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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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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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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隨風浮雲
對方如果是有房貸,那一定要到屋主名下,因為怕你假賣房真詐貸。

對方如果是現金,只要他不怕你跑,可以拿現金給你,或是其它你指定的方式付款。

請注意-你要拿人家現金或是轉帳到他人帳戶,對方一定是要你先過戶,沒有那個笨蛋買家在沒拿到房子的情況,會把現金給了別人,所以你反而要擔心,房子被過戶後拿不到錢,就算是尾款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走房仲就履約保證制度,我記得會先存到履約保證的信託專戶,上網找一下履約保證就有流程了
要記得找到大的房仲公司&真的代書,這種交易店長一般都會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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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三)              老柏(第四)
舊 2020-05-06, 06:51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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