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gLiC8e1e5I83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394
綠委提案修健保法 新增黃安條款

引用:
https://tw.news.yahoo.com/%E7%B6%A0...-072601472.html

藝人黃安回台就醫引發健保爭議,民進黨立委林俊憲今表示,將提案修正健保法,增列「海外所得未在國內繳稅,且半年內沒入境中華民國者,即使繳健保費,也不能健保就醫」。

林俊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他找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以及中央健康保險署的官員開會,要求行政部門應說明如何改正健保漏洞,但相關部門認為修法牽一髮而動全身,因此在態度上有所顧忌。

林俊憲說,黃安事件凸顯健保制度不是真正的大愛,反而是受到制度僵化而造成「大礙」。他將提案修正健保法中關於納保資格的限制,增列「國人海外所得未在國內繳稅者,且6個月內未有入境中華民國者,即使依規定繳交健保費,也不適用健保就醫」。

林俊憲表示,也許這樣的修法,可以促使長期逃漏稅的海外富人,願意繳稅換取「偉大」的健保照顧。

根據衛福部健保署統計,去年出國就醫回國申請健保退費統計,共新台幣3.4億元,較往年成長2%,其中有7成是在中國大陸就醫,以感冒疾病最多;出國生產回國退費多來自美國。林俊憲批評,「我們的全民健保,感覺上根本就是全球健保」,雖然健保已成立20年,也是另一種台灣奇蹟。



一堆在國外工作的人會反對吧
     
      
舊 2016-03-13, 07:26 PM #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LiC8e1e5I83離線中  
d61s
Major Member
 
d61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但相關部門認為修法牽一髮而動全身,因此在態度上有所顧忌。

哪些部門哪些人,請立委公佈一下
民眾有權知道這些官員跟公務員到底都在顧忌什麼、在忙些什麼
 
舊 2016-03-13, 07:49 PM #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61s離線中  
老老濕
*停權中*
 
老老濕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456
引用:
作者gLiC8e1e5I83
一堆在國外工作的人會反對吧


有繳稅就ok

美國人在國外收入要繳稅,台灣為何不可以
舊 2016-03-13, 07:51 PM #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老老濕離線中  
723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601
高薪的也要加保費
不然叫1毛都逃不掉的上班族情何以堪
可能只會報復式的狂用健保吧
然後惡性循患再被加保費
舊 2016-03-13, 08:17 PM #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723離線中  
preisner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27
引用:
作者gLiC8e1e5I83
一堆在國外工作的人會反對吧


一樣每個月繳,不要停掉就好了啊!
舊 2016-03-13, 08:25 PM #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reisner離線中  
healthfirst
*停權中*
 
healthfirs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1,017
這似乎也解決不了什麼健保漏洞
可能是直徑100公分的大洞
縮短了1公分吧

這立委如果真想做事
應該改成國外傷殘死疾都不管
才能將洞補上
不然就只是做秀罷了
舊 2016-03-13, 08:28 PM #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ealthfirst離線中  
hippo998
Major Member
 
hippo99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觀光果園
文章: 291
海外所得未在國內繳稅,且半年內沒入境中華民國者,即使繳健保費,也不能健保就醫」。

----
若報導沒有引述錯誤,有機會踏出第一步,即使是只有篩掉萬分之一的不公不義
就是好的轉變



>(主要)海外所得未繳稅(免稅額100萬)
>(附加)半年內沒入境

若以初期可行性來說
這兩個條件要同時成立,才會被列入拒絕名單中
說的難聽一點,非常寬大了



在"海外工作",不就是受雇於境內的公司嗎? 有勞保就有健保
國外公司聘僱or搬光台灣資產的台商,雖然一年踏入國土不到兩次,只要海外收入有繳稅一樣納入健保(會設定最低金額門檻?)

頂多
再附加未成年條款,把部份海外居住的未成年人(未繳稅+不便回台)列入保護名單
(也許是父母之一或監護人仍有健保就醫的資格,可延伸到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未成年子女??)


其實追根究柢而言
健保的納保/續保資格,到底是循著屬人還是屬地主義的思維??
我覺得對於不在"境內"長期活動的人而言,雖然納保資格是走屬人主義 >> 國民
但是一段時間後沒有達到特定的條件,就是長時間凍結或永久取消




資源有限,而人類慾望無窮
__________________
『理解』——『分解』——『再構成』

此文章於 2016-03-13 08:45 PM 被 hippo998 編輯.
舊 2016-03-13, 08:35 PM #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ippo998離線中  
老老濕
*停權中*
 
老老濕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456
另一種更簡單就你離開多久,回來後要多久才能生效就好

出國4年,那就是4年後健保才生效

相比之下有沒有繳稅比較好
舊 2016-03-13, 08:38 PM #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老老濕離線中  
trance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188
引用:
作者老老濕
另一種更簡單就你離開多久,回來後要多久才能生效就好

出國4年,那就是4年後健保才生效

相比之下有沒有繳稅比較好


所以回來4年都不能生病?
回來這4年要繳健保費嗎?


增列「海外所得未在國內繳稅,且半年內沒入境中華民國者,即使繳健保費也不能健保就醫」。

既然要讓這些人不能健保就醫,那就連他們的健保費也不應該收才對。

"全球健保"的弊病該解決,但不該想到什麼就加上去。
法令的事應該更周延一點。

現在民氣可用,就應該廣收意見通盤檢討。
隨意併湊反倒會引來更多問題吧。
舊 2016-03-13, 09:19 PM #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rance離線中  
聳鐵人
*停權中*
 
聳鐵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15
文章: 406
這查起來確實相當繁雜,但是總比不做得好
舊 2016-03-13, 09:29 PM #1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聳鐵人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1:51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