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有捐過款的都會看過#209 (
https://www.pcdvd.com.tw/showpost.p...2&postcount=209)這張圖, 你針對專案捐款, 款項就是會專案使用.
而且照執行報告顯示, 專案捐款通常都是不足, 其他部分由單位自籌.
因此哪來"募款行善的名義,實際上卻購產自肥"
更別提購產為什麼是自肥? 為什麼社福單位一定要用租賃方式取得辦公空間?
為什麼社福單位不配有一個好的單位進行長期、更有能力的服務?
只因為它是收受捐款的社福單位??
不要鬧了吧...
社福單位把資金投入購置長期使用的單位都被嘴成這樣.
把錢拿去做投資是等著被幹譙到倒閉嗎?
從這篇來看, 就知道社工專業在台灣有多不值錢, 地位有多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