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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le-lai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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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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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iki Yeh
我們社區很多住戶都把私人物品堆在樓梯間,我請他們收到家裡但都回我家裡小沒地方放所以才會放到外面,我想到我們社區地下停車場旁有2個很大的地下室,其中一間是當做社區住戶開會用,另一間是提供給住戶打桌球,但多年來使用的住戶很少,因為在B4牆壁嚴重受潮,空氣也不好,我們現在社區要開會也不會在那邊,我是覺得閒置在那邊滿可惜的。

地下室空間兩邊加起來約80坪,我想整修後開放給社區住戶做為倉庫使用,依使用空間付費,開會後大部分住戶都同意,但有一位住戶反映把地下室改用途是違法的,我查了一下似乎是灰色地帶,請問板上有網友你們現在住的社區有把地下室做為倉庫使用嗎?你們有遇到那一方面的問題嗎?該注意那些點呢?謝謝大家

公用空間拿來營利收費,那如果後面搬進來的不認同封起來出租,應該開放公用而跑去檢舉呢,或者是下一屆的主委直接說上一屆圖利呢。
私人物品堆在樓梯間本來就應該走正規程序解決,而不是鄉愿的搞一個有問題的解決方案來解決前一個問題;我們社區是直接像市府檢舉樓梯間佔用問題,市府自然會來公告告知限期改善,不然開罰的公文,再將公文公告,如果有住戶要試試看,就讓市府直接開罰。
多了地下室佔用問題來解決樓梯間佔用問題,那倒不如不要解決樓梯間佔用問題,依程序宣導與公告,讓法規罰則去解決,個人造業個人擔還來得乾脆。
舊 2020-02-10, 02:21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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