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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ia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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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引用:
作者跳海人
噗~每一個年度的項目幾乎都大同小異
以"離婚與單親家庭服務"來說,有多少節餘你又能舉出來?
會消失在項目裡,很明顯的就是冷門項目

另,我原文所說的是引用新聞上兒福的說法....這次購屋是從行政支出裡節餘的
但,行政支出實際上是從每一個項目中去提撥出比率的行政費用(我可沒說這項不行)
但,行政支出的節餘,如兒福自己所說,去了購屋基金
所以,實際上有專款專用嗎?被提撥到行政支出項目裡,就可以轉換名目到購屋去?

看你胡扯專案也陪你胡扯了一下,沒想到還真以為沒人發現你在移花接木偷換概念?
是覺得哪裡怪怪的,懶得細究,ㄜ,他寫的很多類似這樣
舊 2019-12-04, 07:01 PM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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