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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FLY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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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8
文章: 33
引用:
作者michelle-lai529
個人認為錯字有時後是個人書寫時的簡化習慣所導致,其實只要具備形狀能辨識,能清楚知道判斷所想撰寫原字,都還在國文科的誤差容忍範圍裡。

別字就不一樣了,別字就是國文科程度高低所影響了,既然是鑑別『國文科』程度的高低,別字理所當然要扣分,而且不是1、2分,而且必須依照整段話的用詞程度來扣分。
例如:因該∼
要當作完全不懂『應該』這個詞的語意來扣∼


我來預言一下,如果真的容忍所謂的「其實只要具備形狀能辨識,能清楚知道判斷所想撰寫原字」。
臺灣社會的學生在需要正式文書場合的實體書寫狀況,
在你我的有生之年,會親眼所見開始出現大量的 中共(GB18030)國標碼繁體字、日文漢字、韓文漢字 大雜燴,
範例字:「過」
參考資料:
http://unicode.org/charts/PDF/U4E00.pdf
舊 2021-10-06, 04:15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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