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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088
引用:
作者傳說
兒福聲明稿 (https://www.children.org.tw/news/advocacy_detail/2308)
如果我沒理解錯
兇手應該是.....(避免歪樓故消音)


引用:
近年來因承接政府方案並提供場地,還曾遇到過2年搬遷4次辦公室的窘境。


接案賺外快嗎?
接政府案,拿錢辦事,預算核銷絕對清清楚楚(合理與否不論)。
資本門、經常門不可能混用、流用。
資本門買的一定要列產、列管。

買房一定是資本門,房租、人事、行政雜支費用(譬如買大蒜,如果有的話。)是經常門。
為了符合政府採購法,買大蒜說不定還要三家估價單,中信局有賣就不用。

如果是拿政府預算,說每年不確定多少,拿一部分出來存購屋基金,100%被會計砍劈
到他媽都不認識。(以下開放核銷被會計砍劈過的朋友留言。)

預算撥下來沒花完,執行率不夠。剩多少明年預算砍多少。生吃都不夠,還想曬乾?
拿政府錢存錢買辦公室?等著坐牢吧!

如果沒有公開透明監督,民間捐款就不一樣了,你隨喜捐,我隨意用。

謝謝大家!

存好心做好事,
當上人發大財。
舊 2019-12-06, 04:41 PM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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