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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1209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46
要如何告人傷害?

舉例一下 如果有人無理取鬧 打了你 要怎麼提告傷害?

01.先去醫院驗傷 拿到驗傷單
02.要去警察局還是法院
     
      
舊 2016-01-29, 10:15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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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1209離線中  
d61s
Major Member
 
d61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無生命危險先報案,警察不會跟你要驗傷單,舉證那是後面的事
有生命危險先送醫,警察不會要你先來報案,筆錄是後面的事情

先跑法院就有點跳TONE了
 
舊 2016-01-29, 10:20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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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s離線中  
scm001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32
記得追訴期只有半年
舊 2016-01-29, 11:13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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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m001離線中  
Jef costello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96
沒跳tone,直接寫刑事陳報狀給檢察官,他會把案子交給當地刑警處理

刑事訴訟法有明文規定,先找法院是符合程序的。
舊 2016-01-29, 11:38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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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 costello離線中  
usher67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17
引用:
作者wen1209
舉例一下 如果有人無理取鬧 打了你 要怎麼提告傷害?

01.先去醫院驗傷 拿到驗傷單
02.要去警察局還是法院

先到警察局報案吧,但警察有時不大樂意你來煩他們!

您說的法院應該是法院旁的地檢署吧?
不找警察就去地檢署按鈴申告,民意代表常搞這套,申告時還要找記者拍。

一般人不會直接找上法院,那會變成自訴,記憶中不能自行為之,必須委託律師。
之前李敖好像常自訴。
如果實在不信任檢察官,認為他一定不會起訴被告,那就自訴吧。

進入司法程序後就要準備舉證了。
舊 2016-01-29, 11:47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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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her67離線中  
Jef costello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96
引用:
作者usher67
先到警察局報案吧,但警察有時不大樂意你來煩他們!

您說的法院應該是法院旁的地檢署吧?
不找警察就去地檢署按鈴申告,民意代表常搞這套,申告時還要找記者拍。

一般人不會直接找上法院,那會變成自訴,記憶中不能自行為之,必須委託律師。
之前李敖好像常自訴。
如果實在不信任檢察官,認為他一定不會起訴被告,那就自訴吧。

進入司法程序後就要準備舉證了。


寫刑事陳報狀跟自訴無關,我都這麼幹的,從沒先找過警察。
自訴是跳過檢察官直接對法官。

一個上法院超過200次的人留....
舊 2016-01-30, 11:02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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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 costello離線中  
scottchang
Master Member
 
scottcha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1,844
引用:
作者Jef costello
寫刑事陳報狀跟自訴無關,我都這麼幹的,從沒先找過警察。
自訴是跳過檢察官直接對法官。

一個上法院超過200次的人留....



200次..........太屌了
__________________
amp: AS701
speaker:HECO Aleva GT 402
player:mbp
舊 2016-01-30, 11:03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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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tchang離線中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一開始是告訴狀吧,地檢署還沒有案件,寫陳報狀哪有案件可以附?

通常是告訴狀先,地檢署分案後,再以地檢署的案號寫陳報狀才對。
至於找不找警察,也不是當事人決定的,通常不是什麼特殊案件,地檢署分案後還是會交給轄區員警去辦的,只是程序上先後之別罷了。
舊 2016-01-30, 11:19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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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離線中  
Jef costello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96
引用:
作者惡蟲
一開始是告訴狀吧,地檢署還沒有案件,寫陳報狀哪有案件可以附?

通常是告訴狀先,地檢署分案後,再以地檢署的案號寫陳報狀才對。
至於找不找警察,也不是當事人決定的,通常不是什麼特殊案件,地檢署分案後還是會交給轄區員警去辦的,只是程序上先後之別罷了。



是啊,沒錯,樓主問先找警察還法院,不是找不找警察。我提供的是先找法院的方式。

我個人喜歡先找法院,看樓主自己喜好了
舊 2016-01-30, 11:35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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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 costello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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