘95%的正常人類(為渠等全面翻修民法)?合理嗎?合乎比例原則嗎?我們並不是所謂反同或恐同,只是不願為此犧牲家庭與生俱來應有的倫常。

附註:
這些「人」要求法律給予保障,但要為此訂一個專法卻又說是被岐視...搞啥?
舊 2016-11-30, 10:33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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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ena955離線中  
afeiniva
Senior Member
 
afeiniv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自大的島嶼
文章: 1,149
引用:
作者afena955
怎會沒關係?為了5%左右的變態(這是學術或醫學名詞,在此不是岐視用語),卻硬要綁架其餘95%的正常人類(為渠等全面翻修民法)?合理嗎?合乎比例原則嗎?我們並不是所謂反同或恐同,只是不願為此犧牲家庭與生俱來應有的倫常。

附註:
這些「人」要求法律給予保障,但要為此訂一個專法卻又說是被岐視...搞啥?



對不起喔,我是異性戀,請不要把我和你放在一起,
為了你們少數不肯平權的「變態(這是學術或醫學名詞,在此不是岐視用語)」(引用你自己的用語)來綁架我們大多數人。
你們可以設立一個專門為你們少數不肯和別人平權設計的專法。

以前某國的專法可多的哩,像是,婦女沒有投票權,女生不能和男生在同一個路線馬拉松,有色人種就讀專用學校,有色人種專用公車..........支持專法的人,想必也支持這些某國過去的專法!
舊 2016-11-30, 10:49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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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einiva離線中  
我是Gay
Regular Member
 
我是Ga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91
引用:
作者afena955
怎會沒關係?為了5%左右的變態(這是學術或醫學名詞,在此不是岐視用語),卻硬要綁架其餘95%的正常人類(為渠等全面翻修民法)?合理嗎?合乎比例原則嗎?我們並不是所謂反同或恐同,只是不願為此犧牲家庭與生俱來應有的倫常。

附註:
這些「人」要求法律給予保障,但要為此訂一個專法卻又說是被岐視...搞啥?


腦子是個很好用的東西
舊 2016-11-30, 10:59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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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Gay離線中  
marks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2
如果是設新法去保障而不要去修舊法其實就沒關係
現在的問題是要修舊法才會搞成這樣
這群少數人在破壞其他人的價值觀, 才會引起這麼大的反彈
不過就算法律通過也沒用, 就像白人永遠會歧視有色人種一樣
台灣人到現在也還是在歧視原住民
並不會因為修改了任何法條而去改變一般人的看法
舊 2016-11-30, 11:00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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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s離線中  
afeiniva
Senior Member
 
afeiniv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自大的島嶼
文章: 1,149
不需要改變一般人的想法啊,怎麼想是那個人的自由,
改法律保障大家平等共有的基本權利就好
舊 2016-11-30, 11:04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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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einiva離線中  
mis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1,577
引用:
作者我是Gay
腦子是個很好用的東西


就忘了帶出門............
舊 2016-11-30, 11:07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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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man+++離線中  
syntech113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24
"婚姻平權",

可以修"婚姻"達到平權的目的,
也先可以做"平權",擴張有權利義務的對象,而不破壞婚姻關係.


新聞沒認真看,
現在提出的法案不是只有修改權利,不去動"婚姻",
但反同方把焦點通通放在"婚姻"上,

不知道這樣的認知不正確.
舊 2016-11-30, 11:57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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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ntech1130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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