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cdai3419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8
文章: 0
Thumbs down 合法停車遭撞人亡 車主竟挨罰 暗處未開燈挨罰 車主大喊冤枉

引用:
合法停車遭撞人亡 車主竟挨罰 暗處未開燈挨罰 車主大喊冤枉

2008/08/07 報導記者:居傳儀
高雄市一名酒駕機車騎士,撞上停在路邊停車格的貨車,騎士死亡,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判定,因為貨車所停路段路燈沒亮,貨車沒有顯示停車燈光,所以要負責,讓車主大喊冤枉!


停在路邊停車格的貨車,被一名喝了酒的機車騎士撞上,騎士死亡,貨車車主卻因為停的路段路燈沒亮,貨車又沒開車燈而被判定有責任!貨車車主實在無法接受這種判決,向議員投訴,規規矩矩停在停車格裡,白天停的車,怎麼可能知道晚上路燈會因為捷運施工不亮,難道晚上還要再回來開車燈嗎?要是檢方採信鑑定結果,貨車車主可能被求刑三到六個月,車主不敢相信好端端的停在路邊的貨車,被撞上不說還惹出這飛來橫禍,已經提出覆議要上訴到底!


太誇張了吧,停在停車格都遭殃
這什麼施政執行力啊,連路燈號誌出問題壞了都沒在修,卻在向人民受害者討錢。
     
      
舊 2008-08-07, 06:38 PM #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dai3419離線中  
maskedrider555
Master Member
 
maskedrider55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假面騎士大本營
文章: 1,598
這個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從今天起紅了...
 
舊 2008-08-07, 06:44 PM #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askedrider555離線中  
chlang
Master Member
 
chla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1,747
告訴大家. 停車千萬不要把燈熄掉. 不然你會背上好幾條人命.

XD. 現在開始賣電瓶不知道還來的及來不及.
舊 2008-08-07, 07:18 PM #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hlang離線中  
pikach18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426
這就是傳說中的…躺著也中彈

就算騎士真的看不到好了,問題是騎士有喝酒,再怎麼算,責任都不因該是在車主身上才對
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ASUS 的Ai Proactive Series網兄如果裝完XP後裝置管理員有出現驚嘆號請參考一下12

此文章於 2008-08-07 07:41 PM 被 pikach18 編輯.
舊 2008-08-07, 07:33 PM #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ikach18離線中  
boy2940
Major Member
 
boy294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台北
文章: 104
那以後車子撞入民宅..民宅有罪..
為何窗戶沒裝閃爍警示燈..大門又沒裝反光標誌的玻璃..
__________________
聽到請回答?唉!新手上路!說錯不要罵!
舊 2008-08-07, 07:34 PM #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oy2940離線中  
不要迷戀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178
政府宣導勿酒駕 從此破功

高雄市民 自求多福吧
舊 2008-08-07, 07:39 PM #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不要迷戀我離線中  
griffey5896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53
引用:
作者chlang
告訴大家. 停車千萬不要把燈熄掉. 不然你會背上好幾條人命.

XD. 現在開始賣電瓶不知道還來的及來不及.






可能又有一堆人一窩風的跑去賣汽、機車電瓶了......
舊 2008-08-07, 07:39 PM #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riffey5896離線中  
鄉民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0
車子好端端的停在路邊的停車格,竟然會吃上官司!高雄一名黃先生去年駕駛的小貨車,白天將車停在路邊的停車格,沒想到半夜卻被一名酒醉的機車騎士撞上,騎士傷重不治;沒想到事故鑑定結果出爐,警方卻將他依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原因就是小貨車停的路段太暗,車主沒有閃爍停車燈,必須負連帶責任,讓黃先生完全無法接受。

小貨車車主黃建信說,「以後停在合法停車格,每個人都要閃黃燈,這不是很奇怪嗎?」黃先生情緒很激動,對於車禍鑑定的結果完全無法接受。

小貨車車主黃建信表示,「我們都是停在合法的停車格裡,交通局說沒有開燈,白天怎麼開燈,覺得很不服氣、很委屈。」原來當時黃先生的小貨車停的路段,因為夜晚天色昏暗,再加上捷運施工路燈沒亮,交通局根據交通法規第112條第1項第13款,「車主必須開燈做警示」,但黃先生沒開燈,必須負起連代責任。

高市事故鑑定委員會主委莊光燦指出,「這個駕駛沒有開燈,沒有辦法讓其他駕駛做清楚的判斷,所以我們才認為他違反這條規定。」不過,一般駕駛人白天停車根本不可能會開燈,沒想到鑑定結果卻害黃先生可能被求刑3到6個月,還得賠償死者,因此黃先生說什麼也無法接受,決定自己收集資料向高雄地檢署請求覆議,為自己討回公道。


(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賴雅芬、崔顯亞)
http://www.nownews.com/2008/08/07/138-2316573.htm

看來真的很扯啊
舊 2008-08-07, 07:44 PM #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鄉民離線中  
jia3ji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58
真可憐的高雄路燈
舊 2008-08-07, 07:48 PM #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ia3jia離線中  
renemilktea
*停權中*
 
renemilkte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198
引用:
作者鄉民
高市事故鑑定委員會主委莊光燦指出...


這種人是怎麼當上主委的....
舊 2008-08-07, 07:49 PM #1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enemilktea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6:45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